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电视照明之“细节”处理

2019-07-02 16:41高德生
传播与制作 2019年6期
关键词:布光主干细节

高德生

【关键词】新闻演播室 布光 主干 细节

从事电视照明工作近二十年,一开始跟着师傅学习,后来自己单着干,到现在又跟同事一起合作,算起来换了三茬人,在整个新闻演播室电视照明过程中,感觉大家有个共同特点:都比较注重对被摄体“主干”的处理,即新闻演播室人物布光时,对主光、辅助光、轮廓光、修饰光等光元素比较重视,一旦主播或栏目领导觉得光效不满意,大家总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忙忙碌碌地反复对上述几种光成份来回进行调整,以求达到理想目的,而结果往往是究尽了心力,却事倍功半,收效很小。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我以为是:大家没有把电视照明放在一个系统工程中,重视主体布光,忽略了主干之外的“细节”成份,其实是细节决定了成效。

电视照明不是简单的拍证件照明,它既是技术,又是一门艺术,是一项综合而复杂的系统工作。对新闻演播室布光而言,人物光自然是重中之重,但除此之外,还应该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细节。

一.光斑与耀斑的处理

人物布光时,主播或主持人脸上有时会出现光斑或耀斑的情况,这时候主播或栏目负责人往往会让灯光师继续调整,直到消除光斑或耀斑为止,技术部门的部分同志也赞同这种观点。首先应该确定,光斑与耀斑不是一回事。人物面光脸上如果有光斑,无论怎样打光都是有害的,尤其是光斑面积很大的时候,因为它会破坏主体表面外观形状,必须予以调整。而耀斑是允许存在的,只是形成的耀斑不能太亮、太大、太多,相邻部位亮暗过度要自然,不能突兀,这对演区人物面部形状和质感的表现是有益处的。譬如主持人鼻梁、额头、颧骨等部位,有适当亮度的耀斑有利于表现人物面部结构特征,是合适的。但是并不一定所有高凸部位都需要或呈现亮度相同的耀斑,可以有所侧重,并且要注意不同层次亮暗过度衔接流畅。可以通过抬高光源,使用散光或者拍摄时镜头前加偏振光器来实现,当然也可以利用化妆的手段配合解决。

二. 影子的处理

新闻演播室人物布光,单人至少需要五六台灯,俩人则需要十余台灯。就我台而言,现在演播室都换成菲利普LED灯具(图1),种类有平板灯、聚光灯、成像灯,功率有100瓦,有200瓦不等,应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使被摄物(主持人或景物)产生影子,如小到脖影、鼻影,大的有主持人投在地上的身影,影子或明暗,方向不一。生活中一个较浅较小的影子看上去习以为常,但是如果同一个物体影子太多、太重,在画面构成图中既不美观,也不符合逻辑,尤其人或物动态时,几个影子跟着一起动,看起来很不舒服。

如何消除多余过重的影子呢?最简单的方法是一个被摄物只用一个硬质光源,其余方向灯具用柔光或者加柔处理。其次,调整灯位,尽量使影子变小,或者用辅助光减轻暗部投影。还有就是让光源紧贴拍摄点,使光影全部挡在景物身后,这属于技术性措施。对于全景主持人逆光位的轮廓光造成的长长光影,如果不能改变逆光方向和强度,可以调整遮光扉挡掉人物下半部分光线,从而避免投射到地上影子,或者把地面架设一块透明玻璃(如图2),在玻璃下方向上打光,让主体“托在空中”,这样主体脚下就不会有影子或者影子大大减弱了。最后一招,对地上已经形成的光影布适当的压影光予以消除。

三. 与背景的配合

以我台新闻演播室为例,2018年10月改造之前,《石家庄新闻》节目取导播间为背景,类似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画面(图3),导播间与前景播音台之间用玻璃隔断。这时应非常注意玻璃安装角度、玻璃与拍摄视点之间角度及玻璃与灯具间角度,尽量避免玻璃反射光线穿入镜头造成眩光,也不要使玻璃上形成光斑摄入画面,以前我台就在这方面出现过问题。另外,导播间作为背景,亮度要合适,太亮前景主播不能突出,缺乏层次,而且导播间那么多设备状态和工作人员,太清晰会严重干扰主播画面,太暗,黑乎乎的,观感不好,也不能反映出直播状态。

