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不敢腐的震慑日益强化、不能腐的笼子日益扎牢、不想腐的自觉逐渐增强,“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权力任性等乱象明显得到遏制。然而,少数领导干部却将守规矩和干事业对立起来,想着怎么捂着乌纱帽保官,信奉“宁可不干事,也不能出事”的“金科玉律”,让自己渐渐沦为“摆设”和“木偶”。
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进一步来说,领导干部在岗位任职期间,如果有权不用甚或弃用,如何能够取得事业的新进步?又如何能够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对于有权不用、弃用的失职行为,不但群众会嗤之以鼻,党纪法规也不会听之任之。
身为领导干部就应该珍惜和敬畏权力,多一些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奋发有为的使命感,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中,把老百姓的事做成、做好。
千古风流在担当,万里功名须躬行。各级党组织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妥善解决干与不干、实干与虚干、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等问题,调动广大干部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的積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要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闯敢干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努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