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此外,2018年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由审计试点进入到全面推开阶段,标志着一项全新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规定》的出台,为自然资源撑起了“保护伞”,让任何损害生态、资源的行为无所遁形。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粗放式发展早已过多地消耗了自然资源、损害了自然环境。而且,近几年,我国县级干部环境保护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的情形更是屡见不鲜。要想进行县级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面临如下难题:
1.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分散,尚未实现信息共享。
在我国,自然资源不仅种类复杂多样,而且管理也不是由单一部门负责,管理的分散性直接导致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相关信息的分散性。而且,尚未对自然资源资产建立一个标准化的系统体系,信息无法实现共享,以至于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所获取的信息远远不能满足对数据分析的需求,致使审计准确性降低,潜在风险上升。
2.专业性要求较高,现有审计人员能力不足。
实务工作中,审计人员的知识面主要集中于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等财会知识,对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知识涉及较少。而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审计方法要求多样。这是审计人员的“短板”,增加了审计人员的审计的难度,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有效展开。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标准不一。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自然资源资产基础信息的重要载体、是整个审计过程的主线和切入点。但是,目前我国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部分区县未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其没有整体概念,从而加大审计难度。
4.审计问责机制难以贯彻。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够系统和健全。首先,县级干部审计采用“先离任,后审计”模式,而自然资源资产反应滞后,本届干部在任期间的过度开发利用有可能在下届干部才会有所反映,从而加大重大错报风险。其次,自然资源资产地理位置跨度大,部分具有区域性特征,不同区域的干部的利用决策会对自然资源资产产生不同的影响。最后,审计结果难以得到有效应用,审计问责机制难度上升。
党十九大报告同时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通过以上分析,全面推开县级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服务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于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体现,是大势所趋。审计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规定》:
一、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系统。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系统,将收集到的所有信息汇集其中,实现信息同步和整合。这样可随时了解县级干部在职期间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利用情况,从而提取有关信息作为审计证据,提高审计的效率、准确率,科学合理评价县级干部。
二、积极培养审计人员,加强县级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审计人员审计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审计能力。培养的内容包括会计、审计和财务等理论知识,以及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的知识。还可以针对县级干部建立一个专门的培训基地,实施岗前培训以及定期培训,全面分析对县级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应该关注的问题。其次,聘请专家共同参与审计工作,弥补审计人员知识欠缺,从而提高审计的有效性。最后,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三、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一个地区某一时点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审计人员可根据县级干部在职期间对自然资源资产的耗用数量和剩余量等项目进行比较分析,计算出其利用情况。然后,根据国际有关经验,编织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建立终身问责制。
將“先离任、后审计”改为“先审计、后离任”,在县级干部离任之前,将其离任审计的结果作为其能否顺利离任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针对县级干部的终身问责制。同时,针对审计有问题的县级干部,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一起,通过任前、任中、任后审计的有机结合,实现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有效整合,追究相关县级干部对于环境的责任。
五、积极探索现代审计方法和手段创新。
全覆盖审计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审计理念难以满足现在的审计要求。因此,需要审计人员落实《规定》,积极创新。
首先,树立大数据离任审计理念,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离任审计模式。借助“互联网+”的云计算功能,加大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数据收集、挖掘和分析力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大数据审计水平。然后,探索并合理运用现代化技术。比如,自动监测高科技设备、地理信息系统等,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对设备的培训,提高其操作能力。最后,通过聘请高校教授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审计专家团队作为各个地区的审计业务顾问,为审计人员提供相关行业技术支持。
总之,《规定》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各级审计机关要贯彻落实《规定》,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系统;积极培养审计人员;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并结合“互联网+”技术,助力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确保《规定》落地见效,彻底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定会使我国县级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作者简介:陈静利(1993—),女,汉族,河南商丘市人,研究生在读,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研究方向: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