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诚信之德的现代转化问题研究

2019-07-24 10:33王芳姜永强
智富时代 2019年6期

王芳 姜永强

【摘 要】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儒家诚信之德必须向现代社会的诚信理念进行转化,即从“信近于义”的传统诚信向“平等互利”的经济诚信转化、从“朋友有信”的熟人信用向“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转化、从“诚者自诚”的心性诚信向“诚信至上”的责任诚信转化、从“反身而诚”的人格诚信向“信守承诺”的契约诚信转化。只有实现传统诚信文化的现代化转化才能更好的为民营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助力。

【关键词】儒家诚信之德;现代转化;转化内容

一、儒家诚信之德的现代转化原则

(一)“信近于义”的传统诚信向“平等互利”的经济诚信转化

儒家诚信之德在“礼”“义”的制约下,向来以对宗法等级制度的信守为前提和要求的。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一直是跟随“义”而走的。孟子说过:“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很明显,“信”是从“义”的。在先人的道德实践中,“讲信”与“重义”是息息相关的,“背信”与“弃义”也有必然的联系。孔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所守的诺言符合于义,说的话便能实现。“信”具有一定的价值导向性,如果没有“义”的支撑,也是毫无意义的。在传统社会封闭的生活中,人们之间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确立相互关系。在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诚信以尊重对方的权益为前提,要建立和发展现代社会的诚信伦理,就必须根除封建等级特权意识,培养平等互利的观念。

(二)“诚者自诚”的心性诚信向“信守承诺”的责任诚信转化

儒家诚信之德产生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它建立在人格自律的基础上,能否讲诚信主要取决于道德主体的内心,缺乏一定的制约机制。儒家的诚信是一种以自我修养为中心的心性诚信,是人们对自己内心想法完整而真实的表达,没有丝毫的欺骗与伪装。“诚者,自诚也”,诚信不单是一种基本的伦理规范,而且来源于自我修养的心性道德。“诚善于心之谓信”,为人处事就必须做到从内心到行为表里如一的诚实守信,一旦能够做到了诚信,便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满足感。在传统社会,“心”主要是用来思考和判断的,只有心正才会真实不欺,只有发自内心的真诚、有信,才能体现个人真正的德行。

(三)“反身而诚”的人格诚信向“诚信至上”的契约诚信转化

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传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一切人际关系都以按为基础。社会生活伦理层面的道德观念主要停留在亲戚、朋友和熟人之中。由于血缘或地缘等关系,进行交往的人们都是熟人,彼此之间的人格、品行都比较了解,因此,人们往往凭借自己的良心道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对他人道德人格的判断来决定自己是否要相信他。身份、人格和品德就是人际交往中最好的保证。“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这种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人格诚信至今在一些企业中仍发挥着积极的凝聚作用。但从整体考虑,这种人格信用带有浓厚的人情色彩,它的约束力有很大的局限性,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愈加频繁,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以金钱和利益为目的交往活动日渐频繁,社会秩序的稳定必须依靠以法律为保障的契约性用来维持。契约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法律形式,契约关系是建立在平等的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人际关系,它是市场交易的产物,只有建立“诚信至上”的契约诚信,才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加强经济主体之间的合作与竞争。

(四)“朋友有信”的熟人信用向“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转化

封建社会关系是由父子、夫妇、兄弟以及这些血缘亲情关系延伸出来的君臣、朋友关系而构成。诚信之德是应用于这些熟人之间的一种道德文化。在熟人社会中,以诚信为主的伦理道德成为人们的口常行为规范,这种行为准则更多的是为熟人之间的“朋友有信”而服务的,对于陌生人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这种诚信文化并非是一视同仁的,它也因人而异,根据与自己关系的亲疏来决定信用程度的高低,与自己关系越亲密的人,信用程度就越高。一旦超越了这个狭小的熟人圈子,诚信就不复存在了,而且会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因此,这种家庭伦理文化在现代社会的人际交往中难以突破血缘关系的制约,对家庭以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产生信任是件非常不易的事情。在商品交换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是普遍的、自由的,没有任何界限,这种以平等和公正为原则的市场关系要求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现代社会的诚信文化是开放的,它不同于传统社会对人群与地域的限制,提倡对陌生人也要讲诚守信,这也是维持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口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频繁交往,现代诚信的对象也越来越广泛,它不仅包括传统的五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而且将社会所有个体和群体都纳入其中。随着市场活动的口益增强,职业分工不断深化和细化,人们之间交往更加密切,彼此之间的依赖也口益增强,这促使人们基于利益需要和相互依赖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交往。因此,诚信适用于社会上每一个交往中的个体或者群体。

综上所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将儒家诚信之德与现代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小民营企业要不断改造和完善传统诚信观念,使其企業文化向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诚信体系转化,这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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