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信用卡危机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2019-07-23 01:27雷鹏杨帅
银行家 2019年7期
关键词:发卡台湾地区信用卡

雷鹏 杨帅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消费升级的推进, 银行、互联网金融、小贷公司等都涉足消费贷领域,而各家银行因公司业务不良上升、同业受到严监管,零售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其中信用卡业务成为零售的战略重心并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截至2018年末,中国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49 张,同比增幅25.64%,但与同期台湾地区人均1.87张持有量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由于宏观经济下行,信用卡业务具有风险延滞特征,其风险备受关注,同时微粒贷、京东白条、花呗等用于线上支付的新型信用卡也不断出现,对传统信用卡的发展均带来一定的挑战。为促进国内新的环境下信用卡业务可持续发展,本文借鉴日、韩、中国台湾信用卡危机的经验教训,从政府或监管部门、发卡机构及消费者三方面提出建议。 

我国信用卡发展现状与问题 

信用卡业务发展趋势

中国经济下行推动的消费转型升级有利于信用卡快速发展。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消费升级。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亦称“信用卡新规”),为银行信用卡开展差异化竞争创造了空间。

一是信用卡发卡量持续增长。2008年到2018年间,信用卡发卡量从1.4亿增长到6.86亿,其中2017~2018年,新增发卡量2.21亿张,新增量占比32.22%;人均信用卡持卡量也不断增多,从2010年0.17张上升至2018年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49张。

二是交易额持续增长。信用卡信贷规模过去2年保持24%年化复合增长率。

三是信用卡的信贷总额以及卡均授信额度不断增长。2008~ 2018年,信用卡授信总额从9804.57亿元增长到15.40万亿元,年均同比增长31.71%。信用卡卡均授信额度自2013年以来从1.17 万元提升至2018年2.24万元,年均同比增长13.87%。

信用卡发展呈现的问题

经济转型背景下,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9年3·15晚会曝光的“714高炮”高息现金贷等业务乱象,以及共债风险传导问题也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中国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总额与不良率增多,但总体可控。期末应偿信贷总额从2008年的1582.12亿元增长到2018年6.85万亿元,年均同比增速53.54%;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从2009年76.96亿元增长到2018年788.61亿元,年均同比增速29.51%;对比来看,逾期未偿信贷未与应偿信贷同步增长。从不良率看,尽管2018年末信用卡风险较2017年整体有所攀升,其中中信银行上升0.84%,浦发银行上升0.49%,趋势较为明显,但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与当期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之比近10年平均为1.53%,2018 年为1.15%,低于业界2%不良率的盈亏平衡点。此外,相关部门推进现金贷等新型信用卡的监管,2016年4月央行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2017年下半年央行整治“现金贷”,2019年3月19 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开展高息现金贷等业务自查整改,在此背景下,银行业也积极采取措施避免部分高风险客户通过信用卡套取资金,将风险实质性传导至发卡机构。

日、韩、中国台湾信用卡危机的经验与教训 

信用卡危机主要指由盲目发卡、过度授信造成的信用卡还款违约率上升,也称“卡债危机”,对社会经济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爆发了信用卡危机,造成持卡人因躲债自杀的悲剧,使得信用风险向社会风险转化。此外,信用卡危机也直接对宏观经济造成了1%~ 2%的负面影响。本文选取日、韩、中国台湾的信用卡作为研究对象,在于其人文环境、风俗文化接近,且过去我国许多金融法规和银行业务模式都曾经借鉴过这些国家或地区。

信用卡危机的爆发

日本。日本的信用卡市场在亚洲地区起步较早,市场也比较成熟。1961年日本征信所(现JCB)信用卡公司成立,标志着日本信用卡的诞生。此后为维护零售商在信用卡市场的垄断地位, 日本对银行进入信用卡市场采取了严格的管制。1982年后管制逐步放开,直到2004年完全取消限制,在政府指导下信用卡市场经历过扩大及国际化,逐渐走向稳定。

