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辉煌灿烂的文化,是中国古代史上耀眼的明珠之一。尤其是衣食住行等文化,不仅影响到后代,还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整个东亚地区。唐代饮食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在以往研究中显得不足。以宗教学和民间信仰的视角审视,唐代饮食作为沟通人与神之间的桥梁。首先饮食作为祈神的祭品,希望借此达到保佑出行平安,避災免祸,治疗疾病,获取现实利益。其次在神仙思想下,一些特殊的饮食又助于达到唐人长生不老或得道升天的目的。
关键词:唐代 饮食 人与神
关于唐代饮食,学术界已有相当多的研究,但较多是着眼点于吃什么与怎么吃的问题,但对饮食文化层面的挖掘还有所不足。本文将专门研究前人所忽视的唐代饮食如何充当沟通人与神的角色。
一、祈神的祭品
向神明供奉以饮食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祭品,是中外各种信仰仪式中的普遍存在。饮食在此已经脱离了原有的果腹等实际功能,而成为“宗教信仰者向神灵传递各种信息、表达思想情感和心理意愿的媒介或载体,是人与神进行交换并相互认同的途径和手段”。换句话说,饮食通过仪式的升华而成为了沟通人、神之间桥梁。正所谓“苾芬孝祀,神嗜饮食。卜尔百福,如几如式。”因此,只有满足了神明的饮食欲,才能够使其施惠于人。饮食在此成为了人、神交换的筹码与道具。综观唐代史籍,特别是笔记小说,可以看到当时人们会因为各种问题而求助于神明,而所献之物大多数情况下都离不开饮食。
(一)祈祷出行平安
唐代虽是中国古代的繁盛时期,但其交通条件依旧简陋。在出行过程中,任何一个自然因素都可能成为危及生命的致死因素。而在万物皆有其神的思想指导下,古人创造出了避开这种风险的方法,即向主管道路之神进行祈祷。特别是在帝王出行之前,对道神的祭祀——軷祭,更是必不可少之事。軷祭的起源很早,《周礼·大驭》中已经记载了关于此神的一系列、成体系的祭祀活动。相比而言,隋代的祭祀仪式比《周礼》中的记载略为简化,但与其只用酒水进行祭奠的饮食内容而言,则更为隆重。据《隋书·礼仪志三》载,其过程与用品为:“将发轫,则軷祭。其礼,有司于国门外,委土为山象,设埋坎。有司刳羊,陈俎豆。驾将至,委奠币,荐脯醢,加羊于軷,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馔埋于坎。”
唐代一般人出行极为小心,特别是在到达事故多发路段之时,往往以祭祀主管神明来确保平安。如《博异志》载:“开元中,琅邪王昌龄自吴抵京国。舟行至马当山,属风便,而舟人云:‘贵贱至此,皆合谒庙,以祈风水之安。昌龄不能驻,亦先有祷神之备,见舟人言,乃命使赍酒脯、纸马献于大王,兼有一量草履子上大王夫人,而以一首诗令使者至彼而祷之。”
(二)避祸、疗疾
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如果在灾祸到来之前就可以避免,则是人之所愿。而想要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借助一些超自然的手段,即神明的庇佑。如《因话录》载:“有里人为邻巫所惑,而当有灾,宜谢神,乃杀家犊,酿酒,声鼓以祀。时官禁屠牛私酿,法甚峻,又当国忌,不合动乐。并犯三罪,为吏所擒。”虽然里人最终的结局是禳灾却致灾,但也可以看出时人对祭祀可以避祸是极为信任的。
