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平
今年4月22日是第50个世界地球日。自然资源部倡导以“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致力于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动员自然资源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的伟大实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这一科学判断是我们党对生态文明的历史定位。做好自然资源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尤其是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治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勉励我们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拓展和延伸了党中央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进一步明确了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应承担的重大责任,指出了内蒙古的发展路径,对内蒙古的发展具有全局性、方向性、系统性意义,是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内连八省、外接俄蒙,草原和森林面积分别占全国的22%和7%,水面、湿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保留着大面积的原始生态区域,是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同时也是荒漠化和沙漠沙化土地集中、危害严重的省区之一。自然资源的多样性,决定了内蒙古自然资源管理和自然生态保护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如何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要要求,自然资源工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
自然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物质基础,自然资源系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主力军,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审视我们的工作思路、政策、规划、目标、标准,按照“两个统一行使”(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是自然资源工作的紧迫任务。一是开展全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摸清自治区资源禀赋和本地条件。二是对“三区三线”全面划定、评估、完善、保护。按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评估,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完善,为规划编制奠定基础。三是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耕地保有总量、建设用地总规模、用水总量、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约束性指标,探索将森林、草原面积纳入约束性指标。四是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五是尽快组建自治区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六是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加快推进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第三次国土调查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对2020年之后一系列重大国情国策作出判断的基本依据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国在2019年12月31日完成统一时点调查任务。这次调查是采用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确定城乡各类土地利用的界线范围、面积、空间位置,在此基础上整合森林、草原、水资源等普查成果,形成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数据成果,解决长期存在的标准不一和空间重叠问题。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自然资源监测信息系统,统一搭建自然资源信息平台,为自然资源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为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收益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打下坚实基础。
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和自然资源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建设,强化占优补优,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我区1.1499亿亩的耕地红线,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300万亩。二是加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力度,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和处置,推进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地下空间利用。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三是坚决完成“大棚房”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内蒙古依靠矿产资源开发、发展资源型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速度,但这种发展模式不可持续,留下了许多后患。”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和出路就是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基本解决矿山地质环境突出问题。二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修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设置矿业权总量指标。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设探、采矿权;可开采区域内,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将绿色矿山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内容作为重要的指标,严格控制矿山增量。三是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在2020年底前全面退出。四是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020年前,完成300个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做到“非绿即退”。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内蒙古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种自然形态,是一个长期形成的综合性生态系统,生态保护和修复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启动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落实国家生态修复标准体系,指导全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全面推进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建立自治区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和巴彦淖尔市主体责任,实行“区级协调、部门监管、市为主体”的工作监管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针对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谋划一批生态修复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對我区生态修复力度。四是按照国家9部委《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部署,贯彻落实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一是将原省级国土资源执法队伍职能转变为自然资源督察职能,建立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制度,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体系贯通。二是确定自然资源督察方向、方式和工作机制,推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加大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督察整治。三是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机制,形成全程监管完整工作链条,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作者系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康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