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霞 吴兆宇
摘要: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力度,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发了各界人士的关注,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依然存在大量问题。本文在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后发现,其主要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制度的不完善所导致。未来,为优化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的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明确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限,提高我国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意识,高新技术企业应该进行适当的企业制度调整,适当地引入QFII。
關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支出 知识产权 盈余管理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想要2050年完成科技强国的建设目标,科技创新是重中之重。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发了各界人士的关注。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其既是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又是技术密集型经济实体。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能力在于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源于研发支出的存量与投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依然面临许多问题,如胡凯(2018)研究指出,国家在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过程中产生了类似于“欧洲悖论”现象,即公共激励研发支出是有效的,但创新产出是低效的;张倩倩(2017)研究指出研发支出的费用化与资本化界限不明确,提升了管理者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来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降低了研发支出的真实性。鉴于此,本文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现状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支出经费上的投资规模增长迅速,从2007年到2013年短短几年间,研发支出经费就从3710.2亿元上升到11846.6亿元,提高了两倍多。2000年相关研发活动所产生的有效发明专利数仅为1443件,而在2013年增长到84587件,达到了2000年的近60倍。可以说,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国科技创新活动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世界经合组织统计,中国1991年的研发支出首次进入全球前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72%;2015年研发支出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0.9%,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约为1.9%。2017年研发支出占GDP的2.1%,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占到全球研发支出的20%。同时,我国也给予了高新技术企业众多优惠政策,单从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的税收激励来看,2008~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2259亿元;2015年减征企业所得税1000多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免征增值税高达72亿元。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占GDP的比值仍然相对较低,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对科研创新的重视,创新激励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逐渐加强对企业研发支出的投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研发支出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外部性问题
外部性问题是由于企业外部人士能轻易盗取企业自有知识产权信息并进行技术复制,以较低成本去分享企业原本利润的行为引起,这大大打击了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自主研发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研发支出的投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现在就存在较为严重的外部性问题。
(二)欧洲悖论现象
欧洲悖论是指欧洲创新体系的研发支出只在基础研究和公共激励的背景下是有效的,但在创新产出上(无论是技术方面还是商业化方面)是低效的(胡凯,2018)。目前我国就存在着“欧洲悖论现象”,即我国的科研创新大部分为科技模仿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严重影响了企业对研发支出的投入。
(三)经理人管理防御效应
管理防御是指经理人在进行公司治理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会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所以经理人的研发投资项目可能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结果,而非有利于企业未来长远发展的最优选择结果,不利于企业研发支出的投入。
(四)大股东侵占问题
张玉娟(2018)研究发现随着第一大股东股权份额的增长,企业参与创新投资项目的积极性减弱。企业研发支出减少,创新产出也有所减少。当大股东为风险规避型时,面对风险大且投资回收期长但有益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项目时,大股东可能会放弃投资机会,不利于企业对研发支出的投入,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五)企业研发支出盈余管理问题
张倩倩(2018)研究发现,相对于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支出具有信号传递作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将研发支出资本化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章卫东(2017)研究发现,企业管理者对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具有较大决策权力,管理者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资本化,进行盈余管理,从而削减企业当期支出,虚增利润,获得绩效奖励。这就大大降低了研发支出这一会计科目的真实性。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存在许多问题,究其原因,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
高新技术企业有别于其他传统行业,企业的重要资源大多为无形资产,而非传统的有形资产;由于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落实不到位,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高,企业不愿意去披露自身知识产权的信息(李莉,2014)。同时,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成果被窃取后,企业没有一条有效的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窃取损益不对等,弊远大于利,从而导致窃取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引发外部性问题,削弱企业对研发支出的投入。
(二)研发支出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
研发支出税收激励政策在促进企业进行研发支出的同时也存在漏洞。一方面,市场取向型的产业研发政策无法强制企业投资社会回报率高的项目,而企业出于自身利益会优先选择企业回报率高的项目;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成果的新颖性要求缺失削弱了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导致企业的技术模仿远远高于技术创新,引发“欧洲悖论现象”(胡凯,2018)。
(三)企业内部绩效考核不当
绩效考核往往是决定管理者薪酬与去留的关键性指标,由于研发支出具有风险性和效益滞后性的特點,所以管理者倾向于投资那些风险性较低、本期获利快且成本低的项目,或是进行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盈余管理来降低本期成本,虚增利润,以达到本期绩效考核。
(四)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
朱德胜(2016)研究发现,不合理的股权结构提升了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权益的可能性,引发大股东侵占问题,影响企业对研发支出的投入。并且股权制衡度与公司创新效率正相关,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导致股权制衡度下降,引发企业创新效率下降,影响企业对研发支出投入的积极性。
(五)研发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界限模糊
虽然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上明确列出了在研发阶段可以支出资本化的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研发支出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依旧界限模糊,导致会计上具有可操作性,这就为管理层对研发支出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降低了研发支出的真实性。
五、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我国应从根本上改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完善知识产权的运作机制,加强相关法律的立法与实施,让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有专门的机构去受理,在审判过程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
(二)增强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
要解决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中的“欧洲悖论现象”,就要增强我国研发人员的创新意识。如:只有新颖性的研发支出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引进国外先进的创新管理体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创新氛围等。
(三)适当的管理层激励
尹美群(2018)研究发现,对于技术密集型企业,薪酬激励有助于增强高管创新投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对研发支出的投入,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高管持股作为薪酬激励的一部分,在保持股权制衡度良好的情况下,提升高管持股比例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研发支出的投入。并且朱德胜(2016)研究发现,提高高管持股比例也能提升创新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研发支出的质量。
(四)进一步明确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界限
企业研发支出中存在盈余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研发阶段中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模糊。我国应进一步明确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界限,提高企业研发支出的真实性,防止相关人员利用研发支出进行盈余管理损害企业利益。
(五)引入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李蕾(2013)、范海峰(2012)、王宇峰等人(2012)研究发现QFII可抑制企业削减研发支出进行的盈余管理。我国可以适当地将QFII引入高新技术企业,如简化QFII进入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程序,缩短进入时间、放宽投资额度等,使其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技术创新有效地融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督,防止企业利用研发支出进行盈余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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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受到山东管理学院校级课题《金字塔结构上市公司两权分离度对现金分红的影响研究——基于异质机构投资者调节作用的角度》(项目编号XJ20170201)和《国有企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基于机构投资者治理的角度》(项目编号XJ20180101)的资助。
(作者单位:山东管理学院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