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四个点”工作方法,用好检察建议,让柔性监督发挥刚性监督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一是以严谨精准为基本点,紧抓检察建议质量。加强文书质量管控,承办人通过“说问题、严论证、找依据、提建议”基本四步拟写建议初稿,经领导层层审批后发出,确保建议行文规范、于法有据。
二是以“个类”并重为立足点,强化建议释法说理。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侦查、审判、执行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问题,及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努力实现个案办理的公平规范。重视类案普遍性问题,在解决个案中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上,注重对某一类问题总结分析,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
三是以司法办案为出发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该院各业务部门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在公安侦查、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社會综合治理等监督方面上花心思、下功夫。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解决了一批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资源等领域的问题,有力保护了公共利益,节约了司法资源。
四是以建议质效为着力点,监督获得刚性效果。依法监督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2018年以来向该区法院发出三份再审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并改判,有力了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着力纠正执法、司法机关违法等行为,2018年以来向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司法局等部门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2份,有效规范侦查文书制作、社区矫正执行等问题。(文/唐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