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涛
摘 要:“一张助学单,圆你大学梦”,学生资助在贫困生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减轻贫困生家庭负担、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助力推进脱贫攻坚等作用。在助学金力争“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时,助学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通过解码助学金内涵,立足工作中存在的纰漏,试图提出科学、合理、实际的对策与措施,为高校资助工作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高校助学金;评选问题;使用问题;对策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设立的助学金。较之其他助学类活动,国家助学金惠及面更广、来源更稳定、申请更简单、资助具有无偿性,在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困难、順利完成学业、平等接受教育机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对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来说,资助形势的变化、资助政策的发展、资助重心的倾斜,无形之中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同时,贫困程度难以量化考核、贫困身份难以立体鉴定、发展性资助效果难以验收、伴随资助衍生的育人教育缺失等诸多问题,使资助工作缺乏体系性和完整性。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影响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削弱助学金的功能发挥。如何解决高校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高校精准扶贫、资助育人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助学政策的现状
(一)政策宣传力度有限,学生知晓程度不高
助学金之名人人皆知,但未必每个学生了解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渠道狭隘,加之有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直接影响了对助学金的认识程度。申请者对助学金申请渠道知晓程度不高,导致一部分贫困生未能正常获助,加上对助学金认识产生误区,不明白科学的使用助学金,直接削弱了助学金的“使用价值”。助学金究竟该何去何从?当问及“助学金该如何用”的时候,部分贫困生甚至这样认为:这钱到谁手上就是谁的,我可以决定怎么花。
(二)缺乏专项组织认定,认定缺乏量化标准
贫困生认定仅仅依靠辅导员、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形成临时团队,缺乏专业性团队与机构的设置。工作专业性程度不高、履职精力有限极易导致工作“蜻蜓点水”,极大地影响了资助工作的后期跟进与落实。同时,资助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但现实中,二级学院的资助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容易出现能力不足,致使资助工作在二级学院层面的有效延伸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此外,认定标准仅仅停留在概化阶段,缺乏章程细节的制订,容易“有章难循”,无形增加了认定决策的轻率化。
(三)名额分配缺乏依据,评选办法流程欠妥
贫困名额的分配多参照学院学生总人数、助学金档次分配名额多依照学院贫困生总人数切分,出现“大学院理应贫困生多,小学院理应贫困生少”的怪现象。
在对贫困生的的认定上,主要采用贫困信息认定法、经济信息比较法、在校情况判定法等进行考量。评选方法单一,缺乏创新性探索,容易造成鉴定方式扁平化、评选结果失真。同时,为了追求评选过程中的公正性,极易“矫枉过正”,或将所有参与认定工作的学生代表都会公示于众,无形“方便”候选人与评委私下“商量”;或让申请者竞选“述贫”,无异于“伤口撒盐”。
(四)诚信责任意识淡漠,资金使用缺乏监督
助学金申请也暴露出一些“非诚信”问题,某些学生企图打着“贫困生”的幌子来获得不属于自己的资助。新生作为特殊的群体,同学之间并未“知根知底”,这确实给新生助困工作带来了挑战,而如何“慧眼识‘贫”,是一门学问。助学金由于其“门槛低、覆盖广、金额大”特点,人人争先恐后给自己扣上“贫困生”的帽子,而作为学生所在乡镇、村委会及民政部门出于乡土人情,都愿意给学生出具困难证明,甚至有些部门开具的证明缺乏真实性,直接产生了“伪贫困生”,无形之中造成了工作中的困难。另外,资助工程缺乏历时性,“只管资助,不管验收”的思想根深蒂固,助学金用于“胡吃海喝”“购买高档生活用品”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资助与育人相脱节,发展性建设不完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资格去申请国家助学金,但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只是作为申请条件之一。此外,助学金对申请者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学习情况等方面都有要求。国家落实助学工作,不仅是为了确保将国家的钱资助给真正贫困的大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而且帮助其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良知、学会感恩的有用之才。部分同学存在“我贫固我拿”的思想,以贫困为借口,心安理得当“伸手派”,不仅不对国家的资助政策感激,还因为惠及不到本人而心存芥蒂,感恩意识淡薄。助学金作为一种资助,针对高校贫困生不应该停留在“发钱”阶段,应该给予学生一定经费支持与指导并进行培养感恩意识。
