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慈善新理念

2019-07-08 02:17苏红
慈善 2019年2期
关键词:慈善事业救助慈善

苏红

阳春三月,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生机盎然的美好季节里,慈善人又开始了新的一年。2019年,依旧是慈善人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一年。慈善人将用汗水铸就荣耀,用辛劳编织梦想,用拼搏与努力,唱响慈善的篇章。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先后出台多项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文件。2016年,《慈善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公益事业迈向法治化轨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要求,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这一系列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为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慈善事业。早在2002年他在福建工作时就指出,要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优良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强调,慈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体现,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要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會做出应有贡献。

对于慈善人而言,新时期开展慈善工作,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扶贫、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政治高度,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贴苦难群众需求,自觉将慈善事业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不断发扬光大。我们还要严格贯彻落实《慈善法》,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教育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努力践行慈善精神、参与慈善事业、监督慈善运作,共同开创以法兴善、全民慈善的新局面。如今,慈善人站在历史的转折点,我们应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积极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大慈善工作格局。

在新的一年,让我们携起手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一步一个脚印把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谱写新时代慈善人的新篇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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