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刚[南京大学文学院, 南京 210023]
尺牍,作为一种文章体式,对于了解作者的情感、思想、观念,具有独特的价值。因为较之著述论撰这样的庄语危言,尺牍这一相对私人的写作,具有更为多元的内涵。又加之尺牍往来双方时有关于具体问题的探讨,则更使其具备了丰厚的学术品性。而在明清两代,这种在往来尺牍之中讨论诗文的现象蔚为大观,对于考察彼时的文学观念极有意义。
作为明清易代之际的两位文坛巨擘,魏禧与施闰章亦曾有书信往来,其中便有集中论文的部分,且均完整保存于二人文集之中,这便是施闰章《寄魏凝叔》与魏禧《答施愚山侍读书》。其中,魏禧《答施愚山侍读书》尤为文论名篇,历来见诸文论选本。本文即拟以魏氏为中心加以解读,以呈现魏禧的文学观念及其意义。
施闰章在《寄魏凝叔》中,表达了其对为文之道的理解。在“人”与“文”的关系上,先人而后文,人之器识先于人之文章。而在“文”这一问题上,强调先根柢而后枝叶。而这里的根柢则是指“道”,枝叶则指辞采,这其实是“文”与“质”之关系。有了道则可以做到言有物,枝叶万千,并且可以长存,而非向风而陨。那么施氏所谓之“道”是什么呢?其在信中未曾明言,其所强调的是“道”之作用,即道决定文章的格局大小,而其所说之器识便是“道”的一部分。器识足则波澜广阔,光焰久长,而器识不足则仅得清真自放。这实是说,为文者对“道”之把握,有高低之层次,体现在器识上便是有大小之别。那么如何获得“道”,拥有器识?施闰章认为应该本于经传、言行合一,即其所谓言有物而行有恒,嘉言懿行。这些实则暗示了其所谓“道”近于道德品质。而施氏对为文之道的理解,简而言之,即修身而后进于文,做到笃学力行、有质有文。他称赞魏禧怀文抱质,有彬彬之概,意即在此。
魏禧在信中认同施闰章“论人必先器识,文必先根柢”的主张,并认为这是为举世好文之士所不察的。而对于施闰章提到的近世一二名家清真自放而波澜不阔、光焰不长的情况,魏禧认为凡稍涉于韩、苏者,都应该能够做到清真自放,问题在其善强岀,议论以为波澜,缀拾文藻为光焰。施闰章看来是因为他们缺乏“道”,表现为器识不足。魏禧认为大海上的波澜,无风自生;火在炎上,无物而明。原因在于水足够了,自然波澜不穷;火足于神,自然有光照物。简言之,如果器识足则自然有波澜、光焰。魏氏在这一点上与施闰章的观念是相近的。而魏禧显然思考又更进一步,认为文章有不知其然而能做到的方面,也有不可强行而有的方面,而这些未尝不可以通过学而达到。而器识便是可以学习而得的。魏禧遂进而谈到其所认为的为文之道,在积理而练识。他在信中特陈练识之说,魏氏所指的练识之“识”是与施闰章的器识相同的。“练识者,博学于文,而知理之要;练于物务,识时之所宜。理得其要,则言不烦而躬行可践;识时宜,则不为高论,见诸行事而有功。”这是讲到了如何练识以及练识之效用。有识见,则就为“文”而言,可于至平至实之中可见至奇,做到波流大、光明盛;就为“人”而言,则躬行可践,行事有功。
以上是就尺牍的内容所作一简单梳理,以下将围绕两封尺牍中所涉及的几个与文学有关的命题来加以诠释,在文学观念史的视阈下,总结魏禧对文学的显在或隐在之理解,并将其纳入到文学观念史之脉络中去。那么,在此视阈下,二人的往来尺牍涉及哪些文学命题?大要而言,有三:一是“人”与“文”(文学)的关系,二是“文”(文辞)与“质”的关系(文与道、经世致用),三是文学观念与传统之关系。
