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
摘要: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富含的有效价值,对融入乡村建设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从抓住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利用的机遇入手,以安徽的实践为例,分析了农业文化遗产的有利条件及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如何在乡村振兴中的转化利用,并从6个方面提出了遗产资源融入乡村振兴实践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文化遗产;乡村振兴;融入;机遇;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9)03-0016-005
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推进中出现的新特点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英文简称GIAHS)保护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在2002年发起的,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动保护仍然在使用且具有生产生存支撑的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农业系统。200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6个国家选出了5个不同类型的传统农业系统,作为首批保护地试点。14年来,世界粮农组织共计认定重要遗产50项,这些项目分布在20个国家。在十几年的项目实践中,农业文化遗产为当地农业发展、传统农业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在遗产申报与保护、遗产成果推广、政策建设、典型示范等各方面均走在世界前列,“中国成为这项事业的最早响应者、成功实践者、重要推动者和主要贡献者”[1]。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推动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新特点。
第一,遗产保护行动迅速,数量增长快。农业文化遗产的快速发展中,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较,我国在遗产数量上增加较快,91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英文简称NIAHS)中18项整合成15个项目,进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遗产数量和遗产类型方面居世界各国之首。
第二,遗产保护机制着手早,层次高。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方面,我国率先在国际上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积极推进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和保护工作。2014年农业部制定颁布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编写导则》《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的原则。特别在文化资源作用方面,明确提出挖掘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中蕴含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在乡村文化建设的实践转化中发挥好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独特作用。
第三,遗产保护逐渐向保护利用互促演进。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我国各地区也越来越重视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禀赋加以创新性发展,利用遗产特色优势,推动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乡土文化复兴和乡村繁荣。如浙江湖州市,“桑基鱼塘”遗产资源无论在产业融合,还是文化传承等方面都取得显著的成效,产业与文化的融合发展也激发了广大农户参与桑基鱼塘生产的积极性;内蒙古敖汉旗作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之一,借助遗产资源,有效地实现了当地产业、生态与文化的协调发展。
第四,遗产资源利用在乡村振兴实践中愈加受到青睐。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更是面临充分发展的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农村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业文化遗产创新保护和发展思路,并积极推动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提出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
二、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利用的机遇:以安徽为例
由于价值丰富,资源巨大,加之原生于乡村,从安徽来看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可以说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亟待深挖的“文化富矿”、“产业富矿”、“绿色发展富矿”。
(一)政策支撑日益明晰,政府主导启动推进。近几年,安徽省愈加重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涉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政策出台步伐加快。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对于传统村落坚持保护利用发展,要坚持突出重点、活态传承。注重保持传统村落赖以生存发展的整体空间形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在遗产的民俗类保护层面,《意见》指出注重传承民风民俗、农村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在遗产的聚落类层面,也明确地要求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在实施的重点任务中,也提出深入挖掘传承文化遗产,全面保护村落传统选址和自然、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在文化利用方面,《意见》也提出注重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的延续,留住乡愁记忆,部署了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名录保护体系建设以及传承人认定等工作;针对合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提出充分挖掘传统村落蕴含的历史、文化等多种价值;对于针对不同类型文化遗产资源,提出了合理的保护性開发利用方式的利用原则。2018年2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更是明确指出,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更加具体地提出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推进非遗传习所、展示馆建设,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二)农业新业态成长和产业发展需求激增。近年来,各地政府通过发展促进保护,更加有效地促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安徽自申请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来,特别是2017年开展全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后,各涉遗的地方政府积极开展了制定保护规划、实施发展项目等实践。六安市抓住六安瓜片、霍山黄芽、霍山石斛三大品牌,邀请全国农业文化遗产专家进行申遗论证,重点结合茶谷建设、养生产业,推动遗产资源要素的产业业态转化。已入选的遗产地也积极探索现代农业背景下如何推动资源保护措施、文化传承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发展形成整体联动,做出各具特色的文章。作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寿县以抢救促保护,推进了之后古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安丰塘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工作,推动乡村旅游。