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金玥
《活着》是一个朴素而又耐人寻味的故事,对我来说是一次残忍而又警醒的阅读。
这本书用第三者的视角引入,而后用第一人称叙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却由于他的吃喝嫖赌走向了败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饥荒……在一次次与命运的搏斗中,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聾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去世,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用那粗糙的双手将所有的悲伤掩埋,最终孑然一身,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没有大悲大痛,甚至在讲述他自身遭际的时候也都“嘿嘿”地笑着。面对人生中一次又一次的毁灭性打击,他始终“活着”。活着,就是他的意志。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伴随着人生,那么又何必抱怨生活,何不热热烈烈地活着?
作者在自序中写道:“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福贵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他的身上承载着一个时代的悲欢离合,令人唏嘘。余华没有用煽情的语句,但那种面对死亡时的无力感和麻木感却直抵人心。他拨开了所有的粉饰,让我们清晰地看到生活的疮疤,而这正是活着的意义。活着不是呐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接受现实带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生活一次次被死亡撕扯得粉碎的时候,活着,仅为了活着而活着,无关其他,大概是生命最伟大的样子。
[指导老师:胡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