就为文之道层面来说,魏禧在答施闰章的信中只讲到了一半,练识。这里还是有必要将积理之说补充交代,方才完全。魏禧在《宗子发文集序》对积理之说着重阐发。该文论“积理”云:“吾则以为养气之功在于集义;文章之能事在于积理。……人生平耳目所见闻,身所经历,莫不有其所以然之理,虽市侩优倡大猾逆贼之情状,灶婢丐夫米盐凌杂猥亵之故,必皆深思而谨识之,酝酿积蓄,沉浸而不轻发,及其有故临文,则大小浅深,各以类触,沛乎若决陂池之不可御。辟之富人积财,金玉布帛竹头木屑粪土之属,无不豫贮,初不必有所用,而当其必需,则粪土之用,有时与金玉同功。”养气在于集义,而练识在于积理。因此积理、练识是一体两面,未可相分的。郭绍虞先生《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总结魏氏所谓“理”与“识”之关系:“他(魏禧)所谓理,于其未明以前则重在识,于既明以后,又重在用。”若稍加以图示,即呈现“识—(理)—用”之样貌。其背后的思想基点无疑乃是魏禧经世致用之观念。
“用”有两层之含义,一是指为文之用(即写作文章时运用所积之理),二是指经世之用(事理关系天下国家之故)。魏氏《八大家文钞选序》云:“吾又尝谓文章之根柢,在于学道而积理。守道不笃,见理不明,而好议论以刺讥于人,翻古人之成说,则虽极文章之工,取适于己,而有误于人,君子盖有所不取。”此处,魏禧明确了在与施闰章的书信中所言之“文必先根柢”乃是指学道而积理。其《答曾君有书》云:“禧窃以为明理而适于用者,古今文章所由作之本。然言之不文,行之不远,是以有文。”这是就“文”与“质”的关系而言的,文章之根柢在于质,即学道而积理,明理而适于用。言需有文,方能行远,故有文辞之饰。这是“用”的第一个层面。
魏氏《左传经世序》云:“读书所以明理也,明理所以适用也,故读书不足经世,则虽外极博综,内析秋毫,与未尝读书同。”此言固是为学之言,然却道出其所认为之“人”与“文”的关系。质在文前固不必言,经世致用为第一要务。这就是指向“用”的第二个层面了。而魏禧所长之文章,乃在论策,最是为经世致用而发而为文的了。故概而言之,学道而积理,积理而练识,练识以为用(为文之用,经世之用)。取其首尾,则道以为用,言行一如。这就又从“文”与“质”的关系,上升到了“人”与“文”的关系了。
以上所述,是施、魏二人尤其是魏禧对“人”与“文”及“文”与“质”这两对文学命题的理解或看法。事实上,积理、练识之论,与中国古代对“文学”之观念是一脉相承的。观中国古代之文学观念史:周秦时期所谓“文学”,兼有文章、博学二义,文即是学,学不离文。至汉始将“文”“学”别而言之,曰文章与文学,文章专指词章而言,文学则偏学术。可知此处与现代所谓之文学观念适成反悖——文学指学术,然“文”与“学”毕竟析一为二,观念发展有质的突破。嗣后魏晋南北朝,“古之学者有二,今之学者有四”——儒、学、文、笔,前二者为学术,后二者为文学,则博学之义距文学远矣。于是文学终从学术中析出,其义涵始与近人所用同,且类分愈细,有“文”“笔”之分:“笔”重在知,“文”重在情;“笔”重在应用,“文”重在美感,其义与近人所云之纯文学与杂文学之义相似。周秦、汉魏晋南北朝之文学观念差异极大,为中国古代之文学观念确立了两极。而对于施、魏二人而言,其文学观念似乎是更接近于周秦之时的文学观念,即文章博学,文、学不分,故特强调积理、练识。而魏禧于论议之文尤称擅长,而论议之文偏笔,重知与应用,与经世之用亦合。