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也在推进旅游与农业进一步融合,促进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发展。从省域推进的共性做法来看,安徽以产业融合发展为契机,推进休闲农业的发展,先后建立了观光型、休闲度假型、多功能园区型、传统村落景观型、“农家乐”型等休闲农业路线。创建省级“十佳特色农业节庆活动”、“十佳休闲农庄(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十大精品路线”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遗产资源深厚优势的转化机遇。安徽省人文历史积淀丰厚,山水田园风光秀丽,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深厚,有着发展转化的特色优势。从历史文化资源来看,安徽拥有歙县、绩溪、寿县、凤阳、亳州5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农产品特色性资源来看,各地62个农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正在建设首批21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其文化特色、生产面积、产业影响为发展休闲农业和创新旅游产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条件。2017年,安徽省农委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摸清家底为目的,组织各地对符合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和可培育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为下一次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三、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资源融入
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
(一)树立机遇意识,破除对遗产资源淡化及模糊的认识
安徽在保护利用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资源认识和利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是部分地区对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度不高。安徽是文化遗产资源大省,黄山、西递宏村、徽墨等多项遗产被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认定为世界级遗产,相比之下,在农业文化遗产利用上却相对滞后,进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只有4项。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后,这项工作在全国很快铺开,从安徽省实施成效来看,由于普查工作的推动宣传不够,特别是各地认识和重视不足,相应地成效甚微。安徽省进入全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名录(408项)的只有8项,从入选数与总体非遗量比来看,云南入选63项,浙江入选46项,山东入选46项。安徽入选国家级名录的遗产项目多于北京,但入选普查名单的遗产数远远少于北京(入选50项),这与安徽省是遗产资源大省的地位完全不相称。[2]
其次,安徽省农业文化资源的利用还处于文化观光型阶段,资源利用度低,内容较为单调,相应文化产品的吸引力有待提高。农业文化遗产利用机制建设方面,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遗产资源保护和调配的立体网络体系,农业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也不够,现有的遗产项目在改造、开发和利用方面也不够科学。[2]2
再次,缺少专业化的资源利用及运营人员。农业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涉及很多遗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如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质的认识缺乏全面性的把握,包括遗产的活态性、多功能性,特别是对濒危性、可持续发展性的准确理解,还有对遗产分类和具体评价还比较模糊。研究开发利用人员应具备的科技素养和传播技能也不够,往往导致对农业文化遗产理解、宣传不到位。
(二)政府发挥好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明文规定,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领导机构与管理机构要求,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和人员。2015年农业部颁布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的申报、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各遗产地(包括拟申报)政府要集成政策与服务,做好GIAHS(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在遗产资源利用上,《办法》也提出,打造有效的服务平台,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带动区域及核心区基础设施更新,以核心区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抱团形成合力,打响品牌。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要求:指系统内居民的认可与参与程度,需要有公示及反馈信息;其基本要求:50%以上的居民支持作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这势必需要政府充分调动农民、科研机构、企业等积极性,拓展农业遗产多种功能。将GIAHS与生态、扶贫、休闲旅游等结合,组织挖掘、整理和利用好各县区乡村的优秀文化资源,立足传统文化资源禀赋,整合乡村文化资源,促进遗产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倾力打造“一村一品”,探索“农业文化遗产+”的经营模式,利用电商和信息化平台,提高广大农民的参与度,通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来弘扬乡村文化,激发乡村产业振兴和文化振兴的双赢动力和持续活力。
(三)系统培育,充分挖掘,持续开展各地区申遗工作
农业农村部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从2012年持续开展了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制定了申报评价标准。目前分四批共认定了91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安徽入选的遗产只有4项,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立项上,尚未突破。在更大范围持续开展安徽省潜在的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培育已迫在眉睫,按照遗产分类,普查省内所有区域的农业文化遗产,已成为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当务之急。通过农业文化遗产普查,挖掘农村自然资源、产业资源、文化资源潜力,进一步厘清遗产分布、主要类型,对照遗产标准,精准论证和持续培育。这是准确掌握全省农业生产系统的分布状况和濒危程度,编制国家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库的重要基础,也是今后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依据。
(四)让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资源融入乡村“五个振兴”
安徽丰厚的农业文化遗产、多彩的乡村景观以及多样的农业生物品种和地方特产,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重要资源。依托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打响农遗品牌,运用好遗产多种效益,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助力“五个振兴”的有效实现。
第一,在组织振兴层面,注重优秀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政策支撑。从政策、规范、标准等方面,有计划地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加快出台省市县农业文化遗产建设制度,充分挖掘遗产资源,按遗产类型制定保护规划与管理办法。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活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结合遗产保护,推动景观恢复和遗产核心区设施建设,完善组织管理,充分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多功能性彰显的多种价值,开展对外文化宣传与传播培训,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更深融入乡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
