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与经济发展人才需求不匹配的现状,近些年,国务院和教育部等部委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地方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行应用型转型。2015年,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出台《引导部分地方本科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型的指导意见》;2017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1]尽管国家非常重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但现实中依然存在政府主导职能有待加强、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应用型师资队伍不足、产教融合缺乏体制保障,[2]管理制度与规范缺失、合作模式与内容不完善、[3]校企合作不够深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学者们从认识、组织形式、管理保障机制、评价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的建议。胡昌送等提出从需求融合、组织融合、资源融合和文化融合四个方面构建“四位一体”的实践路径。[4]陈维霞提出应协同共建实践教学平台与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协同共建应用型师资队伍,改革教学方式和评价机制,完善协同育人管理保障机制。[5]孙秋柏提出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协同联邦,行业广泛参与,学校主动服务社会。[6]但这些研究多是建议性的,而较少对校企合作的情况进行整体、全面的基于数据的分析。校企合作项目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的集中体现。基于此,本研究尝试利用调研数据对地方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开展情况及其效果进行描述分析。
本研究主要采用教师采集的“2017年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调查”数据。本次调查从我国东、中、西部各抽查1~3个省份,结合院校特征,每个省份调查院校数为5~6所,每个地区选择1个重要省份。为保证院校间有可比性,抽样专业主要集中在计算机类、电气类、机械类、信息工程类、化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类、新闻传媒类、艺术设计类等应用型专业,同时尤其注重调查卓越工程师项目专业、省级/校级综合改革试点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对各个院校选择的专业采取整群抽样。
本次调研共收集了32所新建本科院校的1252个教师样本,其中新建本科转型试点院校25所,新建本科非转型试点院校7所,民办院校10所。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院校12所,中部地区院校11所,西部地区院校9所。样本的地区分布和专业分布如表1所示。根据表1,问卷在不同地区的分布较为均衡,涵盖8个专业类别,数据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本部分采用描述统计方法呈现新建本科院校校企合作开展情况。教师问卷主要调查了教师所在专业是否具有校企合作项目。本研究中校企合作均涵盖卓越工程师项目。
表1 样本分布(单位:%)
根据调查数据整体、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类别(人文社科类专业包含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教育类、人文类、传媒艺术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包含计算机/信息类、机械/电气/制造类、工程类专业)以及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占比可以发现,数据总体中71.4%的专业开展了校企合作项目,占比较高,说明校企合作项目开展比较广泛。分地区来看,东部和西部地区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占比较高,中部较低。分专业类别来看,工科类专业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占比最高,其次为人文社科类,基础学科应用类专业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专业占比最低,而且工科类专业占比远远高于人文社科类和基础学科应用类专业。
学校相关专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数是反映校企合作情况的重要指标。根据调查数据,新建本科院校专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数平均为7.15个,中位数为5个。其中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数平均为7.76个,无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数平均为5.26个,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更多,与企业合作更加紧密。
此外,笔者还对不同地区和专业类别(分为人文社科类、基础学科应用类、工科类)的校企合作协议数做了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地区之间专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数存在显著差异,但不同专业类别之间没有显著差异。
校企合作的主要方式可以分为企业与院校或专业合作的主要方式,以及学校为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两个方面。企业与院校或专业合作的主要方式能够很好地反映企业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参与程度,从而反映企业与院校的融合程度。目前企业与院校或专业的主要合作方式多为浅层次的合作,比如提供学生实习及教师锻炼机会、提供讲座或与企业相关的课程等占比达到45%以上。但企业和学校的融合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课程开发,尤其是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毕业设计指导中的比例不高。
对于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企业与院系或专业的合作更加深入,各种方式的开展比例均高于新建本科院校整体的平均情况。对于没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企业与专业合作的各方式占比均低于新建本科院校整体情况,与企业的合作较少,不够深入,尤其在合作开发课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指导毕业设计等深度合作等方式上,与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差异较大。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在校企深度融合上做得更好,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开发课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指导毕业设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企业与院校或专业合作的主要方式反映了企业与院校的融合度,学校为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能够反映学校的科研服务能力和技术实力。学校为企业提供的帮助比较均衡,不同类型的帮助占比差异不大,除支付企业培养学生的部分成本这种方式外,其他方式均在50%左右。整体来看,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较强。
将有无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进行对比来看,两类专业所在院校为企业提供的帮助方式及占比差异不大,小于企业与院校或专业合作方式方面的差异。