(六)场外干扰时有发生,精神脱贫面临考验
为了能评上特困生,某些同学也用了一些手段,与学生评委“串通”,留下了不好的影响,不了解情况的人一定会怀疑名单结果的公正性,哪怕结果没有问题。也有部分学生评委对贫困生材料中反映的“难言之隐”特别感兴趣,饭后茶余与他人讨论,无形之中给贫困生伤口上撒上一把盐。还有一部分人,他们不属于资助对象,却成为干扰资助对象心智的场外人情因素,借机评选来“揩油”,无形之中掀起了不良风气。身为“贫困生获助”的常客,也有个别学生思想不端正,拿到助学金不仅不积极上进,而且日甘堕落,在学生中影响恶劣,屡教不改者,有取消其资格的必要。
二、建议与措施
助学问题存在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学生对助学金及其使用存在误区,需要加大对助学政策的宣传与讲解,帮助大学生了解助学金的来源、用途与设置目的;助学金评比过程中出现的“瑕疵”,需要工作创新,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力量来保证相对的合理与公平;贯穿于认定工作始末的教育工作,包括诚信工程、自力更生工程、感恩工程等,最终实现树人的目标;加强对学生如何使用助学金的监督与引导,保障资助育人落地生根。
(一)核实申请材料,建立信息档案
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考察等途径对贫困生进行摸底工作。及早公布候选人名单与评委名单,确保候选人有充足的时间来了解候选人情况,同时也鼓励其他同学对评委的监督。评委们尽量将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做实,从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生活开支费用、日常穿着表现、拥有高档电子产品情况、家庭所在地平均收入基准线等方面多维考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方便后续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贫困生申请者的诚信表现,建立档案库,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登记入案,为下一次参评提供参考。
(二)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定质量
规范评选程序,关键在于评定制度的规范性和监督力度的广泛性。根据学校助学金实施细则为纲,辅之以学院具体情况,将标准细化到点,确保评定有据可依,提高工作公信度。建立一套群众监督体系至关重要,一方面通过学生代表参加评选的方式,另一方面征集学生的意见和看法,同时加大公示力度。这样一来,既可以提交对贫困生提交材料的甄别度,也可以保证制度公正、过程公正。其具体流程如下:
1.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要在人数和成分上具有代表性:人数不应该低于班级总人数的20%。同时,小组成员从班委会、寝室长、党员代表及没有递交贫困生申请书的学生代表中产生,并在班级公示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接受班级学生的监督。将最能了解情况的寝室长纳入评定队伍,解决了识别“伪贫困生”的问题,也有利于开展工作,确保贫困定级的可信度。
2.要向全体同学推送助学金评选文件,保证每一位同学知晓评选的条件、资格审核、公示时间、问题反馈渠道等,吃透文件精神。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请,申请书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工作单位名称、主要收支情况、健康状况等,并选择提供足以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建立诚信档案,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通过解读文件,让学生自觉摒弃“我贫故我拿”“贫困生舍我其谁”的思想,让学生了解助学金的用途,杜绝“浪费”的现象,同时打击那些“煽动”他人挥霍助学金的现象,进而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
3.在班级评议小组内对写申请的同学进行记名投票,按照差额比例产生第一批候选人。由于个别学生反映的家庭情况不方便公之于众,所以评议成员要本着对候选人负责的态度,做好保密工作。为了进一步保证结果的真实性,评议小组可以根据学生的衣食住行等平时表现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第二批候选人。其中辅导员要在这个环节严格把关,同时也要与班主任等联合调查与合作,在与学生的交流中核实学生的真实情况。本环节中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投票的客观真实,同时方便取证评比过程中候选人与评委“串通”的事实。这里设置“入围”与“录取”两个环节,增加了评比工作的时间跨度,有利于加大对候选人的考察,保证监督到位。
4.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定量化评分表中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节俭程度、学习情况和思想品德各个项目给出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评出各个等级的助学金。助学金的评比要多种指标综合考核,积极推进贫困生的正向成长,防止学习不努力,生活上挥霍浪费或受到学校行政、党团组织处分的家庭困难学生“浑水摸鱼”。
(三)收集负面消息,做好解释工作
