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士语复兴的经验与思考

2019-06-25 03:59张新生李明芳
语言战略研究 2019年3期

张新生 李明芳

提 要 威尔士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16世纪中叶与英格兰合并后,政治上失去了独立性,威尔士语被边缘化。20世纪末,威尔士政府开始了威尔士语的保护和复兴工作,且随着威尔士地方政府自治权力的建立和逐步扩大,这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近20多年来威尔士语保护和复兴的经验是:1.政府主导语言复兴规划并大力实施;2.大力发展与语言复兴相关的教育;3.语言复兴政策深入到日常和经济生活;4.加强语言复兴工作的国际合作。从中至少可以得出4个结论:1.政府语言规划和资源投入的一贯性是语言复兴的前提条件;2.政策覆盖的全面性是语言复兴的基本保障;3.立法执法是语言复兴的重要手段;4.提高经济效益是语言复兴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 威尔士语;语言政策;语言保护;语言复兴

中图分类号 H0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1014(2019)03-0045-08

Abstract Wales has its own distinctive indigenous language and culture. However, since its union with England in the mid-16 century, the political influence of Wales was marginalised for a long time, and the use of its language Welsh was also on the decline. Since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when Wales had its own government, it has made great efforts to maintain and revive the Welsh language. This work becomes intensified along with the increasing political power of the Welsh government. The success of Welsh conservation and revival can be attributed to a range of language-related policies, including Welsh governments consistent language revival policies and practices; development of language revival education; integration of language policy in peoples daily life, and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 in the language maintenance and revival work. Some conclusions can be drawn from the Welsh revival experiences. First, the government should have coherent and consistent planning policies backed up with resources. Second, a wide coverage of the policies are the guarantee for language revival. Third, legislations and their implementations are critical means for language revival. Lastly, the economic value of the language is a key factor for language revival. Overall, the experience of Welsh revitalization in Wales can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maintenance and revival of other minority languages in the world.

Key words Welsh language; language policy; language protection; language revival

一、威尔士语复兴的历程与成绩

威尔士历史上曾是一个独立的公国,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自16世纪中叶与英格蘭合并之后,政治上失去了独立性,属于凯尔特语系的威尔士语也开始不断地被边缘化,除了在一些较为偏僻的地区日常生活中还继续使用之外,基本上被英语取代。到19世纪80年代,威尔士地区说威尔士语的人口比例从以往的80%下降到50%;1911年,降至43.5%,威尔士语成了少数人使用的濒危语种。虽然从那时起有了一系列恢复威尔士语的努力,但并没有扭转威尔士语使用人口持续减少的局面。1991年的人口调查表明,威尔士地区说威尔士语的人口有50多万,占总人口的18.7%。进入21世纪后,情况有所变化。2001年的人口调查显示,20.5%的人能用威尔士语进行日常对话,23%的人可以使用一些威尔士语,28%的人对威尔士语有所了解和掌握。最新的《2013~2015年威尔士地区威尔士语使用情况调查》显示,在威尔士近300万人口中,有56万多人(19%)经常使用威尔士语。虽说使用威尔士语的人口没有明显增加,但近两次调查表明,使用威尔士语的年轻人比重在持续增长,这与威尔士政府二十多年来对威尔士语复兴的重视与支持有着密切的关系。

威尔士政府自20世纪末成立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不断提高威尔士语在威尔士地区的地位和声望。随着威尔士政府自主权力的逐渐扩大,复兴威尔士语的力度也随之加大,使得威尔士语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得到提高。虽然威尔士政府政策与措施的最终效果还有待研究和评估,但它们对威尔士语的维护和复兴,无疑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其中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二、威尔士语复兴的经验

(一)政府主导语言复兴规划并大力实施

1993年颁布的《1993年威尔士语语言法》(Welsh Language Act 1993)标志着由政府主导的威尔士语复兴正式拉开序幕。该法案规定,在威尔士,威尔士语和英语具有同等地位,威尔士议会、各地区议会、警察、消防、健康和教育等政府部门都必须把威尔士语作为与英语同样的官方语言来使用,公共场所和路标等都要同时用威尔士语和英语标注。法案还要求各公共机构规划制定自己切实可行的威尔士语言实施计划,实施计划中必须包括该机构如何使用威尔士语服务于公众的具体措施和目标。同时,法案还鼓励有条件的私营和慈善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威尔士语言实施计划。

