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对农地承包期延长政策的态度

2019-06-22 00:58董丽芳胡斌斌王心悦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11期

董丽芳 胡斌斌 王心悦

摘 要:从理论上探究了农户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反响,基于山西、江苏、浙江、陕西、安徽、山东六省共178份调研问卷,分析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认可度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57.86%的农户赞同重新分地后再延包,38.65%的农户反对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44.08%的农户认为延包不存在实际效果,即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行为和土地流转意愿产生实际的影响。二轮延包至今的家庭人口变化情况对此次延包政策的认可度具有最为显著的负向影响。

关键词:土地承包期 农户态度 农地延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已经历了两轮承包。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15年,1993年11月,中央发文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即大多数地区的第二轮承包将从2023年起陆续到期。近些年来,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是否会调整或者被收回的问题十分关心,土地调整也势必会影响土地的继续使用与租用以及土地生产和资金投入。针对以上问题,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为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吃了一颗“定心丸”,必将对今后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河南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1999年对河南省二轮延包的调研结果《农村土地延包状况问卷调查报告》指出:多数农民对延包政策是拥护的,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学者王征兵(2001)在《陕西省礼泉县土地延包现状调查与评析》中指出:农民对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多数农民对30年不变持反对意见。学者杨学城等在关于《关于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实施过程的评估》(2001)中指出:农民对30年不变政策的态度与家庭占有土地现状和未来人口变化有关。目前占地多和将要占地多的农民对延包政策的支持率明显高于其他农户。可见,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致使农民面对的实际问题也不同,延包政策并不能得到全部农民的认可。但总体而言,二轮延包政策还是起到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流转。

此次三轮延包能否适应当下形势,稳定承包权,赢得更多农民的认可,还需时间的验证。囿于政策影响的滞后性,对于此次土地三轮延包在农户层面的反响还未出现实证研究。本研究于政策出台后八个月展开实地调研,采用描述性统计与有序logistic模型,将农户态度从四方面进行度量:农户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认可度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农户对延包方式的选择、农户对延包时间的满意度、农户对政策实际效果的认可度,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于政策效果的关注。

     一、数据来源

(一)样本说明

在全国省份中随机抽取6个样本,抽取结果确定为山西、陕西、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六省。课题组于2018年7月、8月前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和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进行问卷数据的采集与访谈工作。

调查问卷包括农户户主和家庭特征、农户农地经营现状、农户农地承包期、延包前后农户农地利用行为及思想转变等方面的内容。调查共发放农户问卷230份,回收有效问卷178份,有效回收率为77.39%。其中,有效样本包括江苏省的30个农户、山西省的28个农户、陕西省的27个农户、浙江省的29个农户、山东省的36个农户,安徽省的28个农户和江苏省的30个农户。

(二)样本农户的基本情况

表1显示,调查区域样本农户平均年龄为46岁,户主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平均为初中文化水平,非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均值仅为0.63,表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业生产已不再是家庭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三)农户承包地现状

由表2可见,被访农民家庭承包地的面积均值为5亩,且因地区差异使得标准差较大。结合农户家庭承包地平均地块数,平均一块耕地的面积不足2亩,可见我国耕地细碎化程度较高,这成为阻碍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因素。

针对人口变化情况,受访农户的均值约为2,表明二轮延包至今家庭人口数平均增加了2人,这是土地政策公平性探讨的制约因素。实地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各地的土地调整次数不尽相同,即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严格政策下,仍有地区较为频繁的調整土地以期获得公平。

     二、农户意愿

(一)以何种方式延包

针对“以何种方式延包”一问,我们给出了“按人口重新分地后再延包”和“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两种方式。约40%的农户并不认同“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约58%的农户在不同程度上赞成“按人口重新分地”。赞成重新分地后再延包的主要观点是:(1)人多地少的农户希望获取更多的土地以增加流转收益;留守老年农户担心日后土地因无人耕种而荒废;(3)对承包地位置不满意,期待获得高质量的口粮田。而支持“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的理由主要是:(1)对当前承包地的收益很满意;(2)重新调整困难重重且费时费力。

(二)延包时间

对于延包三十年的时间选择,约50%的农户表示赞同,认为20年到30年是最合理的选择。根据第一轮土地承包的经验,国家于1984年发表申明:“土地承包期限需适当延长,应在15年以上。”不难理解,承包期过短,承包人很难有积极性加大对土地的投入。近年来,在二轮承包期尾期出现了土地的荒废,农民不确定土地能在手中维持多久,更容易丧失农地投入的热情,土地流转受阻。承包期过短意味着承包权的不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敢贸然长期租用农地、购置农机等,造成了农业生产上的“畏手畏脚”,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另外,过短的承包易使土地经营者做出不计后果的短期经济行为,违背了我国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初衷。

(三)延包效果

由表3可知,约45%的农户对延包政策的实际效果持否定态度,即认为延包并不存在实际效果。肯定延包效果的农户仅占三分之一。根据调研实况,肯定政策效果的农户主要是从流转收益的角度出发,认为承包权的稳定可使承包方更加放心的投入生产与经营,未来流转收益必然只增不减。否定政策效果的农户主要认为,延包政策并不能改变土地分配不均与土地收益分配不合理的现状。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根据已有研究,农户对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认可度主要取决于以上3个方面的因素:y=f(inch,fami,land)其中:inch表示农户个人特征(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fami表示家庭影响因素(family),land表示承包地情况(Land situation)。基于此,本研究利用所搜集到的数据,使用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农户对于此政策的认可度。

