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经济研究部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涌现出多类型的融合模式及机制,也积累了不少的实践经验。然而,还需严防三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019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浙江有6个单位入选,分别为湖州市德清县东衡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湖州市安吉县“田园鲁家”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杭州市余杭区大径山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台州市仙居县仙台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金华市武义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宁波“城市田园·欢乐乡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近期,笔者所在的课题组赴这6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走访调研,了解了当前农村产业融合的基本模式、运行机制,同时也对农村产业融合需严防的倾向性问题展开了思考。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关键之举。据产业融合相关理论,产业融合主要是通过产业外部高新技术的渗透融合和产业内部的延伸、重组融合来实现跨界融合。综观浙江6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产业融合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农业内部结构优化组合新模式。即通过农林牧渔业的优化组合,实现更高的产出和效益。如德清县东衡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鱼菜共生”项目,采用高科技现代化种养结合的复合生产方式,通过智能化鱼菜共生养殖系统、智能化循环水产养殖系统,将“工厂化养殖”与“无土栽培技术”通过“鱼菜共生”的模式实现两者间的完美结合,达到循环利用和绿色发展的目的,亩均效益是原先传统养殖种植方式的好几倍。
图/洪俊
农业与二、三产有机连接新模式。即以农业为切入点,依托特色文化、特色旅游、特色生态等资源禀赋,发展“接二连三”“接二带三”等产业形态。如武义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旅养”结合为主调,以茶叶、中药材两大特色优势产业链为主导,促进了温泉养生、运动休闲、山水文旅等多产业融合。
新技术、新业态渗透新模式。即通过“绿色+”“互联网+”等手段,有效地集成云计算、大数据等核心技术,将现代农业与先进技术、新型业态有机结合。例如,在仙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数字农场,智慧化元素随处可见。农作物喷灌采取从地下抽水的方式,喷灌后的余水,不会直接落到地上,而是储存在最底下的盒子里,再通过管道再度进入灌溉循环系统;依托智慧化手段,园区已实现“源头可追溯、成本可核算、质量可控制”的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以O2O为基础,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手段,仙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渠道覆盖的营销网络。
龙头带动产业链延伸新模式。即以农场、合作社为主体力量,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从农产品产业链上游的种植业、养殖业开始向中、下游延伸融合,强化研发力量,发展农产品储藏、加工业、流通业,形成“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生产基地+工厂”的模式。例如,在余杭区大径山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森禾种业构建了一个集新品种选育、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以及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花木生产基地20000余亩,带动近千户农户致富。
农业功能拓展新模式。即通过发展休闲旅游、体验经济等,赋予农业新的产业功能。例如,宁波“城市田园·欢乐乡村”示范园将产业链拓展到旅游、餐饮等服务业领域,将农区变景区,将农活变休闲体验,将农产品销售、乡村美食、民俗演艺、农耕体验、亲子娱乐、亲子拓展、田园观光、乡村酒吧、露天影院等功能有机串联起来,发挥了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功能。
无论是何种模式的产业融合,都需要健全的机制保障。从浙江6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来看,主要有内外两方面的保障机制。
改革创新是放大产业融合效应的活力之源。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健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利益联结机制,从而保障产业发展及运营的顺畅。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在生产、加工和销售上达成一致性合作关系,形成相对稳定的产业环节服务链,并健全监管及沟通环节,保证农民基本权益,从而形成“生产基地—合作企业—农户”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系,提高农户的基本收益水平。例如,余杭大径山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通过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订单农业+服务协作”,有效形成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民收益分享机制,让农民切切实实得到产业融合的“好处”。小古城村引入“休闲之窗”农业旅游项目、杭州园林公司花卉等产业,全村1.3万余亩土地得到了流转,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00余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加0.8万元。
外部的政策环境对农村产业融合至关重要。在政策红利的释放中,农村产业融合也愈发显示出勃勃生机。一方面,在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方面采取政策优惠,优化产业融合发展环境。例如,武义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是依托武义—海宁山海协作产业园应运而生的,县级层面出台了各方面共计29条支持政策,特别是一系列的用地保障措施,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中优先保障产业园建设项目、支持产业园探索创新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模式、加快对产业园中符合划拨目录的项目简化程序供地、支持村集体经济留存复垦指标入股“飞地”园区建设等,有效保障了示范园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鼓励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加强现代农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攻关农村产业融合的技术壁垒,形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产学研用”链条。
产业的融合共生是大势所趋,也是产业发展的规律性特征。通过走访及研究发现,地方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热情高涨,同时显著的成效也尽收眼底,融合模式日趋完善、保障机制日趋健全。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农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近年来,农业产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出的比重和农业从业人口占全体劳动力的比重呈双下降趋势,农业的基础地位面临着一定程度的挑战。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须紧紧把握农业是“第一产业”这一基本原则,严防警惕以下三种倾向:
农业是农村产业融合的基石,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必须严防死守的“底线”,无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到何种程度、何种阶段,都不可偏离农业这一“中心”。因此,要彰显农业农村的基本特色,充分挖掘资源、文化等优势,围绕农业做融合的文章,发展“农业+”的各类业态,防止出现撇开农业的产业融合发展。
商业化运营可以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基于农业观光、休闲体验的旅游业也如火如荼,商业化、旅游化的农业产业融合可以在短期内实现较好的收益。但是,必须把握好度的问题,防止因追求经济利益而出现过度的商业开发行为,甚至破坏农村原本的自然和文化生态,从而得不偿失。因此,要科学合理规划、适度留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与当地国土规划、产业规划、人口规划等相协调,同时要处理好短期规划与长期规划的关系,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给乡村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程度也成为衡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指标之一。争抢“国字号”招牌,大干快上地引进大项目,盲目追求政绩表现,会导致出现“为了农村产业融合而融合”的悖论逻辑。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切不可一哄而上,要避免陷入“抢项目”“拼政策”等无序发展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