日本泡沫经济于1990年代初破灭,银行已没有足够的资金进入消费信贷市场,这催生了金融服务公司和信用卡公司在消费信贷领域的发展。为解决银行业坏账问题,2004年银行被许可直接发行信用卡,其发展进一步加速,国内信用卡持卡消费占最终消费支出的比例从1996年的6%上升到2005年的11.2%,2006年人均信用卡持卡量达到3.3张。由于经济长期低迷,相关的法律建设滞后,消费金融向次级客户扩张,无法还款的债务人破产不断增加, 不良率上升引起2003年信用卡危机。一些公司采取暴力催收等不当手段,导致借款人自杀等极端行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韩国。韩国对信用卡额度不设限及采取宽松的取现政策, 信用卡具有较高普及程度和渗透率。1970~1990年,韩国经济飞速发展,一些企业(如流通公司与制造企业)为了促进销售、维护客户群体而引入信用卡,其中韩外汇银行于1978年发行首张信用卡。经历了起步发展期以及亚洲金融危机所引起的信用卡危机后,韩国信用卡的发展走向稳定。

亚洲金融危机使得韩国信用卡市场负增长,为了促进其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刺激信用卡消费,如《专业信贷金融业法》,使得信用卡规模越来越大。而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融资需求疲软,很多公司濒临破产,流动性充裕促使得金融机构为了短期效益相互压低贷款利率,争相发卡。2002年初,随着企业融资需求的恢复,信用卡逾期出现上升迹象,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谨慎态度使得韓国信用卡滞付率不断攀升,一年内由3.8% 升至8.8%;信用卡滞付金(超期1个月未能收回的信用卡消费贷款)总额也迅速增长。2003年信用卡危机爆发,同年9月,韩国信用卡总数超过1亿张,信用不良者数量超过300万人,占当时经济活动人口的18%;主要信用卡公司坏账率高达13.5%,几乎濒临破产。

台湾地区。台湾地区双卡业务(信用卡和现金卡)开展较晚,但发展迅速。1988年台湾地区正式发行信用卡,到1999年发行现金卡,但经过90年代信用卡市场全面开放,2004年信用卡消费(包括预借现金)金额所占的比重一度达到了21.7%,台湾信用卡市场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

台湾地区“卡债危机”从2005年一直持续到2009年。2005 年末发卡机构资产持续恶化,资产不良率达2.22%,2006年5 月进一步升至4.98%,多家银行面临倒闭困境。另据麦肯锡调查,当年台湾地区过度借贷人口为30万~4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7%,平均借贷金额超过190万新台币,债务余额为月薪22~45 倍者约占整体的30%。“卡奴”在社会公司的逼债下走投无路, 自杀、抢劫或贩毒等事件接连发生。

信用卡危机的成因

从成因来看,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信用卡危机具有共性。

其一,经济危机是卡债危机爆发的导火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经济结构单一、负债率极高的亚太国家和地区不仅遭受本币大幅贬值和金融体系重创,区域宏观经济也出现了暂时性瘫痪和长期性低迷,从而使得2003年韩国、2003年日本、2005年台湾地区相继爆发严重的信用卡危机。

其二,个人征信制度缺失为卡债危机埋下隐患。征信制度缺失导致风险信息严重不对称。一方面,发卡机构不能及时有效地判断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另一方面,借款人可以通过多头借贷以贷养贷,一旦碰到财务压力,信用卡的拖欠率立刻蹿升, 甚至引发高风险客户的逆向选择问题。日本和台湾地区都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风险信息分享机制,韩国则由于个人隐私权保护过度,发卡机构之间缺乏信息共享。

其三,监管过度放松引发信用卡滥用。政府常把信用卡业务看作是拉动内需增长的重要手段,缺乏监管意识。例如,韩国政府为了鼓励消费信贷,进一步放松了信用卡业务监管,甚至省略了申请人审核环节。台湾地区“金管会”一直将逾期6个月作为划分不良贷款的标准,相较于国际通行的3个月逾期标准缺乏审慎。此外,发卡机构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透明、滥用权力等现象。

其四,行业过度与无序竞争加重卡债危机。一是发卡机构间开展掠夺式营销,市场份额比拼激烈。例如,2005年台湾地区信用卡发卡机构多达51家,行业集中度较低;2001年7月之前, 韩国政府不允许新设立信用卡公司,前两大信用卡发卡机构LG 和三星伺机疯狂兜售信用卡,而该政策解禁后,其他发卡机构纷纷效仿抢夺市场。二是发卡机构存在误导消费观念、降低审核标准、放宽最低还款要求、互相压价、向高风险人群滥发信用卡等行为。如在危机爆发前夕,低收入人群、学生甚至老人都成为了信用卡的推广对象。

