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叶红
今年是建国70周年,是冲刺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刚刚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今明两年要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聚焦这些硬任务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还有一些必须尽快补齐的短板和弱項。为此,建议:
人才短缺是乡村振兴最大的短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群体愿意长期扎根农村的不多,人才剪刀差越来越大,农业劳动力人口平均年龄接近58岁,谁来种田、谁来兴村、谁来服务成为乡村振兴的严峻挑战。这几年,围绕“三农”发展在新型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乡土人才培育等方面开展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就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培养人才固然重要,但能留住人才更为重要,一些已经在乡村发展的人才,也有向城市流动的倾向,让各路人才自愿投身到乡村振兴更是困难。因此,建议在农村留住人才、提升人气方面加大力度,研究出台乡村振兴人才招引政策和办法。对到乡镇以下工商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就业,具有一定文化层次、愿意在乡村工作一定年限的人才,在住房安置、子女就读、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比如到农村工作的人才,在制定一定限制条件下,允许购置农村宅基地等,让他们在乡村安心就业。对科研院所到乡村建设基地、开展技术合作的,加大补助力度,鼓励科技成果下乡转化,鼓励科技人才到乡村工作。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大量的投入,特别是去年以来启动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都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做好这些工作,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些投入,一方面需要各级财政更好地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持续加大投入,但面对巨大的投入需求,不可能完全靠财政投入,特别是在财政收入水平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更是面临重重困难。建议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加大力度,一是做好土地的文章。在土地出让金中安排更大的比例用于乡村建设,最好明确一个下限的比例,而不是仅有一个原则性的要求。二是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的文章。目前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法人登记已经解决了,但登记免税没有得到解决,不利于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如苏州等地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综合税赋从20%上升至30%,建议对承担农村社会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集体经济组织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征收房产税及个人所得税。三是做好工商资本投入的文章。建议对到乡村投资的工商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更多优惠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到乡村投资。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避免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落伍掉队、出现凋敝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发展乡村产业,关键是要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留在农村,把整个产业链的增值效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带动农民就近转业就业创业,让农村留的住人、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江苏省乡村道路、医疗、教育等公共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持续改善,建议国家进一步出台政策扶持意见,为产业向乡村布局提供更多“软件条件”。一是政策方面,推动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奖补、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统筹,向下乡的产业倾斜。二是用地方面,研究制定新的标准,对于确实从事设施农业、休闲观光、规模种养等农业相关产业发展的用地,要从实际出发,在严防耕地非农化的前提下,研究符合产业发展的政策。三是金融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产业主体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对到乡村投资兴业的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