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正昌 祝如鑫
“拿出一兩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比单一的宣读法律条款更直观、更真实、更鲜活,让群众更能深刻准确理解危险驾驶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从而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近日,湖北省谷城县检察院携手该县法院在盛康镇柳家铺村就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开展了公开庭审,50余名村民旁听,检察官尚灵丽如此介绍这次公开庭审开到村组的初衷和意义。
近几年来,谷城县危险驾驶案件多发,仅2018年就多达13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是村民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所致。面对这一类多发案件,谷城县检察院非常重视,先后组织干警入村入校进社区进行宣讲,可效果并不明显。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此类刑事案件的发生,谷城县检察院借助县法院开展的巡回法庭活动将法治宣教开到村组,通过庭审现场宣讲法律法规。
“危险驾驶害人害己,特别是酒驾行为,不仅危害群众的人身安全,对公私财产造成损害,更有可能给家庭及自己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庭审期间,检察官尚灵丽通过公诉意见书让旁听群众了解到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其社会危险性。
“以前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摩托车小巧灵便,不易被公安抓获,酒后驾驶没多大关系。刚看了庭审后,才认识到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今后我一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旁听群众道出了心中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