如若说,内文本诠释侧重于对单个文本的主旨性解读,跨文本诠释强调对相关文本的关联性解读,那么通过对魏禧《答施愚山侍读书》的两重考察,则可进行融贯性的解读。所谓融贯性诠释,着重对相关问题进行历史性的解读,并在此过程中把握其特性。而魏氏论文尺牍中隐约透出的重要问题是,文学与思想的传统,在魏禧那里,是作为知识,还是作为信仰?又是如何加以转化的?上文细致绎读之时,已对文学观念与传统的关系有所涉及,在此再作申论。
其一,魏氏的文学观念无疑承继了周秦之时的传统,文、学不分,主经世致用,重知与应用的论议之文。这种溯流而上的取向,已不独是知识意义上的效法,更近乎信仰维度的取舍了。除此之外,尚可再举一例。魏禧的整体之文论观念在积理、练识之说之上,尚追求“法度”与“理势”。魏氏之于“法”(法度),贵神而明之,而不贵“循循缩缩,守之而不敢过”;必须能变,方能为法之至,亦不致“株守古人之法”,即无意守法而自然合法。而理势之关键则在“气”,法不必学而气则不可不养。因而在魏禧之文论观念中,理、势、气三者所呈现的样貌应可图示为“理—(气)—势”,气承之于理,发之于势。理、势二者以“气”为核心,对文之整体生成过程施加影响。在此作为核心的“气”,并非魏氏的孤明先发。盖养气集义之说,孟子以降,代有所述,如对魏禧影响较大的三苏父子中,苏辙亦颇尚养气,故魏氏论文亦言养气在集义。魏氏对古人之法的不株守,及其对养气之说的践履,两相参照,则可知魏氏对其所认可的前代传统,并非仅是知识层面的接受,而是信仰层面的持守。
其二,魏氏面对其所不认同的前代传统,则态度鲜明。此点,尤以对“理”的理解为重要分野。魏氏《答施愚山侍读书》中曾明言:“若夫性理之学,禧生平疏于治经,儒先之书,间一浏览,未尝专意讨索……又性疾伪儒,每耻言行背驰,是以粗有撰述,皆不敢依附程、朱,谬为精微之论。”于兹可知,魏氏之“理”不同于程、朱之“理”是颇明晰的。他在前引《宗子发文集序》中言:“人生平耳目所见闻,身所经历,莫不有其所以然之理,虽市侩优倡大猾逆贼之情状,灶婢丐夫米盐凌杂猥亵之故,必皆深思而谨识之,酝酿积蓄,沉浸而不轻发,及其有故临文,则大小浅深,各以类触,沛乎若决陂池之不可御。辟之富人积财,金玉布帛竹头木屑粪土之属,无不豫贮,初不必有所用,而当其必需,则粪土之用,有时与金玉同功。”从这儿更可知魏氏对程、朱所代表的性理之学的批驳。值得注意的是,此系对《庄子》之文的暗中化用,这是援引道家之言说以攻性理之学。在此,魏氏对“理”的理解,是知识层面的,迥异于以程、朱为代表的信仰。因此之故,魏禧所代表的古文家之文与道学家之文判然两途。
而知识与信仰区隔的标准,在魏氏的观念与实践中均持守一贯,即其经世致用的观念,这也正是其思想的基点。因此,魏氏固然言理,然此理是在因应时代与现实之际,对既往传统所作的统合,更具有知识以及经世致用的色彩。这提示在把握文人的思想、观念之时,需着重关注知识与信仰的取向之别,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文学观念史的重新审视。
附录:施、魏往来论文尺牍之文本
施闰章《寄魏凝叔》(论文部分节录)
古之取人者,先器识而后文章;其为文也,先根柢而后枝叶。非无枝叶也,根柢既立,枝叶万千,重花累萼,夺缯彩而焕云霞,皆是物也。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孔子盖亦属意于文者。近世词人,比户骈肩,权舆于八股,优孟于八家,求其庶几于道者,颇少七言律。古人所难,今下笔四首、十首,五排动至百韵,又填词累寸,才情驱煽,前无古人。有道者私忧之。夫苕楚之华,随风辄陨;沟浍之盈,移时立尽。其原本然也。若夫平原浅水,独树疏花,望之立尽,撷之无余,又非文之大者。