(二)变量选择及预期影响

1.户主个性特征变量。一般而言,户主对家庭承包地的决策承担主要责任,其特征对于土地政策的支持程度会不同程度的影响。户主个性特征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三个变量来解释。一般男性农民对土地政策的关注更强;农户年龄越大,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可能越低;文化程度低的农户对政策的关注与解读可能更有限,进而选择“不清楚”。

2.家庭因素。非农就业人数占比越多、非农收入占比越多的家庭越倾向支持延包政策,以获取更为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若家庭中存在村委或者党员,其更容易将政策相关知识和积极性影响辐射给家庭亲人等,另外党员更倾向于支持并拥护中央决策,更倾向于支持延包政策。

3.承包地情况。可从家庭人均承包地面积、家庭人均承包地块数、人口变化情况三方面入手。结合调研实况,人均承包相对更多的农户更希望土地不再变动,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支持延包政策;人均地块数越多,即承包地更为零散,农户应更倾向于重新分地以便利生产、实现规模经营;人口变化情况为当前家庭总人口-二轮延包时分地人口数,人口变化情况为负的家庭应更倾向于重新分地,以期为当下没有承包地的子孙获取合理的承包地。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由于被解释变量取值具有序数性质,本文选择有序logistic模型进行估计。同时,农户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认可度可能还与无法观测的解释变量相关,导致认可度与拟定的解释变量关系不显著。因此,本文运用Eviews7.0软件,在回归分析后再次对解释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回归一和回归二分别表示全部变量参与拟合和采用逐步回归法剔除不显著变量后得到的结果。

由表5可見,与回归1相比,回归2的拟合结果更好,因此,本文下面对回归2的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1.人口变化情况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认可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人口变化情况为当前家庭总人口-二轮延包时分地人口数,即二轮延包后,家庭总人口减少的农户,农户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支持度越高。对延包政策的支持即对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的支持,家庭人口的减少等同于现有家庭人口人均承包地面积的而增大,致使现有家庭人口人均承包地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承包地的增加间接导致流转收入、农地补贴、农业经营收入的增加,故此类家庭更倾向于支持延长政策,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且人口减少越多的家庭支持度越高。

2.人均承包地面积对政策支持度具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人均承包地块数对政策支持度具有负向影响。人均承包地面积越大,农户享有的土地收益越多,重新按人口分地必当迫使政府将有限的土地重新分至原村农民与新增农民,即原有的承包地面积必然减少。故承包地越多的农民越反对重新分地后再延包,更倾向于选择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人均承包地块数越多即意味着当下承包地越细碎,细碎化的土地致使农地规模经营受阻,大型农机无法使用,进而使农地经营者丧失耕地保护与土地投入的热情。因而人均承包地块数越多的农户越倾向于重新分地获得大块良田,越不支持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

3.不同于理论预期,农民的年龄、文化程度、是否为村委、家中是否有党员、非农就业人数比、非农就业收入比都未产生显著的影响,其原因可能是调研样本的选取不科学。本次调查涉及的样本农户的户主文化程度普遍较低,70%的户主仅有小学文化水平,并不具备学习政策、深入理解政策的能力,对政策的支持度更倾向于选择“不清楚”。同时,户主年龄均值为47,且集中于45到60岁这一群体,样本分布不均。同时,村委、党员等人数稀少,难以形成规模,致使样本偏态分布。非农就业人数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等涉及直接的家庭隐私,农民有可能虚报收入致使采集数据偏离真实值。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研究以江苏、山西、陕西、浙江、安徽、山东六省178户农户的调研数据为基础,探讨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在农户层面的满意度。研究表明,约40%的农户并不认同“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约60%的农户在不同程度上赞成“按人口重新分地”;另外,仅有将近一半的农户对“三十年”时间的设定表示满意;约45%的农户认为延包政策不存在实际效果,即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行为和土地流转意愿产生显著影响。

本研究利用有序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户个体特征、家庭因素以及承包地情况对农户延包方式选择的影响。研究表明,二轮延包分地至今的家庭人口变化情况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认可度具有最为显著的负向影响,即二轮延包后,家庭总人口减少的农户对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支持度更高,更倾向于选择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延包。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户家庭总人口普遍增加,重新分地的呼声广泛存在。

基于上述结论,本研究认为,在当前承包地政策不尽完善、土地流转日益广泛的背景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无疑是对农民权益的保障。但是,就此次延包的方式仍然有待探讨。“重新分地后再延包”是更为符合广大农民群体愿望的选择。同时,在“延包”的大背景下,国家还应出台更为细致的承包地政策,使农户对土地收益的增加有所预期,从而增加其土地投入的热情、提升政策满意度。

参考文献:

[1]冒佩华,徐骥.农地制度、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民收入增长[J].管理世界,2015(05):63-74,88.

[2]钟晓兰,李江涛,冯艳芬等.农户认知视角下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研究[J].资源科学,2013,35(10):2082-2093.

[3]杨学城,罗伊·普罗斯特曼,徐孝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实施过程的评估[J].中国农村经济,2001(01):55-66.

[4]王征兵.陕西省礼泉县土地延包现状调查与评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1(06):39-41,38.

[5]农村土地延包状况问卷调查报告[J].农业经济问题,1999(02):6-11.

〔董麗芳、胡斌斌(通讯作者)、王心悦,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