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和2019年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化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在总结系统风险导向执业质量检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在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各级注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理念、坚持帮扶提升职业化水平,促进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继续坚持“五个并重”原则,即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项目质量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
在开展2019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时,各级注协要提高监管实效,加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完善业务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业务监管工作方法。在充分利用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的成果和日常监管实践基础上,开展“回头看”检查,结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1),帮助事务所查找存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的原因,促进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和职业声誉,推动注册会计师提升职业能力、养成职业精神。
2019年,各级注协要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根据本地区事务所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
确定2019年执业质量检查名录库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加大对以下重点对象的抽查力度:
1.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人员变化较大的;
2.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或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
3.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投诉举报较多的(含中注协或其他部门转交省级注协处理的执业质量问题);
4.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简称证券所)合作项目较多的。
2019年,各级注协在检查中应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注重实效,重点关注以下领域。
各级注协要聚焦检查整改改进要求的落实情况,分析未整改落实的原因,督促事务所逐一落实整改。
根据日常监管线索和事务所的自查报告,查找质量控制薄弱环节,针对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业务承接和保持、人力资源等关键要素,有针对性地设计、实施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程序,结合业务项目检查的结果,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并对事务所改进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与指导,帮助事务所提升系统风险防范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情况的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建立了独立性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有效监控。
各级注协要根据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及业务特点,关注高风险项目和重点风险领域,合理确定业务项目检查的范围和抽查样本。检查的范围是事务所自上次接受各级注协检查以来,尤其是在最近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
抽查的业务项目要考虑全面性和代表性,重点考虑检查下列业务报告:
1.为上市公司、金融机构、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公开交易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等公众利益实体出具的审计报告;
2.为频繁变更审计机构及可能涉嫌财务舞弊等高风险客户出具的审计报告;
3.涉及并购重组或业绩考核压力较大企业的审计报告;
4.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或对外投融资基金的审计报告;
5.用于银行融资或与专项资金相关的审计报告;
6.高龄、频繁转所以及报告数量过多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
7.曾受到行政处罚、上一次执业质量检查中被惩戒或有投诉举报等线索表明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以及上一次检查中未被抽查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
业务项目检查中应重点关注: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等。
各级注协在检查中还要关注事务所内部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收集事务所有关业务收费的政策和文件,关注业务项目收费的整体情况。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项目,重点检查其是否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其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各省级注协可以参照中注协制定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试行)》,考虑本地区行业发展情况,确定其他检查重点领域。
各级注协在检查全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讲求科学的方法,结合注协的职能、定位,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完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在检查前,要收集被检查事务所上一次系统风险导向检查、日常监管和其他监管部门检查监管信息。在现场检查中,要密切跟踪检查进度,加强对现场检查的技术支持和过程控制,进行全程督导;对于重大疑难问题,提交注协及相关专家研究解决,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不遗漏重大风险。在现场检查结束后,要严格检查结果论证,评价检查发现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各级注协要重视行业检查人才队伍的建设,选聘素质高、能力强的注册会计师充实检查人员队伍;将执业质量检查打造为行业交流平台,增强检查人员荣誉感和使命感,促进兼职检查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发挥检查经验丰富的优秀检查人员的指导和带动作用,保证检查工作的延续性;根据检查人员的经验进行分级培训和实践案例培训,确保所有检查人员掌握系统风险检查的理论和方法,保证检查标准的一致性;通过检查来锻炼监管队伍和检查人员,为行业培养高端人才和后备人才。
各级注协要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要根据执业质量检查“十不准”等廉政规定,建立相应的事前培训、事中监督和举报、事后回访等机制,促进各项检查纪律执行到位,确保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独立、权威与公正。
对于检查中发现质量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的事务所,未实施重要审计程序、审计证据严重缺失或者获取的审计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等严重质量缺陷的业务项目,要严格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或本地区的惩戒办法对相关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对于检查发现的具体违规事实,通过检查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告,提醒和警示行业提升执业质量,提高执业质量检查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影响力,树立行业监管权威,赢得社会公众对行业检查及诚信建设的认可和信赖。
各级注协要就检查发现的质量控制体系的薄弱环节和执业质量的问题与事务所充分沟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切实帮助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执业质量。通过检查回访、警示教育、专题研讨、分类培训、约谈沟通等多种方式,跟踪以前年度被检查事务所的整改情况,督促事务所整改到位,巩固检查工作成效。通过检查了解行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并纳入到工作视野当中,深入去研究、积极去协调、逐步去解决,实现行业检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目的。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板)(略)
2.2019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式样)(略)
3.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汇总表(式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