见近世所推一二名家,偏矫王、李之失,遽以为冠一代而抗欧、曾。窃未敢深信,以其清真自放而波澜不阔、光焰不长也。先生之文,原本经传,动关风教,其间层折顿挫有古法,读之改观易听,庶几怀文抱质,有彬彬之概。又闻先生行已介以严,与人和以恕,砥砺岩穴之行而乐交士大夫,凡文人相轻相轧,骄吝之气,皆不见诸词色。殆所谓言有物而行有恒者,故愿与朝夕游。仆尝憾文人不护细行,为世口实,顾不幸好为文词,因取古之文人近道者,嘉言懿行,集为一书,目曰文人盛徳,裒辑垂竟,盖有慨乎其言之也。仆先世皆笃学力行,从郡大夫旴江之遗泽,肆力于圣人之道。
魏禧《答施愚山侍读书》(论文部分节录)
执事论人必先器识,文必先根柢,此古人所以可传者。举世好文之士不察也。执事书中论议,往往先得我心,而立身为文本末,具见于此。执事为人廉静仁厚,征于服官家食之日,禧又得读执事文,简洁而雅醇,意思深长,与古法会。望而知为有道者之言。尝同兄弟省览他刻,卷首叙论,累牍连篇,覆其姓名,忽得爽心之作,摇头吟哦,惊喜不定,视之则必执事也。故禧平日最称道执事之文。比云今之名家,清真自放而波澜不阔,光焰不长,则固见垣之视矣。夫才士稍涉韩、苏,未有不能是者,顾强岀议论以为波澜,缀拾文藻为光焰。且夫大海之澜,无风自生;火之炎上,虚明而无物。盖水足于精,则波澜不穷;火足于神,故光烛物。有不知其然而然者,然不可强而有者,则未始不可学而至。
愚尝以谓为文之道,欲卓然自立于天下,在于积理而练识。积理之说,见禧叙宗子发文。所谓练识者,博学于文,而知理之要;练于物务,识时之所宜。理得其要,则言不烦而躬行可践;识时宜,则不为高论,见诸行事而有功。是故好奇异以为文,非真奇也。至平至实之中,狂生小儒,皆有所不能道,是则天下之至奇已。故练识如练金,金百练则杂气尽而精光发。善为文者,有所不必命之题,有不屑言之理,譬犹治水者沮洳去则波流大,爇火者秽杂除而光明盛也。是故至醇而不流于弱,至清而不流于薄也。
禧频年客外,卖文以为耕耘。求取猝应之文,动多违心,主人利于流布,辄复登板。扪心自忖,其不逮已之所言,盖十而八九矣。惟执事有以知其然也。若夫性理之学,禧生平疏于治经,儒先之书,间一浏览,未尝专意讨索,而嗜欲深重,所谓耳目之于声色,口于味,四肢于安逸者,皆不能自克治其气质。又性疾伪儒,每耻言行背驰,是以粗有撰述,皆不敢依附程、朱,谬为精微之论,自甘暴弃,固宜见绝于大君子矣。
①③⑤⑨ 〔清〕魏禧著、胡守仁等校点:《魏叔子文集》(外篇卷之八),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411—412页,第413页,第367页,第412页。
②⑦ 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364页,第357页,第290页。
④⑧ 〔清〕魏禧著,胡守仁等校点:《魏叔子文集》(外篇卷之五),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18页。
⑥ 以上详见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书中“‘文学’与‘文章’‘文辞’之区别”及“文、笔之区分”诸章节,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53—59、152—1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