针对不符合条件而心存不满的申请者,要即时“发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首先,让他们表达意见,阐述“不公平”的原因,积极听取他们的心声,不应该是过多地训斥、批评,否则极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此外,要做好解释工作,启发他们: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设计的理念与初衷不是“大水漫灌”,是针对确实需要帮助的家庭,在“僧多粥少”情况下,将名额留给家庭经济情况更困难的同学更能实现助学金的价值。帮助申请者树立正确的心态,正确看待自己未能上榜的事实。站在学生立场思考问题,了解学生所想,真正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与此同时,说明助学金只是资助的手段之一,对于那些未能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鼓励其自力更生,可以通过勤工助学、兼职等途径来自力更生,缓解家庭经济负担。同时指出,通过自己的付出换来的经济改观比“伸手族”更值得人尊重。
(四)创新发放渠道,监督合理消费
助学金一次性发放,通过储蓄卡的方式发放也曝露出一系列问题。我们发现改变助学金的发放渠道,对抑制不合理的消费意义重大。部分高校实行“按月发放,打款入饭卡”的形式既可以满足生活的需要,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校外高档消费,也方便学校对贫困生的消费动态跟踪。此外,一旦发现贫困生消费不合理,就可以马上停止助学金的发放,起到了無形的监督效应。
(五)资助圆满收官,教育刻不容缓
资助工作不应该伴随着助学金的发放完毕而结束,资助工作者应该加强“感恩”“诚信”“责任”“自强”等主题教育,启发寒门通过个人的努力而改变人生。助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假,但是资助只是手段,况且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要求不局限于“家庭经济困难”这一条。如何让受资助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这才是资助工程的终极目标。如何通过制度规范的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投桃报李”的感恩行为,通过“义工”“志愿者服务”的形式提供回馈渠道,引导学生由“硬性要求”到“自觉意识”的转变,实现育人的目标。
(六)搭建回馈平台,助力感恩回馈
尽管缺乏感恩意识是造成贫困生获助后的“无动于衷”的主要原因,但是有些同学“知恩图报”,只是限于“图报无门”。诚然,助学金政策日臻完善,但是相应的“感恩工程”的落实方兴未艾。通过给每一位受助者颁发“义工工时本”的方式,一方面督促贫困生免费回报社会,另一方面为义工提供平台,不至于影响学习。与此同时,义工工时的长短可以作为下学期参评的辅助材料。
三、经验与启示
资助工程浩大,既要保证助学工作的“纯净”、“实至名归”,又要保证资助精神“薪火相传”,我认为我的经验是把握好“一个维度,四个出发点”。
(一)一个维度
学生用助学金进行高消费等行为的报道屡见不鲜,部分受助学生不仅没有合理使用助学金,还存在“我贫固我拿”的思想,以贫困为借口,心安理得当“伸手派”,感恩意识淡薄。助学金评选程序不够完善本身不够可怕,可怕的是贫困生获助后漠然的态度。助困工作不应该随着评选的结果公布而结束,大学生需要“经济资助”更需要“精神资助”。通过启发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更加健康的心态、更加合理的消费方式以及更加实际的行动去感恩国家与社会给予的帮助,才标志着整个工作画上句号。
(二)四个出发点
1.辅导员多与学生谈心,知悉学生家庭情况,与学生建立互信的良好关系。
2.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提高学生的知晓度。高校要根据国家资助政策文件,融合本校特色,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资助精准度,拓宽资助途径,打造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通过宣传不仅让贫困生找到一条获助的路子,确保其不失学,也可以更多的人了解资助政策,从而形成全方位的监督,同时也有利于树立学生心中的道德情感。
3.建立和完善家庭困难学生动态信息库。建立信息库不仅让辅导员对自己手中的贫困生“知根知底”,而且可以提高助学政策的覆盖面,原则上防止个人“大满贯”。同时对突发事件情况下新贫困生的资助游刃有余。
4.引导学生正确的看待挫折,激发学生内生能力。克服“等、靠、要”的惰性,刻苦学习,争取获得奖学金,同时充分利用假期积极参与勤工俭学和兼职工作,参加社会实践,不断锤炼意志,帮助其养成自食其力、自我奋斗的意识和习惯,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同时获助者要不断实现“经济资助”向“心理资助”的升华。
四、结语
资助工作能够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接受良好教育可以让贫困家庭阻断代际传递。因此,资助工作不是一件小事,关系着学生的利益,关系着助学金的实施价值。新形势下,思想工作者应该学会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工作相结合,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将其融入到助学工作中去。助学金不应该是“为资助而资助”,应该与贫困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相结合,萌发感恩意识,帮助受助者将所学专业与国家需要联系起来,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命运连接起来,将自身价值与造福社会连接起来。作为资助工作者,要不断创新方法,不断探索新模式,将“扶贫精准”与“资助育人”相结合,促使整個社会形成互助、友善、诚信、感恩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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