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依法治军作为部队建设的基本方式

2019-06-24 03:08王青青何少华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6期

王青青 何少华

摘 要 治军方式的法治化是强军兴军的必然选择。落实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指示精神,要深刻理解把依法治军作为部队建设基本方式的丰富内涵,以实际行动不断推进部队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关键词 依法治军 部队建设 基本方式

作者简介:王青青,空军工程大学军政系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何少华,空军工程大学军政系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E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6.056

黨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 ;“要把依法治军作为基层建设的基本方式确立起来,按照条令条例规范基层建设” 。习近平的这一重要思想,体现了强烈的法治思维,明确了治军方式的标准要求,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治军方式的法治化是强军兴军的必然选择

法是带有强制性的规矩。作为执行特殊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队在建军治军过程中,必须把依纪依法作为不二选择,确保军法如山、军纪如铁。实现治军方式的法治化,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智慧、历史启示和现实考量。

(一)治军规律之循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分析和解决问题,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法治观念淡薄、治军方式落后,特别是过分依靠行政命令、注重依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和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在一些单位还有一定市场,已经成为制约部队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瓶颈。我军建设发展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法治建设好、尊规守纪意识强,军队建设质量和效益就高。

(二)历史教训之鉴

古今中外军队发展史表明,一支强盛的军队必然是一支法纪严明的军队。否则,军法废弛、纪律松弛,必然规矩不彰、邪气上升,甚至会腐化堕落、走向衰亡。八旗军因军纪废弛、战力衰弱误国误民的历史,国民党军队腐败盛行、派系林立的警示,以及当代一些国家军队军纪败坏、导致政权垮台的现实教训,都告诫我们,只有坚定不移走依法治军道路,才能保证我军的性质宗旨和政治本色,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 应对挑战之需

当前,部队依法运转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法治化水平不高依然是我军建设发展的一个短板。制度机制日益完善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时有发生的局面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强军必先强法。习近平明确指出“我们推进强军事业、建设强大军队,没有法治引领和保障不行” 。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我军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只有以无畏勇气直面问题,以法治思维谋划建设,以敬畏之心对待法纪,以精细标准扎紧笼子,以严实作风狠抓落实,坚决克服在治军方式上存在的短板弱项,才能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部队建设中充分释放,汇聚起应对挑战、战胜风险的强大能量,实现“强国梦”“强军梦”。

二、深刻理解把依法治军作为部队建设基本方式的丰富内涵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军,多次作出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这些指示要求,把依法治军作为部队建设的基本方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理论和实践来看,具有丰富的内涵。

(一)部队上下尊法

先信而笃行。内心尊法、敬法才能依法、守法。把依法治军作为部队建设的基本方式,首要的是把尊崇法纪作为基本思维方式,把依法依纪作为认识、思考、分析问题的逻辑起点,始终以法纪为尺度,把各项法纪的规定要求刻印于心,内化为价值理念和追求,做到法规有规定的坚决去做,禁止的绝不去做,真正做到思想上一寸不让、内心里一寸不逾。

(二)建设决策依法

决策是最重要的治军活动。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军队建设成效。要抓住民主集中制这个核心,把强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作为落实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让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充分内化到决策机制当中。要紧紧扭住决策内容合法、决策权限合法和决策程序合法这三个关键环节,健全专家咨询、问计官兵等制度机制,做到内容于法有据、权限于法有授、程序于法有定,坚决防止违规决策。此外,要保持决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防止一任班子一个决策、一个规划,影响单位建设发展。

(三)管理运转靠法

法纪彰则秩序正。只有部队各级依法运转、秩序井然,才能力量倍增、坚如磐石。要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按法定职权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防止失职和越权。要依法规范工作,无论是日常值班、计划会议,战备训练、演习演练,还是检查督导、考核讲评,都要严格按条令条例办事,克服随意性零散性,防止“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 。要依法统筹协调,既依法归口管理,防止令出多门,又主动担当尽责,防止推诿扯皮,切实形成时时依法、事事依法的良好局面。