为了确保《1993年威尔士语语言法》的切实执行,该法案还提议成立了专门的威尔士语言事务委员会,负责统领和监督该法案的执行。威尔士政府每年给委员会拨款1300万英镑,用以促进和推动威尔士语的广泛使用。法案规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与相关的政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威尔士语执行计划,并负责监督这些计划的执行。如果某个政府机构对制定的计划执行不力或违背了计划原则,委员会将责成其提出改进计划,甚至可将其交由威尔士国民议会的威尔士遗产部长处理。从1993年成立到2012年解散,委员会与相关机构共达成500多个威尔士语执行计划共识。此外,委员会也积极与民营机构合作,通过激励手段和机制,鼓励并协助不在法律要求范围内的民营机构积极制定自己的威尔士语执行计划。委员会设立一年一度的双语奖,颁发给为威尔士语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机构。2008年根据英国企业人力资源培训项目“投资人才”(Investing in People),推出了一个名为“投资威尔士语”(Investing in Welsh)的项目,支持企业对威尔士语人才的培养,吸引了威尔士境内数以百计的民营机构参加。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1993年威尔士语语言法》奠定了威尔士语复兴的法律基础。此后,政府为了保证威尔士语与英语具有同样的地位和功能,提出了“双语威尔士”(Bilingual Wales)的计划。2003年,威尔士政府制定了《国家双语威尔士实施规划》(Iaith Pawb A National Action Plan for a Bilingual Wales)。为了保证政府推动威尔士语发展的延续性,《1998年威尔士政府法》(Government of Wales Act 1998)、《2006年威尔士政府法》(Government of Wales Act 2006)和《2014年威尔士法》(Wales Act 2014)都重申了政府对于推广威尔士语所应承担的示范作用,并强调政府首脑在维持和推动威尔士语使用方面应尽的责任。《2006年威尔士政府法》第78条就威尔士语的责任对威尔士政府部长级官员做了明确的规定:部长们必须制定和发表推广威尔士语的策略及其执行计划,并就其实施情况公布年度报告。

(二)大力发展与语言复兴相关的教育

教育是语言使用与发展的基础。2010年,政府经过数年的酝酿和准备,推出了《威尔士语作为媒介语的教育策略》(Welsh-medium Education Strategy),全面加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整个学校教育体系里的威尔士语教育。威尔士的公立学校必须将威尔士语作为第一或第二语言对所有5~16岁的学生展开教学,政府还计划逐渐在更多的课程中以威尔士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言,从而提高威尔士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为了增加大学里的威尔士语授课数量,2011年专门成立威尔士语国家学院,以合作的方式在各大学设立用威尔士语教授的法律、社科和自然科学等专业课程,提供各种奖学金,鼓励学生参加这类课程的学习,并计划在其后的几年里招聘100名能用威尔士语授课的大学教师。《威尔士语作为媒介语的教育策略》是威尔士政府全面开展威尔士语教学的政策指南,被视为威尔士语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除了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加强威尔士语教学,政府还将注意力放在成人威尔士语教学与使用方面。2013年,政府首先对成人威尔士语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评估,并在年底发表了《提升我们的眼界:成人威尔士语项目评估》(Raising Our Sights: Review of Welsh for Adults)的报告。该报告最后提出一系列工作改进意见,尤其是在成人威爾士语教学的组织和成人威尔士语的使用方面,切实提高了威尔士语在成人生活中的相关性,使成人威尔士语教育项目可以持续有效地为成人提供足够的威尔士语使用环境和机会。

威尔士政府共建立了6个地区性成人威尔士语中心,其合作对象是当地政府,经费也主要来自政府拨款。2006年成立的卡迪夫大学成人威尔士语中心就是其中之一。该中心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学习威尔士语的成人数量一直稳中有增。2015年,该中心在城市中心和周边地区的100余个教学点共举办各类威尔士语培训班250多个,如普通语言课、强化语言课和家庭语言课,注册人数达2650人次。在过去的10年里,共有21 000多人参加了该中心组织的各种威尔士语课程。该中心建立了第一个威尔士语线上学习平台,成为第一个可以向学员提供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内容的威尔士语学习中心,这对一些年轻人很有吸引力,学习平台每个月的点击率都在千次以上。2013~2015年成人威尔士语使用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卡迪夫市的成人威尔士语使用人口较以前有了明显的增长。

