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炜杰
近年来,德清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 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在湖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始终贯彻“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基本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德清是一个“五山一水四分田”的半山区县。最新一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德清现有林地面积63.5万亩,森林面积60万亩;活立木总蓄积83万立方米,森林蓄积72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3.17%,林木绿化率达44.52%。与上一轮调查数据相比,活立木总蓄积量和乔木林蓄积量均有增长,森林质量得到提升,森林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近年来,德清县林业局通过聚焦兴林护林行动、夯实林业执法改革、构筑生态屏障体系,以一种近乎执着的“生态坚守”,走出了一条“城市拥抱森林 人与自然共生”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目前,德清县累计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116个,覆盖率达到78.4%,8个建制镇已全部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镇,率先实现省级森林城镇全覆盖。2018年1月,德清县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聚焦兴林护林行动
提升全域绿化水平
打造国土绿化样板。以提高平原林木覆盖率为重点,深入实施区域绿化美化行动,推进平原绿化由“扩面”转向“提质”,打造具有德清特色的国土绿化样板。截至目前,已完成珍贵彩色森林建设1.5万亩,成功建成彩色森林示范林10片,修建休闲古道2.6公里、绿色休闲通道3.5公里,打造环莫干山异国风情等休闲观光线。同时结合“美丽乡村”“五水共治”“四边绿化”等行动积极开展植树造林,2018年以来共种植珍贵树种23.8万株,营造治水林、护田林3570亩,植绿爱绿、兴林护林在全县上下蔚然成风,既保护并发展了森林资源,又全面提升了乡村绿化水平,美化了人居环境。
创新区域绿化机制。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结合“两山”资金,下发《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绿化造林建设的补助政策意见》,计划2017—2019年投入资金1.26亿元,以森林通道、森林网格等八大工程为重点,制定相应的奖励补助标准,激励绿化造林建设,为推进林业供给侧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和有力保障。
开展茶园生态修复。2017年,德清成立茶园生态修复领导小组,修复茶园面积4000亩,严厉打击毁林(竹)种茶行为,破坏林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制定下发了《德清县茶园生态修复行动实施方案》,对森林(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25°以上坡地等重要生态区位进行生态修复,计划2018—2019年修复茶园面积5400亩,目前已完成1842亩。德清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贯彻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2018年4月召开了全县“关注森林”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支持和关注。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书、森林消防责任书、毁林种茶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完善森林资源管护体制。以“落实管护责任 提高管护成效”为目标,在稳定森林资源所有权的基础上,打破传统管护模式,建立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的森林资源管护体制。实行“三员合一”,整合现有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森林防火巡查员、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员为森林资源管护员队伍,在稳定森林资源所有权的基础上,打破传统管护模式,改变原有的86人管护队伍的松散情况,提高工资待遇,落实管护责任。重新招聘森林资源管护员44人,实现“专职管护”,形成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格局。2017年启动森林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占地10亩,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拟投入资金1850万元,该项目已进入县政府招标阶段。
实行四级“林长制”。在原先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的基础上尝试创新,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员担任“四级林长”,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林区管理体系。在人员设置上,“四级林长”均为有护林经验或从事林业工作的基层人员。在管护责任区划分上,每1—2万亩林地设立一个管护责任区,每个管护责任区设1名管护员,把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地块,实现“专职管护”。
建立“人技结合”监管模式。在主要林区道路安装监控安防点位194路,实现“三S结合”(综合运用RS遥感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实现集声音、图像、定位信息于一体的全天候、全方位、网络化远程实时管控,有效减轻了管护员的工作强度,提高护林工作效率,推动森林监管模式由单一依靠人防向人防和技防相结合进行转变,进一步提高森林管护成效。
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完善林业执法机制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重视执法的权威性、公正性与社会性。在德清县森林公安局(德清县森林警察大队)的基础上增挂德清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调整后,林业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到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实现林业综合执法。2018年以来,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1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火灾3起)。执法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配备询问室、值班室、监控室、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执法记录仪等基础设施,建立警长、护林员分工协作的巡查办案机制。
严惩涉林违法行为。近年来,县森林公安局深入开展了“雷霆”“利剑”“清网”“综合治理毁林(竹)种茶”等一系列涉林、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共依法查处涉林违法案件49起,包括刑事案件3起。其中查处非法毁林案件19起,非法侵占林地案件10起,查處违法用火类案件8起,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和运输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7起,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涉案单位)57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有力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群众护林意识
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统筹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三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多元化开展宣传教育,拓展宣传覆盖面,强化视觉传播力。2017年,累计发布林区防火短信60万条,微信、微博等宣传信息1000余条。并拍摄了《朱鹮归来》《宝贝回来了》《生态之路》等多部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为主题的野生动物及生态保护宣传片,全县上下掀起了爱鸟护鸟、治水护林的热潮。
充分利用节日进行宣传。德清县林业局每年以“植树节”“爱鸟周”“3·19森林消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以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多种形式,采用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张挂横幅、讲解法律知识等方法开展宣传工作。3年来,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6000余份,使学法、懂法、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有效提高了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面向新时代,德清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践行“两山”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护好“森林资源”、守牢“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为德清成功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