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燕
我党在十八大中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我国的科研项目开展作为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关键组成,占据了尤为关键的重要地位,且科研项目经费在我国经费下发中呈逐年递增趋势。科研经费作为开展科研项目的工作基础,更作为正常开展科研项目的前提保障。所以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管理及运用,直接对科研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造成影响。因此本文研究法人责任制下的科研经费管理,促进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
为了贯彻落实我国战略发展规划,推进科技机制的创新变革,真正发挥科研项目承担机构在我国科技专项计划中的管理作用,保障我国的科研计划最终完成质量。科技部作为我国的科技计划的主要部门,提出“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该法律机制与我国科技项目管理所运用的“课题负责制”有所区别,提出了对承担科研课题机构的更高要求,有助于全面发挥科研机构在展开项目科研中的调度,对于提升我国的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并促进规范运用科研经费更具备了关键意义。
科研机构以不断提升科研项目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作为开展科研项目的必然,通过推行落实法人责任制,能够有效发挥科研项目机构及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也进一步改进了科研的整体环境及氛围,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及科研团队的整体布局,有助于丰富科研机构的发展内涵。在我国新一轮的科研管理机制变革背景下,对间接成本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核定项目间接费用有关于项目承担单位的信用等级,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能够直接完成款项拨付至科研机构,因此这也为科研机构的法人责任良好承担发挥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加强科研机构的法人责任制,要求科研机构作为我国科研计划落实的主要承担单位,因此需要对立项机制逐一完善,真正发挥法人单位的科研阶段组织协调能动性。与各部门的科研优势结合构建科研项目基础条件,协同其他单位实现整合创新,合理配置科研资源,提出对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及组织策划能力。并且推行法人责任制还能够有效内化科研资源成果,避免科研资源浪费,缩短科研周期节省科研项目成本。
经了解发现目前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主要问题如下:其一科研经费管理脱节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的任务跟踪及合同管理主要由科研单位负责,对于科研经费的预算控制、核算管理由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此种分开管制模式所致两部门之间各自为营;其二科研机构横向科技合作经费管理缺乏规范性,近些年虽然我国针对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文件,但同时也提高了对科研单位的经费管理内容纵深要求。相对来讲科研机构的横向科技合作经费管理尚且不规范,而我国的现有管理条例规定也并未明确。企业作为课题委托方仅仅关注科研项目的完成目标及任务,并未关心科研经费的管理问题。多因素所致科研机构对于科研项目横向管理过于忽视;其三为科研项目结题却尚未结账。目前我国针对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剩余经费管理,均并未作出明确细化的条例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其中指明项目结余资金需要根据科研机构的信用等级,决定原渠道收回或是留给科研机构安排运用于科研项目的直接支出。但是多数科研机构均对科研结余款项,并未及时结账或将经费转为项目启动费用,报销原本科研项目不可报销的内容。
法人责任制明确要求科研单位需要完善构建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对各学校、职能部门、项目及院系的负责者,对于科研经费的具体运用及管理,所需要承担的权利职责加以明确。科研机构领导者作为学校法人代表,需要对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职责,分管科研、财务两部门也同样应当协助开展科研经费管理,统筹协调科研、审计、财务、资产管理的科研机构多部门职能,共同承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职责,责任人需要直接承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责任,科学规范的编制科研预算,对各类支出经费规范落实。
目前科研项目开展已经作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焦点问题,我国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也在近些年连续出台了多个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其中为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提供了新的导向及要求。科研机构需要对这些新文件及政策指导精神文件充分学习领会之后,与学校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合理科学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其中包括预算编制、经费调整及支出、结题结账以及监管等多方面内容,不仅需要参照我国的相关财务规章机制,同时也需要与科研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能够帮助科研项目单位的负责人解决问题,从而对科研负责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
科研机构的工作者针对科研项目任务,均投入诸多精力,但是针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并未形成充足认知。科研机构的法人责任及科研发展新态势,都对科研机构提出需要加强对于科研工作者的科研经费管理培训、宣传及相应指导。具体的科研管理方式需要参照政策解读、汇编财务机制以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案例分析多方式。科研管理及财务部门也需要与项目负责人的经费预算形成充分协助,针对性且专业化指导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对科研经费支出金额合理编制。
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包括了经费支出、预算及决算共计三大阶段,且科研机构也需要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参照财政部门及科技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科研机构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与此同时对于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监管,还需要密切结合项目过程,重点针对外转经费审批,还需要依照重点完成劳务费的审批、发放、领取。重视经费决算工作,对经费使用合理规范,遵循“一审二帮三促进”这一原则,真正发挥高校的内部审计职能。
总之,通过构建规章机制可以对科研机构的科研行为加以规范,但是想要真正在科研经费管理中落实法人责任制,还需要在落实法人责任制本身寻求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