(三)语言复兴政策深入到日常和经济生活

《2011年威尔士语措施》(Welsh Language (Wales) Measure 2011)是威尔士政府推动威尔士语使用的新举措。其原则是创造足够的条件,实现威尔士语在威尔士境内拥有与英语完全平等之官方地位的目标。《2011年威尔士语措施》包含一系列威尔士语工作的组织系统调整与建设意见,如成立威尔士语事务专员办公室、设立威尔士语事务专员一职,并为之配备顾问委员会,撤销原来的威尔士语事务委员会;设立威尔士语合作伙伴工作委员会,全面加强各行业、各机构在推动威尔士语教育和使用方面的合作工作,确保威尔士语和英语在威尔士境内享有同样的地位;完善与威尔士语相关的各项标准,即政府部门与公共事业机构在使用威尔士语方面的责任和语言维护与使用的水准;调查违背或干扰自由使用威尔士语的案件,并设立威尔士语事务仲裁厅,其成员由威尔士政府部长任命,专门处理由威尔士语事务专员提出的相关事件的上诉或要求,也接受机构对威尔士语言专员在对其执行威尔士语计划方面进行的调查和处罚不公的投诉。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各方都可提交最高法院,由其进行最终裁决。

《2011年威尔士语措施》的一个新举措是,要求相关机构必须根据威尔士语言专员提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意见,重新制定并执行其威尔士语执行计划。在送报专员批准之前,有关机构必须举行公开的咨询,征求公众意见,只有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该计划才有可能得到专员的批准。从程序上来看,社会和公众在威尔士语教育和推动方面有了更多的发言权。《2011年威尔士语措施》还提出,政府规定机构在一定的时间里逐渐采用政府计划制定的《威尔士语使用准则》,取代以往机构各自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威尔士语执行计划的做法,但在不受《2011年威尔士语措施》直接影响的其他机构和单位里,他们还可以继续改进或加强其已在实施的威尔士语执行计划。

威尔士语使用准则是政府为确保其各机构及相关公共事业机构在以威尔士语提供服务与交流时都能达到政府准则而提出的统一规定和要求。比如对政府部门来说,他们在提供服务、制定政策、执行计划、宣传公关以及储存信息等各方面都必须全面使用威尔士语和英语。与以往相比,新制定的准则对相关机构应该达到的威尔士语使用程度和水平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保证了威尔士境内威尔士语服务的标准化和连贯性。至今,已经颁布的对准则的细化规定有《2015年威尔士语使用准则一号规定》(The Welsh Language Standards (No 1) Regulations 2015)和《2016年威尔士语使用准则二号规定》(The Welsh Language Standards (No 2) Regulations 2016)。前者对威尔士政府各部委、威尔士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家公园在使用威尔士语方面做了责任规定,而后者则公布了与公共服务相关的32个公共事业机构在使用威尔士语方面的责任范围。不难看出,两个威尔士语使用准则继承了威尔士政府《1993年威尔士语语言法》和《2011年威尔士语措施》的精神,通过不断推进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机构对威尔士语的全面使用,逐渐提高威尔士语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在《威尔士语使用准则》颁布之前,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全社会进行了广泛的咨询。目前诸如政府部委、国家医疗保健系统、威尔士供水公司和威尔士英国煤气公司都可以用威尔士语向社会提供服务。在执行方面,威尔士语使用准则具体执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都主要由2012年新任命的威尔士语事务专员Meri Huws负责。Meri Huws说,她的工作目标,就是保证威尔士语在威尔士拥有与英语完全同等的地位,这意味着在威尔士,人们如果选择只使用威尔士语,他们的生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2012年新一届威尔士政府上台后不久,就推出了名为《2012~2017年威尔士语策略:一个富有生机和事关生存的语言》(A living language: a language for living—Welsh Language Strategy 2012–17)的威尔士语政策报告,对新政府其后五年在威尔士语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划,在家庭、青少年群体、社区、工作场所、威尔士语服务及基础设施等六大领域制定了明确的策略,并设置了新的目标。威尔士政府教育技能部部长Leighton Andrews在报告的前言中特别指出,新威尔士政府将承继各前任政府、威尔士语委员会和社会各阶层之努力,与新到任的威尔士语专员及社会各界一起,继续全面推进实现威尔士语和英语平等策略的进程。

