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
摘 要:本文根据2017年11月青岛市道路空气站和位于建成区边缘的仰口空气站的在线监测数据,对青岛市机动车污染现状以及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对策,以期为青岛市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机动车尾气;空气质量;防治对策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逐渐加重,根据青岛市PM2.5综合来源解析结果,机动车的贡献占到了PM2.5来源的26.0%,成为仅次于燃煤源的第二大PM2.5来源[1],因此研究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影响以及防治对策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及其危害进行了探讨,利用2017年11月青岛市道路空气站和仰口空气站的连续在线监测数据,研究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防治对策,以期为管理部门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1.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及其危害
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包括NOX、CO、HC、SO2、颗粒物、含铅化合物及苯并芘,其中NOX、CO、HC、颗粒物为四大主要污染物,根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年,我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达4359.7万吨,其中汽车是主要的排放贡献者,四项污染物贡献均超过80%。而汽车尾气不仅能引起光化学烟雾造成环境污染,还能使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大气环境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影响城市中心气候;尾气中的NOX、CO、HC、SOx、未燃碳氢化合物、颗粒物和臭味气体等成分污染空气,对人类和动、植物危害甚大,损害身体健康,引起各种疾病,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2-4]。
2.青岛市机动车污染现状
2017年,青岛市大气中NO2浓度为33μg·m-3,较2016年上升3.1%,首要污染物为NO2的天数达到41天,同比增加了30天,升幅达272.7%,这与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密切相关,据统计,2017年末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61.45万辆,增长12.1%,其中私人汽车达到212.26万辆,增长了11.4%。城市交通拥堵、低速行驶尾气排放量增加等因素进一步加重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
3.道路与仰口空气站数据对比分析
选取位于延安一路的道路空气站(以下简称道路站)以及位于建成区边缘的仰口空气站(以下简称仰口站)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时间选取2017年11月,监测项目主要为受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比较大的NO2、CO、PM2.5。
对道路站及仰口站的NO2、CO、PM2.5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道路站的NO2、CO、PM2.5浓度具有明显的双峰型日变化特征,第一个峰值出现在7-9时左右,第二个峰值出现在18-20时左右,这与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相对应,说明空气中NO2、CO、PM2.5浓度与车流量呈正比,即车流量多时,污染物浓度高,反之则低;而对远离交通道路的仰口站的NO2、CO、PM2.5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其日变化特征并不明显。为了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具体影响程度,对两站的NO2、CO、PM2.5浓度进行量化分析,结果发现,道路站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的NO2、PM2.5、CO浓度分别达到73、49μg·m-3、1.43mg·m-3,分别高出全天平均浓度23.4、10.2、18.2%,而仰口站三项污染物浓度则差别不大,说明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中NO2、PM2.5、CO浓度影响较大。因此,要改善道路附近区域的空气质量,控制机动车流量是一个切实有效的措施。
4.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
4.1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综合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
4.2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配备尾气排放实时监控终端,并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对尾气排放狀况进行实时监控。
4.3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遥感监测系统,覆盖柴油货车的主要通行通道,遥感监测网络、系统平台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与国家、省联网。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车辆远程在线监控,以及道路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对柴油货车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
4.4提升油品质量。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按照国家要求,在车用汽柴油销售前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组织对生产环节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油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4.5强化在用车执法检查。开展在用车、柴油货车等超标排放联合执法,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建立完善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严厉弄虚作假和修改参数等违法行为。
4.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低排放控制区,在其区域内,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建设排放监控平台;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5.结论
5.1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HC、颗粒物,其不仅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还对人类和动、植物危害甚大,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
5.2 2017年,青岛市首要污染物为NO2的天数达到41天,同比增加272.7%,城市交通拥堵、低速行驶尾气排放量增加等因素进一步加重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
5.3道路站的NO2、CO、PM2.5具有明显的双峰型日变化特征,且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的NO2、PM2.5、CO浓度分别高出全天平均浓度23.4、10.2、18.2%,而远离交通道路的仰口空气站的NO2、CO、PM2.5日变化特征并不明显。机动车排放对环境空气中NO2、PM2.5、CO浓度影响较大。
5.4从淘汰老旧车辆、提升油品质量、强化在用车执法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以及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和“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等方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参考文献:
[1]徐少才,王静,吴建会,等.青岛市PM2.5化学组分特征及综合来源解析[J].中国环境监测,2018,34(4):44-53.
[2]郭广照.机动车尾气污染分析与防治策略[J].能源与环保,2018,40(11):79-81.
[3]邢星.探讨机动车尾气对城市大气环境的影响与治理方法[J].绿色化工,2017,02:58-59.
[4]贺晨涌,冯新宇.机动车排气污染及其防治对策[J].山西交通科技,2001,1(139):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