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婀娜
随着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很多家庭都为中小学生购置了智能手机,以便用于随时联系或者所谓的查询资料和帮助学习。客观而言,智能手机进校园给学生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成为降低學生学习成绩、诱发学生攀比心理乃至违法犯罪的最大元凶。因此,非常有必要科学施策,采取得力措施限制上课期间的学生使用手机。
在智能手机普及时代,一刀切地禁止学生使用手机以及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显然不合时宜,这有违法律法规和情理,且容易激发学生、家长、教师之间的矛盾。从法律上讲,手机作为家长为学生购置的财产,学生个人无疑享有使用权和支配权,而学校又不属于禁止携带手机的特殊场所,且携带手机确实有助于家长与学生之间的沟通联系。
那么,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撑腰”,学校和老师自然没有压力和动力来动真格。否则,一旦遇上不明事理的家长或者难缠的学生,就可能招致无休无止的麻烦。譬如,有的省市已经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有的省市则无此规定,还有的地方则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课堂。这就让学校和教师无所适从,无法更有底气、更有思路地处理此类事件。
一定程度上,智能手机无异于“移动网吧”,其对学生的危害性不用赘言,限制学生使用手机迫在眉睫。如欧美一些国家对于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已经有了社会共识,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国,明令禁止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在英国,除紧急情况外,16岁以下的学生不准使用手机。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则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选自《北京青年报》)
【素材解读】
在限制学生使用智能手机方面,有必要取长补短,结合现实背景制定科学合理的国家或省级层面的规定。具体而言,严格禁止初中生、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赋予学校、教师“没收”手机的权力。因为,作为完全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携带智能手机不仅没有益处,还可能带来被盗窃、抢劫等风险。作为对学生享有监护管理权的学校和教师,自然有处置和“没收”手机的权力。何况,该“没收”并非行政执法上的没收,而是暂时代为保管,而家长也可通过普通手机或电话手表等方式联系、接送学生。
对于高中生,则可适当予以放宽,如可允许其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但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课堂,并从法律层面赋予学校、教师对违规者的惩戒权和对手机的处置权。这样方能有效避免中小学生陷入智能手机不能自拔,也让学校有更充分的依据处理此类事件,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