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对“越级访”“进京访”实行一票否决式的考核。无论基层工作做得如何出色,一旦出现这些上访情况,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巨大的考核和问责压力迫使基层干部在处理一些信访问题时,一味地向不合理诉求妥协,甚至“花钱买平安”。
看似讨薪,实则敲诈
2018年9月12日,宁夏彭阳县信访局突然聚集了27名自称是煤矿工人的上访人。他们来自山东、江苏等地,声称在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打工,用工方拖欠他们的劳务费、误工补助等费用,并表示如果得不到解决就去固原市上访。这些人身背铺盖,手拉行李,看上去和农民工无异。
用工方银洞沟煤矿外包项目部经理张毅说,这27人9月初刚来到矿上,经过9天的培训后取得了入井证。项目部安排他们下井作业时,他们提出项目部安排的工作和招工时说的不符,他们不干下井的活,并提出离职,索要高额的误工费用。
没干一天活却索要误工费,这让用工方无法接受。但这27人在县信访局呆着不走,在信访局和矿方协调下,外包项目部迫于压力支付了11.52万元的误工费。27人领到钱后离开了煤矿。
短短4天后,彭阳县信访局又接待了一批24人上访群体,他们仍然声称是银洞沟煤矿的农民工,前来索要工资和误工费。带头人孙晋勇不断煽动,上访人表示“如不解决就去固原市上访”。在这些人去固原市上访的路上,彭阳县公安局将所有人传唤并行政拘留。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打工为幌子,长期游走于煤矿间实施敲诈勒索的“劳务碰瓷”集团。
流窜多地作案,屡屡得手
根据警方调查,前后来彭阳县信访局上访的两群人实则是一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晋勇拉拢山东枣庄市同乡田传军、田委等人组成50多人的“施工队”,这些人大多有过在煤矿工作的经历,孙晋勇自任“大队长”。他们以务工为名在多地煤矿流窜,一旦被聘用,就采取消极怠工、滋生事端等方式故意让矿方辞退,然后以讨薪为名到信访部门聚众闹访,最终逼迫煤矿支付不合理费用。
在警方查实的案件中,孙晋勇团伙最早实施的敲诈行为可以追溯到2016年12月。
当时这一团伙共计34人来到山西省长治市一煤矿打工,期间孙晋勇等人故意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矿方不得不提出辞退。孙晋勇随即拿出自制的工资表,要求按照两个月标准支付工资。协商未果后,孙晋勇组织人员到长治市政府上访。
煤矿负责人说:“他们的要求太不合理,来矿上闹了好几次,我们都没有答应。后来他们去长治市政府门口上访,信访局通知我们赶紧去处理,不然他们还要去太原省政府上访。在这样的压力下,我们筹了60多万元现金当场发给了他们。”
据警方介绍,敲诈得手后,这一团伙按照队长、副队长、队员等层级进行分赃,然后继续混迹于各煤矿之间。
截至今年2月,警方共查明这一团伙两年多时间内累计在3省区作案17起,敲诈金额达到268万元。检察机关已经批捕18人,到案16人,在逃2人。
岂可一味“花钱买平安”
办案民警介绍,这一敲诈模式之所以能屡试屡成,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抓住了基层“怕上访”“怕闹访”的软肋。
记者采访发现,“一票否决”的信访考核成为压在基层干部心头的一座大山。一些地方对“越级访”“进京访”实行一票否决式的考核。无论基层工作做得如何出色,一旦出现这些上访情况,就会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巨大的考核和問责压力迫使基层干部在处理一些信访问题时,一味地向不合理诉求妥协,甚至“花钱买平安”。
“煤矿是甲方,我们是乙方。我们雇佣的工人到政府闹事,矿上被政府点名,会认为我们项目部实力不行,一旦解除外包合同,我们的损失就更大,所以只能答应这些无理要求。”张毅说。
受访办案民警认为,基层信访部门应当从这一案件中吸取教训,摒弃“为了平息事端而罔顾事实与法律”的处置方式。彭阳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李全德说,基层信访部门在处理群体性信访事件时既要讲策略,也要讲原则,不能一味地“花钱买平安”。
(《半月谈》 温竞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