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琴
2019年1月1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2号文件,文件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更加繁重,与此同时,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力量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为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1农经工作承担的职责
在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任务有了进一步调整和拓展,除继续承担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调解和仲裁、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变”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外,还增加了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
2怀宁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农经管理体系被打破。怀宁县辖20个乡镇,有24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6638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二零零零年机构改革时,基层原有的农经队伍和管理体系被打破,原縣农经委(编制13人)与原县农业局(编制18人)合并,成立县农业委员会(现有编制18人),农经管理职能也相应并入县农业委员会,由县农委经法科具体承担农经管理职责,全县20个乡镇农经机构全部撤并、人员分流、专业人员散失,农经管理工作由从事农业技术指导工作的乡镇农业站负责;
2.2农经干部队伍流失。机构改革前,全县各乡镇政府配备1-2农经员,负责乡镇的农经管理工作,机构改革后全县20个乡镇人员分流,一部分从事乡镇行政工作,一部分分流到乡镇财政“三资”管理中心,各乡镇不再配备专职农经人员,主要工作是从事技术工作的农技人员兼职完成,并且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知识能力较差等问题,目前全县农业部门只有1名工作人员是农经专业学校毕业。
2.3没有相应人员编制。农经工作属于行政管理、监督和执法范畴,但全县20个乡镇农业站没有1个行政编制,也没有1名专职农经管理工作编制,乡镇农业站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开展监管工作缺乏权威性,导致农经工作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基层农业站的力量已远远无法正常履行现有农经职能。
2.4工作经费没保障。农经管理工作面向广大农村,服务农民,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新增工作多,目前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预算,造成工作推动不力,特别是村一级存在敷衍应对情绪,工作不积极。
3建议
抓好中农发〔2019〕2号文件精神落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现建设,确保“三农”重大政策有效落实已刻不容缓。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3.1提高对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认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更加繁重,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力量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认识,把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怀宁县农村工作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2将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序列。建议中央就基层农经机构建设问题做好顶层设计,要对基层农经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提出明确统一的刚性要求,省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新时期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配套性文件之一,进一步明确农经机构职责性质,确定专门管理类或执法类编制,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序列。
3.3健全基层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怀宁县实际,成立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副科级设置,编制6-8人,由县农业农村局领导,负责全县农村经营管理的具体工作;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乡镇的农经工作,并成立乡镇农经站,负责本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具体工作,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监督和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编制可根据乡镇农户数量、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农村集体资产规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各乡镇农经管理人员数量,如每乡镇按农业人口2万人以下配置3名、2-3万人配置4名、4万人以上配置5名的标准进行核定,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3.4充实基层农经管理人员力量。各乡镇党委、政府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本乡镇的农经管理工作,其他人员从乡镇政府和农业站现有工作人员中选调,也可以通过招录、调剂或者聘用、招收大学生村官补充新人员,切实解决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人员不足问题。
3.5加强农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农经工作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新增事务多,乡镇现有农业站工作人员,农经工作经验积累少,业务水平不精,做好农经管理工作必须要确实加强农经人员业务培训,分批次开展轮训,每年农经人员培训不少于2-3次。
3.6明确乡镇政府农经管理工作职责。要加强县级对乡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明确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职责和目标工作任务,要求各乡镇政府强化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规范工作流程,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7落实基层农经管理经费保障。为保障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将县、乡镇、村居农经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中心工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3.8加强乡镇政府农经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将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作者单位:246121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农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