第二,在产业振兴层面,深挖遗产资源中产业新业态要素。“检验产业是否兴旺的主要标尺,应该是产业发展的成果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扩张和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产业发展质量、效率和竞争力得到可持续提升”[3]。在乡村产业的主要类型中,就已有产业形态来看,传统加工业、因时而旺的乡村旅游等仍然较为广泛地存在。挖掘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能尽快地塑造产业新业态,强化产业融合,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生产运作模式,在乡村振兴“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建设中,立足打好“土字牌”“特字牌”,进一步创新农产品区域品牌,结合科技创新、质量标准、生态安全,注入文化融合机制,为区域农产品品牌构建增添许多机会与可能,才能建立遗产地农产品农业遗产区域公共品牌,共享品牌带来的高附加值,增加遗产地农户收入。
第三,在文化振兴层面,精炼优秀遗产资源中文化繁荣要素。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富含的生态意识、人文精神、技术理念、道德规范,对培育文明乡风非常重要,可以弘扬优秀农业文化中富含的真善美,传播天地和谐、崇德向善的正能量,推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融合。2018年全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开展的南陵农民丰收节“村长有约到霭里庆丰收”、铜陵白姜开市、池州石台库山农耕文化、怀远石榴节等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农业文化遗产资源首次亮相,便“惊其美艳”。各地也纷纷策划和创设各具特色的茶叶开摘节、晒秋节、油菜花节、枇杷节、梨花节、牡丹花会等农事节庆和特色产品采摘活动,并赋予传统农事节日以新的时代内涵。通过挖掘民俗遗产,各地打造不同形式的地方民俗节,以节为媒,释放情感、传承文化、寻找归属,享受农耕文化的精神熏陶。
第四,在生态振兴层面,推进优秀遗产资源中生态发展要素。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具有生态维护和生态建设价值,良好生态环境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点,将生态系统保护、资源持续利用贯穿于农业绿色发展之中,可以说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统乡村产业是生态的,所形成的是生态产业”[4]。进一步推进产业和生态深度融合,推进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三微联动”,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增加生态产品的供给,是把乡村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有效途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利用与农村文化遗迹和传统村落、田园景观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紧密联系。从发展基础来说,农业遗产地保护和功能拓展,往往需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修村容村貌为基本条件;从发展选择来说,遗产地农业产业业态往往需要以生态为要,产业模式需达到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之要求;从发展保障来说,农业遗产地也需要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实施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需要积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以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体验田园乐趣为主的休闲度假农庄,依托各类现代农业科技和示范园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学习、体验等功能的休闲农园。
第五,在人才振兴层面,培育优秀遗产保护传承能人。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需要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政府、企业与社会形成合力既是基础又是关键,针对不同的主体,首先,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资源、文化、生态、经济等方面研究,科学评估农业文化遗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协调、监督农业文化遗产的遴选、申报管理工作;完善公共设施促升级;推进本地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调查。其次,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与管理,也有赖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多方参与,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农民共同投入的机制。再次,依靠高校专家学者、乡村精英和乡土能人的力量,搜集整理农业文化遗产,发挥农业高校研究与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优势,支持他们参与文化保护的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及传播宣传。同时,建立好农业文化学科和研究、传播平台,突出典型示范,培养专业人才。
(五)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有机结合,实现农业的提质发展
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需要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推动地方名优特农产品提档升级、做大做优,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下转第53页)(上接第19页)品牌。利用大众传媒的变革所带来的文化产业营销的变革,其中,公开的网络空间和自由的交流平台,让文化产品的营销有了新思路的同时,也有了新的营销阵地。[5]从产业化的角度来看,农产品建设过去总是习惯采用传统产品品牌培育的相关模式,忽略农产品主体特点和众多的产品形成资源禀赋,从而形成适用性较差、建设和拓展的空间较小的诸多现象。从产品品牌要素的文化延伸上下功夫,借助有效的优质特色文化,融于农产品良好的品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能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品牌的表达能力,显现农产品的差异性,扩大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接受性,激发他们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以地方历史、地理特质和文化特色等要素,塑造品牌,增强其影响力与竞争力,能为区域农产品品牌构建增添许多机会与可能。让各类地方优质农产品“嵌入”文化品牌,鼓励支持申请注册农业遗产商标,重点打造茶叶、皖菊花、水产、水果、中药材、古镇村落、农业景观和地域特色明显的饮食文化等一大批品牌,加强对外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从文化、历史视角,可以走出一条质量兴农的产业和文化融合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闵庆文,曹幸穗.农业文化遗产对乡村振兴的意义[J].中国投资,2018,(17):47.
[2]沈琳.新媒体视阈下的农业文化遗产传播管窥——以安徽农业文化遗产为考察中心[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6(6):130.
[3]姜长云. 全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内涵[J].经济参考研究,2017,(63):19.
[4]朱启臻.乡村振兴中的生態智慧[J].中国品牌,2019,(1):95.
[5]司思,周鸿铎.社会传媒体时代下文化产业营销趋势与营销模式分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2):36-41.
(责任编辑 焦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