开展校企合作的基础能够反映出校企合作的正式性与稳定性。新建本科院校的校企合作主要通过互惠双赢协议来开展,其次为教师的私人关系,再次为相关领导的私人关系,行业协会平台发挥的作用很小,占比不到10%。具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时建立在正式的互惠双赢协议基础上的比例更高,依赖私人关系比例更低,而没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建立在互惠双赢协议基础上的比例更低,依赖私人关系的比例更高。具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校企合作更加正规、稳定。
教学和科研是学校的两大重要职能,校企合作项目更注重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实践的结合,有助于学生专业技术能力和就业状况的提升,有助于教师加深对企业的了解,有助于科研导向转向应用型。因此,校企合作项目的效果可能在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学和科研以及毕业生就业方面有所体现。下文将从两类专业在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基础、教师科研导向和毕业生整体就业状况三方面的对比中探究校企合作项目的效果。
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以工作过程为基础是解决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重要方法。数据显示,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课程体系以工作过程为构建基础的比例为22.5%,没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该比例为17.6%,相对较低。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两类专业在专业课程体系为工作过程的比例方面,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
新建本科院校的科研重点是为企业提供服务,与企业合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而非在基础理论突破上进行深耕。笔者分别统计了新建本科院校整体、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无校企合作项目专业教师的科研导向,统计结果显示,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教师科研导向为回应企业需求、满足考核要求、满足个人求知欲和满足职称晋升要求的比例更高,科研导向为提高个人学术声誉的比例更低。两类专业教师在科研导向为提高个人学术声誉和满足个人求知欲两方面差异最大。综合来看,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教师科研更偏向应用性,进行科研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求知欲和回应企业需求,而非提高个人学术声誉。
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是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重要目标,因此毕业生就业情况也是检验校企合作项目效果的一个重要标准。问卷调查了教师了解到的本专业毕业生可接受的起薪、毕业当年的就业对口率以及三年后的就业对口率。新建本科院校整体、有校企合作项目专业和无校企合作项目专业教师了解到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均值如表2所示。
表2 教师了解的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
根据数据分析,本研究发现:第一,整体而言,新建本科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占比较高,各个专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较多,合作比较广泛,校企合作质量较高。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已经有所提升,但企业与学校的协同与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与教师合作开发课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深度合作较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化企业与学校的协同与融合。新建本科院校的校企合作已经较正规化,多建立在互惠双赢协议的基础上。但仅有极少数学校的校企合作开展主要依赖行业协会平台,行业协会平台在校企合作中发挥的作用有待大幅提升。
第二,校企合作项目较好地推动了校企深入合作。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更多,合作更加广泛;校企合作的紧密度、稳定性、专业主导权更高,企业态度更积极,校企合作质量更高;企业与院校或专业合作更加深入,无论是企业与院校或专业合作的各主要方式,还是学校为企业提供的主要帮助均更多;校企合作更正规化,更多依赖互惠双赢协议,而非私人关系。
第三,开设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课程体系基础为工作过程的比例更高,与未开设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有显著差异;开设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教师科研导向更偏向应用型科研,注重回应企业需求和满足个人求知欲;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毕业生可接受的起薪更高,无论是毕业当年的就业对口率还是三年后的就业对口率,均高于无校企合作项目专业的毕业生。
基于以上研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目前企业与学校的协同性和融合性不高,为院校或专业提供的帮助大多为提供学生实习及教师锻炼机会、讲座、与企业相关课程,深度融合类的合作如企业与教师合作开发课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较少,均不足40%,企业还没有很好地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应进一步吸引、调动企业积极参与到人才培养实际过程中,充分了解企业用人需求,探索有吸引力的共赢机制,吸引企业人员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及具体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健全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企业重要的协同育人作用。
其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平台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行业协会作为兼具服务、沟通、监督、协调等功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及用人需求,拥有大量企业资源,具有引导校企合作对接、协调校企需求的优势,但数据发现目前仅有7.6%的校企合作开展主要依赖行业协会平台。新建本科院校应该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通过行业协会了解行业用人需求变化趋势,借助行业协会的平台和优势寻求更多校企合作机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平台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
最后,增加、深化校企合作项目,总结校企合作项目经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为校企合作项目提供良好的组织环境。数据显示,71.4%的专业具有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合作项目普遍存在于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本科院校可以深化、增加校企合作项目,推广校企合作项目带来的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成果,辐射到更多学生和教师,以具体的校企合作项目为抓手推动教师科研导向和课程体系的转变。此外,新建本科院校还应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校企合作项目运行模式,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营造有利于开展合作项目的组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