唐代的医疗条件有限,使得人们在重病缠身之际,往往求助于神明的帮助。《朝野佥载》载:“岭南风俗,家有人病,先杀鸡鹅等以祀之,将为修福。若不差,即次杀猪狗以祈之。不差,即次杀太牢以祷之。更不差,即是命,不复更祈”。《宣室志》载:“故相国李回,少时尝久疾,其兄軿召巫祝,于庭中设酒食以乐神。方面壁而卧,忽闻庭中喧然,回视,见堂下有数十人,或衣黄衣绿,竞接酒食而啖之。良久将散,巫欲撤其席,忽有一神自空而降,左右两翅,诸鬼皆辟易四散,且曰:‘陆大夫神至矣!巫者亦惊曰:‘陆大夫神来!即命致酒食于庭。其首俯于筵上,食之且尽,乃就饮其酒……后数日,回疾愈”。
(三)获取现实利益
经常性的娱神与祭祀,似乎可以与神灵保持一种密切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可以帮助当事人取得现实性利益。能够得到神明帮助的内容较为宽泛。
第一,提供特殊能力。如《酉阳杂俎》载:“成式门下驺路神通,每军较力,能戴石簦靸六百斤石,啮破石粟数十。背刺天王,自言得神力,入场神助多则力生。常至朔望日,具乳糜,焚香袒坐,使妻儿供养其背而拜焉。”
第二,取得其本不具备的才华。如《南部新书》载:“胡生者,失其名,以钉铰为业,居霅溪而近白蘋洲。去厥居十余步,有古坟,胡生若每茶,必奠酹之。尝梦一人谓之曰:‘吾姓柳,平生善为诗而嗜茗。及死,葬室乃子今居之侧。常衔子之惠,无以为报,欲教子为诗。胡生辞以不能,柳强之曰:‘但率子言之,当有致矣。既寤,试构思,果有冥著者,厥后遂工焉”。
第三,得到救助。如《续玄怪录》载:“中牟县三异乡木工蔡荣者,自幼信神祇。每食,必分置于地,潜祝土地。自总角至于不惑,未尝暂忘也”,后获救于他人,其人曰:‘某,地界所由也。以蔡荣每食必相召,故报恩耳。”
第四,满足具体诉求,如得到所希望的官职。《云溪友议》载:“太仆韦卿觐,欲求夏州节度使。有巫者知其所希,忽诣韦门曰:‘某善祷祝星神,凡求官职者,必能应之。韦卿不知其诳诈,令择日。夜深,于中庭备酒果香灯等,巫者乘醉而至,请韦卿自书官阶一道,虔启于醮席。”这些行为存在的思想基础在于时人相信,俗世之事与天命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云笈七签》“李约妻要黄箓道场验”条即载:“妻谓(李)约曰:‘人间命官,须得天符先下,然后受官。”因此,通过祭拜神明自然是可以满足自身诉求的。
此外,古人认为每个人根据出生时辰都有对应的守护神,对于此神的祭拜与敬仰可以换取庇佑,如《太平广记》载:“裴度少时,有术士云:‘命属北斗廉贞星神,宜每存敬,祭以果酒。”
由此可见,与其说唐人相信祭祀饮食可以沟通人、神等超自然存在,不如认为其为国人信仰功利性的变形之一,即以饮食娱神以达到自身目的。唐人对这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极为笃定的。因此,在祭祀神明饮食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周、不敬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应惩罚。如《北梦琐言》载:“合州有壁山神,乡人祭必以太牢,不尔致祸。州里惧之,每岁烹宰,不知纪极。”又如《剧谈录》载:“咸通中,有中牟尉李浔寓居圃田别墅,禀性刚戾,不以鬼神为意。每见人衔杯酹酒,无不怒而止之。一旦暴得风眩,方卧檐庑下,忽有田父立于榻前,云邻伍间欲来省疾。见数人形貌尩劣,服饰或青或紫,后有矮仆提酒两壶,相与历阶而上,左右妻孥悉无所睹。谓浔曰:‘尔常日负气,忽于我曹,至于醪醴之间,必为他人爱惜。今有醇酎数斗,众欲遗君一醉!俄以巨盆满酌逼饮,两壶俱尽,床笫衾裯,皆是余沥。将出,谓浔曰:‘何似当时惜酒也邪!自兹百骸昏悴,如病宿酲,寝瘵惙然,数月方愈。”