(四)加强语言复兴工作的国际合作

在威尔士大学的威尔士语学院研究项目中,有诸如“以色列政府如何维持和复兴希伯来语”和“爱尔兰政府实施爱尔兰语教学的政策”这样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为威尔士政府制定其威尔士语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与此同时,在威尔士和英国其他地区以及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里,如苏格兰、法国的布利塔尼地区和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等,都有经常性的凯尔特文化节或交流活动。但是,最具威尔士语特征的海外联系与活动地区,应该是巴塔哥尼亚。

巴塔哥尼亚地区(Patagonia)主要位于阿根廷境内,近200万人口中,5万余人为威尔士后裔,其中10%仍可使用威尔士语。巴塔哥尼亚是英国以外最大的威尔士语使用地区。自1965年以来,阿根廷的丘布特一直举行一年一度的威尔士语诗歌艺术节。21世纪以来,威尔士政府和丘布特地区政府的关系不断加强,这也是威尔士政府为复兴威尔士语和加强威尔士文化身份认同所做努力的有机组成部分。

威尔士政府对巴塔哥尼亚威尔士语的支持始于1997年。2001年,威尔士政府和丘布特地区政府签署了首个合作备忘录,2007年续签。在此后的几年间,威尔士政府投入了十几万英镑,设立威尔士语项目,聘请和培养威尔士语教师,提供威尔士语教学,并组织各种威尔士文化活动。在该项目之下,威尔士政府在巴塔哥尼亚设有一个长期的威尔士语教学协调人员,并每年派遣3名威尔士语老师到巴塔哥尼亚,从事各种形式的威尔士语教学,并参与和组织其他相关的文化组织活动。该项目已经取得的成果包括:近1200人参加了各种威尔士语语言班的学习;班级数量从2013年的83个增加到了2014年的90个,而且还与两所学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该项目受威尔士政府委托,交由英国文化委员会、威尔士-阿根廷友好协会和卡迪夫大学成人威尔士语中心联合管理。这些活动大大加强了威尔士政府与远在阿根廷的威尔士后裔之间的语言和文化的聯系,也提高了阿根廷的威尔士后裔对自己语言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对威尔士语复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几点思考

纵观过去二十多年来威尔士政府为复兴威尔士语所做的工作以及威尔士语逐步复兴的发展历程,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一)政府语言规划和资源投入的一贯性是语言复兴的前提条件

从语言规划的角度来看,一种语言的维持和复兴虽然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通过该语言使用者的自觉努力得以实现,但如果没有政府在政策层面的政策和资源支持,这种成功不但影响有限,也往往难以持久。

威尔士语之所以能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从一个处于依附性地位的地区性语言成为现在与英语享有同等地位的双语成员之一,首先是威尔士政府在不断强化其自身权利的同时,在政策上不断加大对威尔士语教学和使用的支持力度。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尽管威尔士政府在此期间因执政党更替而多次易手,尽管各届政府在具体的举措上不尽相同,但是无论是哪届政府,都始终如一地坚持同一个目标:巩固威尔士语地位,发展威尔士语教育,扩大威尔士语使用,从而使威尔士语真正地与英语平起平坐。这从各届政府颁布的相关法案、政策和发表的报告就可一目了然。此外,政府的资源投入也十分重要。除了学校教育的常规投资之外,在1993~2012年威尔士语委员会运作的十余年间,仅对此的专项投入每年就有1200万英镑。