从风险角度看,经济危机后由持卡者信用风险形成的卡债危机,向社会风险以及其他风险传导并造成较大的影响。在经济下行期,政府将信用卡业务作为经济增长点,推动信用卡发行机构向不符合条件的次级客户过度授信,持卡人的债务危机促使个体信用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而信用风险也传导至发卡机构,转化为发卡机构的经营风险甚至流动性风险。

信用卡危机的应对策略

日本。受信用卡危机影响,日本政府加强了基础设施和法律建设。1984年,日本设立信用信息中心(CIC)和信用心理咨询协会等,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保护消费者,日本也加强了法律建设,特别是2006年将《关于规制贷款业的法律》更名为《贷款业法》,对贷款利息和贷款总额作出限制,成为当前贷款行业的重要法律。

韩国。韩国通过健全制度应对危机。其一,韩国政府先后出台《信用卡综合对策》和《信用卡公司的健全性监督强化规范》,并制定一系列标准引导信用卡公司稳定发展。其二,韩国金监会加强信用卡公司财务管理,缓释流动性风险。在政策支持方面,放宽对信用卡公司的管制,调整逾期未缴纳比例的计算方式,允许信用卡公司开展有助于催收的措施;公司结构调整方面,引导公司股东增资,改善盈利能力,降低成本及营销费用, 建立合理的费用标准等;业务调整方面,鼓励公司调低持卡者总信用额度,协助逾期未缴纳债务的持卡人解决债务问题,厘清适用代偿卡债的资格和标准,延长放款期限等;风险防范方面,要求发卡机构强化KYC(Know Your Customer)能力,新信用卡持有者须证明其还款能力,信用卡公司现金及信用卡贷款总值不得超过贷款额度50%等。其三,韩国金融市场稳定政策委员会制定信用卡公司流动性危机计划,内容包括提高信用卡公司总增资额、要求银行及保险公司支持信用卡公司解决流动性风险问题等。

台湾地区。台湾地区监管部门出面协调制定应对措施,促进信用卡平稳发展。一是建立债务协商机制,商定银行暂停债务催收,禁止银行委外催收与不当催收,调整逾期放款比例等。二是督促发卡机构调整,要求发卡机构收缩授信额度,提高办卡门槛,控制信用风险,并取消现金卡等。三是修订自然人“破产法”,设置严格条件让无力还债的自然人申请破产,协助困难家庭解决问题,并实施社会救助等。四是监管机构整顿信用卡市场,包括纠偏过度的市场营銷、强化信用风险管控、监管多头借贷;分级监管发卡机构资产质量;完善信用体系等基础设施,推动差异化利率等措施。

对我国信用卡发展的启示 

信用卡危机是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为确保消费升级条件下信用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防范信用卡风险的传导,借鉴日、韩、中国台湾信用卡的发展和危机应对的经验,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政府或监管部门的风险防控策略。一是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及征信监管制度防范隐患,在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服务于信用卡业务。二是配套法规存在短板,实践中仍存在监管空白、交叉监管、监管套利等问题,法律法规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谨防“套现贷模式”“平台代偿模式”“信用卡套现模式”等现象蔓延。三是积极引导正确的信用消费习惯, 政府不能以消费拉动内需的宏观目标而放松监管,谨慎对待居民过度负债消费,尤其是大学生群体的透支消费问题。

其次,发行机构信用卡业务可持续发展策略。发行机构需要尊重金融规律,建立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强化KYC能力。一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信用卡业务需要建立强大的支持保障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巩固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二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大征信数据应用,以客户为中心避免多头、过度授信,严格信用卡准入条件,防止乱发信用卡和乱授权透支额度,限制人均拥有信用卡数量和信用额度,防范欺诈风险和共债问题。三是适应新环境加快产品创新,推动信用卡与移动互联网等跨界融合,深化生活服务场景建设。四是推进社会责任,注重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如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隐私保护权,防范劝诱办卡、收取高息、个人信息泄露、暴力催收等事件。

其三,消费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信用消费。一方面, 应预测自己在信用消费期内是否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量入为出,按期还款,优化消费效用。另一方面,应认真计算信用消费形式下商品的价格,谨防套现投资以及“超高息的短期借款”的周转,避免造成损失。

( 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项目编号: 15CGL015]的资助)

(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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