二、长生不死或得道升天的桥梁
成仙不老之途,人皆羡之,但由于修仙理论众多,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能尽如人意。《宣室志》中便记载了一位兰陵人,在下第之后的十年间“从道士学神仙。因绝粒吸气,每日柔搦支体,冀延其寿”,但结果却是“发尽白,色枯而背偻,齿有堕者”。修仙延寿成功率的低下,与人们对这一目的期待间的矛盾,要求出现一种更为简易可行、但须确保成功的物品或方式,在唐代的具体表现就是特殊饮食的涌现。
通过饮馔来成仙不老的思想基础,来源于万物间的相互转化以及天、地间通道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神仙、神仙之物往往以其他形态出现于人间俗世之中。俗世之人只要食用了这种特殊食品,就可以达到延年益寿,甚至羽化成仙的目的。当然,也有遭受同样严重惩罚的可能性。饮食作为长生不死或得道升天的桥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羽化成仙、疗疾延寿的捷径
饮食具有帮助人们减少疾病、疗疾延寿的功效,在唐代已被广为认知,食疗养生的观念在此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其所使用之物毕竟都来自于现实世界,因而所具有的功效也有其局限性。由于人、神殊途,神人所食用之物同理也应充满奇异性,它们或形态与常物不同,或疗效奇特,总之是摆脱了常物所固有的局限性,充满了神秘色彩。如《太平广记》载修道之人姚生在进入传闻中张道陵修行的义兴县张公洞后,因饥饿求食于对弈的两位道士,道士让其食用旁边的青泥。姚生“试探咀嚼,觉芳馨,食之遂饱”,根据胡人的提示可知,其所食之物为龙食,且若带青泥外出,就会“硬如石。不可复食”。《酉阳杂俎》所载之仙桃则具有治疗重疾之疗效,“仙桃,出郴州苏耽仙坛,有人至心祈之,辄落坛上,或至五六颗,形似石块,赤黄色,破之,如有核三重,研饮之,愈重疾,尤治邪气”。同书还载“大和中,郑仁本表弟,不记姓名,尝与一王秀才游嵩山……(遇神仙或高人给)玉屑饭两裹……曰:‘分食此,虽不足长生,可一生无疾耳。”《剧谈录》中的记载则表明,与寻常食品最为显著地区别在于,仙家之物似乎具有一食而饱腹多年之功效。“大中末,建州刺史严士则,本穆宗朝为尚衣奉御。颇好真道,因午日于终南山采药迷路,徘徊岩嶂之间。数日,所赍糗粮既尽,四远复无居人……(隐者)脱纸囊开启,其中有百余颗如藊豆之状,俾于药室取铛,拾薪汲泉而煮。良久,盛有香气,视之已如掌大……士则方啖其半,已极丰饱。复曰:‘汝得至此,当有宿分。自兹三十年间,无复饥渴。……大中十四年之任建安,路由江浙,时萧相国观风浙右,于桂楼开宴召之,唯酒数杯,他无所食矣。”
在众多神迹之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神人食物具有帮助凡人羽化成仙、返老长生的功效。《酉阳杂俎》载:“郸县侯生者,于沤麻池侧得鳝鱼,大可尺围,烹而食之,发白复黑,齿落更生,自此轻健”。《因话录》载都水使者崔绰天宝年间倾力侍奉的一位方士,将一粒药丸作为临别谢礼。崔绰因不知其为何物而埋于床下,后“忽见床下有菌,甚鲜肥,因煮而食之,杂以荤味。自此体腹轻健,至老更无疾病,月中视小字,夜食生彘。元和初犹在,年九十余卒……向得灵药,便能正尔服之,当已轻举矣。其次,食所化灵芝,不杂荤茹,又应反颜住世,寿不可量。”如果说此处之崔绰所食之物是仙药的化身,那么上文所引《宣室志》中的落第兰陵人后来所食用却是自然食材。“”后因治园屋发地,得物状类人手,肥而且润,色微红。逸人得之,……于是烹而食,味甚美,食且尽。自是逸人听视聪明,状貌愈少,而发之秃者尽黟然而长矣,其齿之堕者亦骈然而生矣。逸人默自奇异,不敢告于人。后有道士至邺下……贺曰:‘先生之寿,可与龟鹤齐矣。然不宜居尘俗间,当退居山林,弃人世,神仙可致亦!逸人喜而从其语,遂去,竟不知其所在。”
