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07-10 18:19范永生
科学与财富 2019年14期
关键词:政府采购建议问题

范永生

摘 要:稳定有序的政府采购是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健康运行的必要保障。在当前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级监管部门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监督得比较严格,对各采购单位的培训也比较到位,此类现象正在逐年改善。在日常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更多面对的是琐碎的事务。采购执行中,有时会在需求设计、流程执行等细节上出现一些疏漏。当这些疏漏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供应商察觉时,就很容易被其利用。政府采购责任重大,而工作中的疏漏只能预防却无法彻底避免,这令采购经办人十分苦恼。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建议

1目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1.1采购预算脱离实际,编制缺乏严谨性

一是编制预算前缺乏实际调研,脱离实际。由于采购预算一般在年初编撰制定,若对单位采购需求不明确,没有可行性分析,根据自己预测盲目上报需求计划,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预算偏离实际需求。若最终预算过高,会造成采购计划指标的浪费,若预算无法满足实际采购需求,导致有需求的采购活动无法进行,而延误工作需求。

二是预算编制过于粗略,不严谨。多数人误认为预算只是报送一个数据,编制简单易行,其实预算编制是一个精细化要求较高的工作。严谨的预算需要对采购需求进行事前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切合实际,增加精准性,降低偏差可容忍度,避免浪费预算指标或是耽误实际需求。

1.2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

一是采购部门缺乏专业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是整个采购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与整个采购流程的效率息息相关,因此需要采购人员掌握有专业知识,熟悉采购工作各个环节。但基层政府受多方因素影响,采购人员短缺,且采购人员均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采购业务专业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二是采购评审专业库人员缺乏。由于政府采购范围较广、规模较大,因此对于评审专家的需求也多种多样。基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登记在册的专家无法与省级政府相比,缺乏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在政府采购评标时有失公允性,无法真正起到采购评审人对采购项目的专业评判效果。

1.3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效率偏低

目前政府采购虽然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但因采购信息发布透明性有待提高,竞争机制未充分显现。且随着政府采购规模扩大,工作量增加,但凡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均会拖延政府采购项目周期。鉴于采购预算编制脱离实际,缺乏专业人员,以及政府采购中依然存在的“歪风”等诸多因素影响,从而导致政府采购效率低下。实践中,可能因采购中心人员缺乏专业性,招标工作不严谨,致使项目流标;也有可能因未纳入预算,导致采购项目需重走流程,整个项目的周期用时较长。

2政府采购的优化建议

2.1加大宣传,提升意识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工作会议、培训学习等宣传和强调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让采购部门和其他部门充分意识到采购的必要性,提升按规定程序采购的自觉性,从思想上开始转变,树立新的财务支出理念。

2.2电子采购

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改变了政府采购完成的方式。良好的电子采购系统能够促进采购基本原则的实现,提高有效竞争、透明度、采购效率和优化采购决策。《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下文简称《示范法》)和《政府采购协定》(GPA)近年来都将电子采购的内容纳入规范范围。《示范法》的《颁布指南》(2012)指出:“电子采购对于促进《示范法》目标的实现具有潜在作用。从经济角度来说,此种益处可能高达公共采购价值的5%,还对减少腐败和舞弊有相当大的潜在作用。电子采购能够提高整个采购系统的资金效益,有助于改善这一重要政府活动领域的治理。”

2.3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

提高政府采购的计划性要求各个部门做好预算规划,并尽可能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采购物品为例,具体说来,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列出采购清单,即确定需采购物品的规格、性能和价格等具体内容;第二,与财务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保证预算编制能通过审核,所需物品能及时购买;第三,明确采购时间,即限定政府采购计划的变更时间,除特殊情况外,采购计划的变更应该规定一个统一的时间,从而优化采购组织方式,减少采购次数,节约时间,降低采购成本。

2.4提升人员素质,完善采购制度

提升人员素质,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另一方面,将政府采购人员的队伍建设纳入到制度建设中,提升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政府部门还应该完善采购制度,围绕“专业高效”这一核心,以流程电子化、执行标准化、管理高效化、监管严格化为目标,对采购的流程、审批程序、管理方式、监管原则等各个环节建立具体的规章制度,做到政府采购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2.5规范招投标过程

第一,严把招标文件的撰写关。招标单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既不设立过多限制,也不过于宽松,让符合要求的更多企业参与竞争,并根据以往的招投标情况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作为招标的参考;第二,加强对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认证工作。通过技术指标、财务指标和服务能力指标等的评分考核,了解企业状况,促使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客观真实的反映自身实力状况;第三,严格执行合同。采购合同作为双方合作的依据,也是双方利益的重要保障。合同签订后,一定要严格执行合同,在验收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产品、工程或服务的质量和财务支出状况进行详细检查,使政府采购保质保量完成。

2.6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一是理顺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实行管采分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与集中采购职能相分离,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中心进行职能归位,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不越权、不缺位,避免政府采购行政监督主体多元化带来的工作低效率。二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要逐步建立财政、审计、监察的长期联系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逐步形成以财政监督为主,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三是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监管要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对内要处理好和财政内部各支出口的关系,在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方面形成正常的合作机制;对外要处理好外部关系。要处理好财政监管部门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和权利义务,使各方真正做到权责清晰,依法依规采购。要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政府采购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从严惩处;要化社会监督,建立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要积极探索制度建设,完善采购监管和监督问责机制,强化对采購活动特别是事后(标后)薄弱环节的监管,真正使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结语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各个环节均容不得出错。在如今大数据时代,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不可小觑的影响,各单位应利用数据信息化,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各环节,思虑整体又注重细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标准化。

参考文献:

[1]王亚琴.我国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制度[J].行政与法,2004,(5):79-82

[2]钟雪斐.论政府采购中超期质疑的答复投诉处理[J].法制博览,2018,(12):203

[3]刘伟.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如何正确处理投诉[J].中国财政,2015,(16):55-56

[4]王丛虎.浅析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性质定位及制度设计[J].中国财政,2017,(17):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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