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國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各地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出了各种保护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的预防措施。然而,全面深入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并不容易,打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组合拳”尚需各方面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