结合上文,我们可以将这些具有神奇功效的饮食总结如下:首先,均具有相似的来源途径,或来自于修道之人、或来自于神秘场所。其次,内容往往与正常饮食不同,即便是寻常可见之物种,其形态、尺寸及其功效也绝非常态。总之,超出常理之外的存在,才是神迹的核心。
(二)错误饮食可能引发的危险
由于神迹来自于某种超自然的神秘未知,是存在于俗世之中的特例,因此,不应该被平凡之人所摄取。换句话说,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饮食的等级性决定了不同等级之人所应享受的饮馔等级。人神之间巨大的身份鸿沟,决定了仙品不应为常人所任意食用。《太平广记》载河东薛少殷在魂游地府时为高僧所救,并因此受到地府之人的热情款待。对于海陆毕备之筵席,其“僧曰:‘不可食,食之则无由归矣。少殷曰:‘饥甚,奈何?僧曰:‘唯蜜煎姜可食。乃取食之”。《灵异记》亦载:“天台僧乾符中自台山之东临海县界得一洞穴,同志僧相将寻之……见市肆居人与世无异。此僧素习咽气,不觉饥渴。其同行之僧饥甚,诣食肆求乞食。人或谓曰:‘若能忍饥渴,速还无苦。或餐啖此地之食,必难出矣。饥甚,固求食焉。食毕,相与行十余里,路漸隘小,得一小穴而出。餐物之僧立化为石矣。”
而仙人往往转化为食材的形式出现,且在作为食材之时,除了体型稍大外,几乎全无神迹。其与普通食材的一致性,也使得凡人误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误食之后的结果,却十分严重。唐代的笔记小说中,有关这类的记载很多。如《剧谈录》载:中书舍人韦颜女婿崔道枢,举进士者屡屡不中。乾符二年春,下第归宁汉上。所居因井渫得鲤鱼一头,长可五尺,鳞鬣金色,目光射人。众视异于常鱼,令仆投于江水。道枢与表兄韦氏,密备鼎俎,烹而食之。经信宿,韦得疾暴卒。”《酉阳杂俎》载:“虢州玉城县黑鱼谷,贞元中,百姓王用业炭于谷中,中有水,方数步,尝见二黑鱼,长池余,游于水上,用伐木饥困,遂食一鱼……忽褫衣号跃,变为虎焉,径入山。”
可见,相较误饮仙人之食,将仙人转化之身错误食用的后果更为严重,会减寿丧命或化为动物。而即便是应邀而赴的仙人之宴,也往往因其饮食的特殊而造成凡人的不适,如《博异志》载龙女请许汉阳赴宴,“食讫,命酒……汉阳漠然而归舟,觉腹中不安,乃吐出鲜血数升,方知悉以人血为酒尔。”
三、结语
饮食作为人与神沟通的桥梁,第一体现是作为供奉神明的祭品。唐人希望凭此达到保佑出行平安;避祸、疗疾;获取现实利益、特殊能力、特殊的才华;得到救助;满足具体诉求,如得到所希望的官职等方面的目的。第二体现是在神仙思想下,通过神秘的饮食达到长生不老或得道升天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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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唐宋时期的毒药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YJC770011;作者简介:付婷,历史学博士,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讲师。研究方向:隋唐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