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海
明朝时期,很多蒙古人、色目人为了当官而选择冠以汉姓,朱元璋的诸多养子中就有叫“也先”的,部将里也有一堆“王哈喇章不花”“刘脱因不花”等稀奇古怪的名字。
然而,始终有群“幽灵”徘徊不散,阻隔了蒙汉人民的友谊之手,那就是极端民族主义者。海州儒学教官曾秉正就是其中的杠把子,他于洪武九年(1376年)向朱元璋上疏,洋洋洒洒几千字,大意就是——汉人比异族人高贵,如今他们为了升官发财就改汉姓,真是阴险狡诈。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他扯了一大堆儒家教义,并放出诛心之语:“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朱元璋不是没有主见的人,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就被曾秉正洗脑,但他觉得此人的学问倒算扎实,巩固皇权的关键时期还是需要“腐儒”助攻的。因此,朱元璋将曾秉正升为刑部主事,后来又改任通政司正使,妥妥的正三品官衔。尝到这么大的甜头,曾秉正激动得涕泪交流,认为是自己的“耿直敢言”打動了圣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三天两头就给朱元璋提意见,搞得朱元璋一见他的奏折就头大。如果事情办得扎实,话多点倒也没啥,然而曾秉正是个绣花枕头,腔调起得挺高,却接连搞砸了好几桩公务,甚至公然与朱元璋犯犟。
这下朱元璋可恼了——既然你不识抬举,那就卷铺盖走人吧!对比朱元璋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黑历史,撤职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然而曾秉正可怜得很,虽然做了几年高官,却没啥存款,连一家老小返乡的路费都拿不出来。就这么进退两难地晃荡了几天,实在没办法了,曾秉正干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把年仅四岁的女儿卖了,换钱来凑路费。
消息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他勃然大怒:平日里就你爱讲“仁义礼智信”,如今却连亲生女儿都舍得卖,简直就是枉顾人伦的畜生!他当即下令把已经上路的曾秉正抓了回来,处以腐刑。被阉之后的曾秉正不知所终,有人说他出家了,也有人说他觉得颜面尽失而自裁。
曾秉正有此下场,主要原因当然是朱元璋对他积怨已久,但他身居高位,就算再清廉,也不至于连路费都掏不起吧。然而事实确实如此,经过老板朱元璋精心策划的几次改革,官员的薪资都是表面体面、实则布满暗坑。
按照规定,以曾秉正的官衔,他每月至少能领35石粟米,养活三十多个人不成问题。可明朝官员的工资虽说要按粟米计算,但实际分为粟米、银两、纸钞三部分发放,不同级别的官员所得粮钱的比例也不同。如此算来,曾秉正每月只能领到一石粟米,仅够两三个人吃,家里子女多些,再加上佣人,只能拿钱换粮,然而钱在粮食市场严重缩水,且不断贬值,能喂饱一家老小就算不错了,哪里还有存款。
在这种艰苦的大背景下,同僚们普遍都穷(除非擅长揩油),曾秉正想借钱都没门路,只能卖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