(四) 解难化困找法

依法解决矛盾、化解风险是法治社会、法治军营的重要特征。要树牢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办事的思维,遇事首先从法律法规里找依据、找办法,坚决防止以人情、关系和物质利益代替法规。要坚持程序合法,不管遇到多大困难、碰到多大矛盾,都要按照法纪程序协调沟通,不能随意简化程序、变通步骤,更不能以违纪违法行为解决矛盾,带来次生问题。要用活用好法规,只要法律和政策允许,最大限度挖掘使用空间,防止有法不用而到处找法。

(五)考核评价守法

考评是最有力的指挥棒,但如果不依法进行,依法治军最终会成为空话。要坚持评价指标合法,完全按照条令条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内容条件和标准要求,不能随意加码和降低,更不能背离制度制定“土政策”。要坚持评价程序合法,该征求意见的要征求意见,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必须公示,不能简化和变通。要坚持评价结果运用合规,承诺官兵的必须兑现,防止考用“两张皮”,否则会挫伤官兵积极性。

三、以实际行动不断推进部队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推进依法治军,关键要看实际行动。各级领导干部、每名官兵都要把条令条例等法规作为抓管理、搞建设的基本依据,做到尊法学法、依法守法,经常对表、照着落实,以戮力同心的决心意志,加快推进“三个根本性转变”,不断提高部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一) 树牢法治信仰

习近平深刻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要坚持文化培塑,通过环境熏陶、舆论造势、活动塑造、典型示范等,大力培育军营法治文化,让法治精神内化为官兵的价值取向。要注重覆盖全员、引导多数,始终抓住广大官兵这个法治信仰确立的大头、重头,始终注意培育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注重法治信仰培树的整体性、全面性、系统性,始终把教育引导的重点放在多数官兵身上,放在基层官兵身上,让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蔚然成风。要注重从源头抓起,把扣好第一粒扣子作为培树法治信仰的基础,从新兵入伍、新学员入学、新教员执教、新干部到部队报到第一天起就开始抓法治素养,坚持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从兵之初、官之初就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并逐渐内化为干事创业、立身做人的价值支撑。要注重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借鉴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理念,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军法军纪底线,更要引导官兵向善向上、尊法学法,筑牢守法遵紀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扭住基本法规

一是要突出党纪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严守党章党纪的军队党员,必然是严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合格军人。对军队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开展法治教育,首先要尊崇党章,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让“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廉洁自律规范和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成为道德高线、工作红线和人生底线,始终心存敬畏、心生约束。

二是紧盯条令条例。没有纪律不能称其为组织,更不能称其为军队。条令条例是依法治军的依据和尺度,是部队各级有序运转的指挥棒。部队各级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令条例作为必修课,融入日常教育、训练、战备、生活的方方面面,常态化开展集中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现地教学等,让依令而行、按例而动成为共识共为。

三是扭住基层纲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依法治军,关键在依法抓建基层。要始终把《基层建设纲要》作为抓基层、搞建设的基本法规,做到建设标准遵循纲要、经常性工作对照纲要、总结评比表彰依据纲要、各级职责权限落实纲要,克服随意性、突击式、运动式,逐步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三) 抓住关键少数

法治的要义在于治权,治权的要义在于治官。 全军法治信仰的确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形象。

一是法纪教育要严。对军委和条令条例明确的,全体官兵必须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不折不扣地消化理解,纳入党委中心组、干部轮训、院校教学和经常性教育,防止形成教育盲区和死角,真正实现内容全覆盖、人员全员额。

二是建章立制要严。着眼切实管住权力、堵塞漏洞,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成果,特别是结合正风反腐肃纪,针对一些案件问题暴露出来的制度“缺陷”和条款“真空”,逐个领域过、逐条逐项堵,切实把制度漏洞塞严,防止领导干部权力“任性”。

三是监督检查要严。建立好的制度,只是促进法治意识形成、法治信仰确立的上篇文章,关键是抓好执行。要运用定期巡查、专项督查、随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军纪军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特别要改革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依法治军、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使用提升的重要依据,形成鲜明导向。

四是责任追究要严。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杠杆,对法治观念不强、依法办事不力、“土政策”“土规定”盛行、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纠治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格的追责问责促进法治意识的强化和法治信仰的确立。

注释: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习近平论强军兴军[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7:137,148,140,141.

李昆明.用法治引领和保障强军伟业[N].解放军报,2016-12-09.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读本(2016年版)[M].北京:2016:114.

卞建林.法治要义在治权[N].人民日报,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