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露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广东 深圳 518000
食品检验是依据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展开的全方位、复合型检验。经过食品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对食品安全质量是否合格进行判定。检验项目符合安全标准,就会判定为合格的产品;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就会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不允许出现在市场上。食品检验是非常强调技术性的工作,在食品检验工作的实际开展中,需要对各方面加强控制,促进食品检验的合理开展,积极对食品检验中的各类因素进行控制,让消费者可以购买到真正安全的产品。
1.1 判定依据 判定依据是被抽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要求。准确的检测数据、公正的检测结果和恰当的检测结论,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食品检验的所有工作程序和检测方法都必须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的标准进行,否则就失去了其公正性和权威性。
1.2 原监管体制下,基层监测能力较低,体制改革机构合并后,基层检测机构能力并没有得到加强 在各省的检测机构规划时,受到财力的限制,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设备配备不足,食品安全项目检测必需的中大型检测仪器严重不足。目前,除少数经济发达地区的县区外,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全国大多数的县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设备落后,设备配备不充分、不合理,检测效率低下,整体的检测能力和水平极弱。而省级或地级市,尤其是省级综合性食品检测机构的设备较为先进,设备配备较齐全,检测资质、能力较强,检测效率及水平高,这就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此外,基层食品检验人员数量少,一般在实验室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不到5人,分工不细,还有部分人员是以兼职形式从事检验工作,检测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食品检测技能,达不到现代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检测要求。
1.3 诚信建设仍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仅仅需要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还需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坚持诚信,从种植和生产环节杜绝人为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同样,要使得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数据真实准确,必须加强检验机构的诚信建设,杜绝人为数据造假现象,并落实食品检验从业者和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让检验检测从业者“不愿犯法、不敢犯法”。
2.1 加强样品采集的精准性 为使食品检测准确性得以保障,操作人员必须对样品采集给予足够重视,并严格遵守样品选择要求,才能避免检测误差值出现。在此期间,样品采集必须具有代表性,在同批次食品中,应遵循随机抽取的原则,而非特定某部分食品的检查,以便检测样品选择满足一定科学性要求;其次,在样品采集期间,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样品的批次、生产日期、食品类别、分布均匀性等参数,并在样品采集过程中,落实多组试验分析的理念,以便样品检测数值更贴近真实情况,使样品检测准确度得以显著提升;最后,对于不同食品形态应提供不同的检测方式。像在检测液体或半流体食品时,操作人员便需要在样品检测之前,对样品进行充足搅拌,确保液体密度分布均匀,并且沉淀充分溶解,才能倒置于干净的容器内,以便为后续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适宜的样品;对于固体食品,操作人员应在每批食品中按照自上而下或自内而外的原则对部分样品进行抽检,期间需要将各样品混合检测,按照四分法对角取样分析,通过多组检测数据判定食品的平均参数。另外,在检测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样品进行保留,并提供较完善的存储环境,以便为后续复检工作提供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控制食品检测的准确度,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2.2 优化检验方法 鼓励方法创新,优先采用先进技术和仪器进行检验;重视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加大检测设备投入,提高检验方法的准确性、可靠性,尽量降低同一检验方法标准中不同方法之间的误差。提倡检验方法的广谱性,制定检验方法时增加研究对象的范围和种类,细化前处理方法,尽量涵盖整个食品范畴,减少因方法的适用范围限制而造成的方法不适用问题。同时,不建议用适用范围较窄的方法作为强制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扩展检验方法的适用性。
2.3 食品检验结果精确度控制 对食品检验的结果展开质量控制,主要是将误差大小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食品检验的结果高低是用准确度进行体现的,是测定值和真实值的符合程度。食品检验中误差越小,准确度就越高,要想让食品检验的结果更加理想,就要对食品检验中的各类误差展开严格控制,对食品检验的误差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让误差减小到可以忽略的程度。现阶段,食品检验中的误差无法避免,但是可以采取措施尽量对其进行控制。
食品检验是一项十分复杂和系统的工作,检验标准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当前食品检验标准存在一定局限性,给食品检验工作带来一些问题和困难。食品安全关乎每个老百姓的健康,食品检验标准的完善和秩序优化是食品安全得以有效保障的根本。只有对食品检验标准进行合理地改进和完善,才能充分发挥食品检验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