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阳
手机是个“大伺候”,叫全能佣人也行,没有它不能干的活儿。但啥活计都让它做了,也就形成一种依赖,也会让我们失去许多。失去最多的,就是“体验”。体验,包括的面太广了,我只说感官的各项———眼、耳、鼻、舌、身。离开这几个感觉的“前哨”,或说“触须”,就啥体验都没有了。
手机的服务对象是两个:眼睛和耳朵。后三项,它不管。它没气味,也不能舔出味道。“身”,指触觉,最多的是“手感”。举例说,手机可以给你一个逼真的玉石图像,但“把玩”是不成的,玉石的温润感,还得用手去“摸”。读书,一面使用视觉,一面以手翻篇,还可以拿铅笔在书页上划记号,这触感,读手机文字时是没有的。网上购物,可以眼观,“摸”和“触”做不到,然而,以我的经验,买衣服,判断布料好坏,不体验一下手感是不成的。譬如毛料的“回形性”,表现在手感上是一种弹性。至于全身肌肤的触觉,手机更不能提供。泳池,只有跳进去,才可感知水的沁凉;观瀑布,顶好走到它的下面,让水雾沾身,才过瘾。
再说嗅觉。看图像上的花,可观其艳,花香是闻不到的。鼻子,派不上用场。味觉,手机更不能提供。而且,手机还能剥夺味觉。我没法统计,手机剥夺了多少人的味觉,但据快餐厅的观察,大概“打击了一大片”。看官一定见过这情景,有人吃饭,一侧架着手机,两眼斜视,目不转睛,仿佛香喷喷的饭菜并不存在,不知为何他竟没有把饭送到鼻孔里。我敢说,此等三心二意的进食肯定是“食而不味”。
手机能给人眼和耳的享受,其实也有局限性。以画面言,巴掌大的东西总比不上宽银幕,若论听音,顶好还是听传统的音响,有置身音乐厅的感觉。更别说,那豆腐块般的画面总不如“身临其境”,看到的“实景”既立体、三维,又伴以虫噪鸟鸣,肌肤还感受着飒飒清风。另有一则,虚拟画面怎么也没法推翻“眼见为实”的常理,有画家在网上已笃信某画册不是盗版,等拿到实物一看,才看出其系伪造。也有文物鉴定师说,看发来的网络图片,他认为某件藏品是真品,等亲眼看了实物的细节,才知道自己走了眼。为啥有这差错?另有一个俗语,叫“百闻不如一见”。最真实的体验,还得由现实世界来提供。
如此看,以眼耳鼻舌身的体验言,手机,莫说五项全能,“两项全能”也占不全。
不说眼耳鼻舌身,就说手机提供的各样服务吧。它可以叫外卖。足不出户,美餐送到,可谓一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享受。但阁下就满足于“两点一线”的生活,甘愿在自家与工作单位之间来往穿梭?下了班,走到餐馆里,感受一下优美环境,听听熙熙攘攘的人声,大快了朵颐,还练了腿脚,还为社会减少了餐盒垃圾,不是也很好吗?
照实说,将失掉的一些人生体验,一股脑归咎于手机,也不公平。手机是工具,人家不能对使用者负全责。你家着火了,也要手机来包赔损失吗?关键还是使用手机的“主体”——人。“主体”,一天到晚就像一块铁似的被吸附在手机上,手机又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全知全能”,“主体”当然会失去许多。但反过来说,手机又的确磁性太高。不然,大街上,公共场所里,哪里来的那么多“低头族”?就是在自家吧,除了吃饭、睡觉,没有比倒在沙发上看手机这个“万花筒”更省力又快活的事了。身边预备些充饥的糕点糖果,我保你大半天钉在沙发上不用动弹,也不腻歪。人对手机的“人身依附”,才是体验被“偷走”的最终根源。
这种“人身依附”,不光把自己养成胖墩,以至“四体不勤”,别人也常常跟着受罪。照我的体验,要是我欲开口说话的时候,见对方垂下眼皮,跟手机卿卿我我地“恋爱”起来了,我的“存在感”就受到好大的挫伤,我立刻心情不悦。这还不算,若让手机在任何场合都唱主角,都当“小皇帝”,那更尴尬。譬如朋友聚会。手机的过分受宠,足以使本来应当面对面的沟通变得索然乏味。各人看各人的手机,莫说语言交流,连“暗送秋波”都难,“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以至让人搞不懂,各路英雄好汉倒是为啥大老远地集合到一起呢?好不容易跳脱出虚拟世界,为啥又掉头返回呢?
说了半天,最好还是反省我们自己。别因为这么个大包大揽的袖珍玩意,就让我们的感觉器官闲置或部分的闲置。那手机,还得拿得起放得下,毕竟,人類还有手机以外的太广阔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