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智美 姜钰羡 肖翔
摘要: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各国互联互通,是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推进全球化的关键举措,而融资问题始终是关系到基建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笔者利用数据及案例,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特点、来源和模式进行研究,并以典型的交通类基础设施项目为案例,对不同融资来源在项目中的具体表现进行统计分析,包括资金占比和融资模式等,并针对投融资体系和相关金融机构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案例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9)04-0035-04
为响应“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政策,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有了极大改善,如在国际铁路货运方面,为实现贸易融资形式多样化,重庆西部物流园联合入园企业和金融机构于2017年10月成功开具第一单铁路信用证,实现了铁路运单项下进口信用证融资,并积极向沿线国家宣传,获得各国认可,提高了国际结算效率。2018年3月23日,中欧班列(重庆)载着12台平行进口车抵渝,首次实现以铁路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方式批量化进口平行车,此举为陆上国际贸易结算和融资扫除了障碍。
但由于沿线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水平较低,金融市场不够发达,资金供给严重不足,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错配的问题仍然是根本性问题,只有进一步探究当前经济背景下在建的基建项目投融资的效果,挖掘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才能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于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问题,目前的融资来源主要分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笔者在细分两类融资来源、总结“一带一路”基建项目融资特点的基础上,以交通类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案例为主体,利用具体项目数据对融资来源、各融资渠道在具体基建项目中的占比和表现进行分析,得出“一带一路”基建项目融资特点和投资偏好,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一带一路”基建项目融资特点
(一)资金需求量大,涉及多国家多币种的跨境金融合作
首先,近年来沿线国家经济有所增长,亚洲开发银行(ADB)将其2018年亚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从5.8%上调至6.0%,南亚是亚太地区增长最快的地区,将其2018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定为7.0%和7.2%,在此经济环境下,必定会加大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其次,“一帶一路”倡议提出后,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多方支持,项目不断增加,所需资金也迅速增多。根据ADB的预测,未来10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需要8.22万亿美元,即每年需新增投入8 200亿美元基建资金。此外,由于“一带一路”包含的范围十分广阔,截至2018年5月,中国“一带一路”网披露的沿线国家已有72个,在合作中必将面临跨境支付、多币种交易结算的情况,传统的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和小额汇款已无法满足当前的支付需求,这为跨境支付和跨境电商的兴起创造了条件。
(二)基建周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收益较低
基础设施建设多为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是为全社会的生活提供保障,建设工程非常庞大,建设周期长,因此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投入使用,而且由于基础设施所具有的公益性特征,建设成本高而经济收益低,带来的大部分是社会收益,投资回收的难度也高,比如地铁等基础设施,几乎每年都处于亏损运营状态。
(三)存在不可忽视的隐性或显性风险
首先,基建周期长意味着未来的风险较大,可能会难以吸引到多元化金融机构和市场资金的投资;其次,“一带一路”沿线有不少政治经济形势不太稳定的国家,除了需要面对项目本身的风险外,还需要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动荡带来的风险,此类风险较难管控,也会导致许多投资方在投资时存在诸多顾虑或资金错配问题,融资形势愈发严峻。
二、基建项目融资来源探析
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来源分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两类,公共部门融资的提供机构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国内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专项投资基金(如丝路基金等)、传统世界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新型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以下简称亚投行),公共部门来源是基建项目最主要的融资来源;私人部门是指私人所拥有的企事业单位,来源于私人部门的融资属于资本市场的股权及债券融资,其在“一带一路”基建项目投资中参与程度较小,但实际上私人部门有时会比公共部门适合跨国投资,应当积极鼓励。
以“印度班加罗尔地铁轨道工程线路R6”项目为例,来说明各大基建项目融资来源在项目中的具体表现。项目开始日期为2017年9月1日,结束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包括:建造7.5公里高架桥和6个车站;建造14.5公里的地下隧道和12个隧道地铁站;建设仓库;建造隧道通风系统和环境控制系统。具体项目成本和融资来源如下。
从表1数据可知,该项目中融资的渠道主要有:印度政府、卡纳塔克邦政府、亚投行和欧洲银行,即融资渠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和开发性金融机构,所有的融资来源都属于公共部门。该项目估计费用为17.85亿美元,卡纳塔克邦政府出资6.12亿美元(34%),是最大的出资方,欧洲银行提供两笔主权贷款,共计5.83亿美元(33%),亚投行提供3.35亿美元的主权贷款(19%),最后由印度政府出资2.55亿美元(14%)。
三、基建项目主要融资模式
(一)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BOT融资模式指东道国政府或地方政府与项目发起人专设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项目公司负责基建项目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的权利,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部分所有权,可向使用者收取适当费用来收回自身承担的成本,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利用资产(主要是基础设施)进行融资,具有无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典型特点,建成项目投入使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成为偿还贷款和提供投资回报的唯一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