(二)政策覆盖的全面性是语言复兴的基本保障

语言的维持或许可以靠学校教育进行,但是语言的复兴则有赖于该语言在使用者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自《1993年威尔士语语言法》问世以来,威尔士语保护和复兴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政府语言规划政策的覆盖面日趋全面,不但涉及从学前到高校的整个学校教育,而且还延伸至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通过加强学校威尔士语教育和提高社会威尔士语应用相结合的方法,来达到维护和复兴威尔士语的政策目标。在学校教育方面,2010年《威尔士语作为媒介语使用策略》使威尔士语教育真正成为主流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威尔士语专员Meri Huws在2015年写道:目前,教育制度依然是培养说威尔士语人才的主要途径,各级政府在这方面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与此同时,政府在政策导向上也逐渐提高成人生活领域里威尔士语的使用地位,通过6个地区性成人威尔士语中心,鼓励推广成人威尔士语教育。

尽管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由于人口流动造成部分熟练使用威尔士语的人口外迁等原因,威尔士使用威尔士语的人口比例变化不大,但是,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威尔士已经形成一个系统的威尔士语教育体系,年轻人使用威尔士语的比例明显提高,威尔士语已融入威尔士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威尔士语艺术节、新闻广播、出版和近年来日趋发展的威尔士语教学媒体。尤其是在原来的威尔士语言委员会和现在的威尔士语事务专员办公室的不懈努力下,威尔士语在政府部门和规定的公共事业机构里已经与英语平起平坐,各种激励机制也使威尔士语在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和组织里获得了与英语同样的使用地位和权利。

(三)立法执法是语言复兴的重要手段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威尔士的各届政府都不懈努力,在秉承前政府威尔士语政策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使威尔士语政策日趋完善。同时,在威尔士政府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其所做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相继推出了数个巩固和加强威尔士语教育和使用的相关法案,首先是规定中央政府部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事业机构在这方面的责任,在过去的两年里颁布的法律条令又包括了各级地方政府机构以及一些知名的企业和机构。为了保证政府有关威尔士语法律条令的实施,2012年新任命的威尔士语专员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和指导这些政府条令的严格遵守和执行。在阐述其2015~2017年工作重心和战略目标时,专员Meri Huws特别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任何政策的制定都考虑到威尔士语的作用;确保威尔士语使用者得到公平的待遇;确保和监督政府法律条令的执行;鼓励和推进威尔士语的自愿应用及有效妥当的运作和交流。

在确保和监督政府法律条令的执行方面,较为引人注目的有两个案例。一个是2013年国家储蓄和投资银行决定终止执行其威尔士语执行计划。威尔士语事务专员认为这一决定不合法,责令其收回,但银行不服,最后官司打到卡迪夫的最高法院,法院判决国家储蓄和投资银行败诉。这是法院判决的有关威尔士语问题的第一个案例,整个过程都使用威尔士语,因此意义重大。另一个是2014年一个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在招聘财务总监时,因为担心规定应聘者必须会说威尔士语可能导致无法招到合适人选,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在招聘广告中取消掌握威尔士语的要求。威尔士语事务专员得知后很快与该机构的最高管理层联系,双方为此进行了多次信件交流,陈述各自的观点和立场。最后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加入了如果应聘者不会威尔士语,必须愿意在开始工作后适时学习威尔士语的条件要求。从这两个案例可看出,威尔士政府在推广威尔士语使用方面不只是限于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而且也十分注重这些政策和法律的执行,尤其是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在这方面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四)提高经济效益是语言复兴的关键所在

在过去几年里,威尔士语政策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愈发强调威尔士语在人们日常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首先是政府确保其服务和交流都是用双语进行的;其次,在其部门与社会公众发生直接关系的工作岗位人员配备上,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威尔士语,从而保证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双语中的任何一种语言。在与政府机构相关的单位,如医疗卫生、学校、供电供气供水等公共事业机构,类似的要求也同样存在。政府在过去的十余年里,通过威尔士语委员会和后来的威尔士语事务专员办公室,不断加强与民营企业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鼓励企业和机构提供在职的威尔士语学习机会,从经济利益上突出威尔士语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从而使推广威尔士语不只是部分希望维持威尔士语的人的事情,而是整个生活在威尔士地区的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事情;是否掌握威尔士语,可以直接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质量,而不只是个地方语言和文化传承的问题。比如威尔士几乎所有大学在聘用人员时都有威尔士语政策。正是靠这种强制性的语言政策,才逐步提高了威尔士语在威尔士地区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使之真正地可以与英语平分秋色。有了與经济生活的相关,人们才会有更多的认同感和现实感,这也是威尔士语保护与复兴成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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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