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好儿有好娘,好种多打粮”。种子的基本种性是由品种决定的,植物新品种是创新的成果。植物新品种权,它与我们熟知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是农业知识产权制度框架的重要基石,在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品种创新,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时间不长,仅仅20年,但是发展很快,当前,品种权申请总量已位居世界前列,授权品种总量位居全球第3位,成效举世瞩目。
今年是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20周年,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加强品种权保护,从根本上提高种业原始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促进品种权创造、保护、运用。那么如何加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推进品种创新能力呢?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张延秋在节目中,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概况、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主要进展与成效、新形势迫切要求加快品种创新、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为品种创新保驾护航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讲解了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推進品种创新这一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