改造后的《石家庄新闻》(图4)。

背景是一块由若干LED小显示器无缝拼接而成的约22平方米大屏幕,双人播取景时整个背景都在大屏幕内,大屏与前面主播之间距离约5米。这就要求LED调整亮度不能太高,高清摄像机调焦时背景也不能太实,太实LED点阵就太清楚,高亮光点会大大影响前景主播形象,另外,由包装制作大屏播放的节目动态背景,基调既不能高调也不能低调,光色搭配合理, 要与栏目庄重、大气、严谨、朴实的定位相一致。

四.空间照度与对比度的处理

从事演播室照明这么多年,合作过这么多同事,普遍感觉大家都比较注重对主体本身的布光,如播音员面光是否合适,而对主體之外如周围空间照度和对比度关注度相对不高。其实,任何主体的空间照度和对比度对自身的表现是相当重要的,合理的空间照度与对比度,既能很好的展现物体的表面质感、立体感,又能塑造出画面的空间层次,在纵深方面表达自然的透视效果,当然这部分的处理相对也是较复杂的。确定演区照度,通常理论上需要考虑画面内所有被摄物的反射率,还要看所用摄像机的性能如何,尤其是常用光圈开度,因为它决定了镜头景深的大小,影响画面质量,这里其实又涉及到与摄像机配合问题。

演区对比度方面,既要考虑同一画面内各被摄物的客观对比度,又要考虑实际照明对比度,最后让电视画面的总对比度既保证在摄像机的宽容度之内,又最大限度呈现被摄物的自然效果。在这个问题上,我主张在演区上方最好先做一个泛光区,在此基础上再做重点布光,这样操作起来相对容易,效果也较为理想。当然在实际的布光中,并不是这么简单,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验证,反复调整、磨合,最后才能呈现良好的光效。

五. 与美工、化妆、服装等的配合

电视是一门综合艺术,电视照明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美工、化妆、服装等工作密切相关,只有大家通力合作,才能省时、省力,效果还满意。而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这样:美工、化妆、服装、灯光等岗位分别归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工作起来各干各的,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不够,结果效率低下,效果不好。领导不高兴,责怪下来,大家又相互推矮,各说其理,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既影响团结,又损害彼此利益。

相反,如果大家能一起努力,问题很可能迎刃而解。比如主播面光不均匀,灯光可以加柔处理,化妆师可以及时补补妆,二方面结合起来效果会更快更好。又如胖瘦脸型问题,化妆、灯光都可以处理,甚至可以通过摄像技巧来实现。服装、美工方面有机配合也很重要,服装的巧妙搭配,美工的精心设计只有跟灯光师沟通好,让他充分领会其意图,才能配以恰如其分的照明,呈现出亮丽的效果。所以在这里希望从事影视工作的同事们,要互相理解,积极配合工作,利己利他利事业。

六. 摄像机的取景问题

摄像机取景,景别大小一般是栏目规定的,有时机位角度稍有不同,画面效果会受到很大影响。比如同一播音员在同一位置,景别大小一样,灯光等参数不变,但每次和每次效果可能不完全一样,如鼻翼、脖子投影有大有小,法令纹或重或轻等,这时如果灯光、化妆师不能很好处理或者太费周折时,不妨稍调整一下机位角度,或许能收到很好效果。一个原则就是什么办法省时、省力、降低成本,简单易行,就用什么办法。

摄像机取景时,同样要注意尽量避免与反光体如玻璃、光滑金属面、显示屏等垂直拍摄,一方面防止反射光入射镜头产生眩光,另一方面这样取景畫面缺乏纵深感,呆板不生动,最好呈一夹角。有时光源也容易在这些反光体上形成多个明亮影子,反映在画面上很不美观。总之取景时,既要突出主体,体现空间深度,又力求画面干净,构图合理。

以上是本人能想到的主干之外的一些“细节”处理,其实被摄体本身在布光中的许多“细节”也很值得关注。比如新闻演播室布光中较常见的:主播肩光太宽、太亮,显得突兀不自然;发型光颜色太红、太强,缺乏层次,有压抑之感;衣服修饰光不够,无表面质感;眼神光位置不准确,光点数量多且大,交流感弱,看上去像白内障,如此等等。

我长期工作在新闻演播室照明岗位上,总想把各个细节做好把主播们的形象塑造的光彩熠熠,但这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这里把一点工作体会和盘托出,仅供同行参改并恳请指正。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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