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后假结婚,“亲爸爸”“假爸爸”谁该获得抚养权?

2019-06-19 02:33鱼儿
知音海外版(上半月) 2019年6期
关键词:抚养权夫妻孩子

鱼儿

为生二胎逃罚款,她假离婚与丈夫朋友结婚

2005年7月,方宇和陈小芹简单地操办了婚礼。方宇是名教师,陈小芹则是公司文员。婚后,两人便商量着先打拼,孩子过两年再要。直到2007年,33岁的方宇夫妇才有了大儿子方灿。为了照顾儿子,陈小芹选择了辞职。

2012年,小方灿5岁了,可以上幼儿园了。方宇原本想让陈小芹出去上班,但陈小芹却另有打算:“我们都不小了,我想……再生个女儿。”他们那的人就讲究儿女双全,方宇何尝没想过这事,但现在国家政策在这里,头胎是男娃不允许生二胎。何况他作为有事业编制的教师,生二胎要被罚款不说,还要丢饭碗。

方宇立刻否决:“我是老师,超生不光罚款,搞不好工作都丢了!”“我不管,你忍心看小灿一个人孤单单的吗?”看到妻子闪烁的泪光时,方宇犹豫了下:“那想想办法。”

一日,方宇与发小的兄弟李晖一起喝酒,他揶揄李晖:“兄弟,你也该成家啦。我和你嫂子可都准备要二胎了。”李晖满脸惊讶:“你准备要二胎?现在国家抓得这么紧,那你可得提前准备好真金白银咯,还有你这工作……”

“我也犯愁啊,你嫂子吵着要二宝,我工作性质又不便,两难啊!”“那你准备怎么办?”方宇瞅着眼前兄弟,突然计上心来,“兄弟,帮我一忙。”“什么忙?”“要不这样,我和小芹假离婚,然后和你结婚。我们生的孩子登记到你户口下,这样,我们就不用被罚钱了,我更不会丢工作了!”

李晖当即拒绝,“那可不行,我可还要结婚的,和嫂子假结婚,孩子还登在我名下,算什么事?”“兄弟,不让你白帮我,事成后给你兩千。怎么样?”李晖连连摆手,方宇慌忙说,“两千五?你看你也没啥损失,还得钱,何乐而不为呢?至于结婚的事,等有了弟妹,我们夫妻去帮你解释清楚。”李晖有些犹豫,这活也的确是没啥损失,帮了人还有钱拿。但李晖还是摇摇头,“理是这个理儿,但我也不能为了这两千多块钱……这样吧,你让我想想。”听李晖这么说,方宇也没再坚持。

当晚回到家,方宇便和陈小芹聊起这事,陈小芹也是满口拒绝:“那这可不行,不说被人知道了太难堪,我们还得给李晖钱,还不如给计生办呢!”“那你是傻了!你知道计生办得给多少啊!到时候,我还得丢工作,我们一家喝西北风吗?”陈小芹想了想,她还是不想背上离婚这个名,毕竟反复离婚结婚对于一个女性来说,是要承受很多非议的,陈小芹有些不太情愿:“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这是我目前想到的最好的办法。”“那关键是……你不是说李晖都还没同意你的想法。”“对啊,所以我来和你商量来了,我觉得他不同意肯定是嫌钱少了点,不如我再多加1000元吧。”陈小芹原本还想说些什么,但想了想也同意了。

最终,方宇夫妇和李晖以3500元的好处费,成交了。

夫妻感情破裂,“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在夫妻两人的计划下,两人于2012年12月20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大儿子方灿由陈小芹抚养,2013年2月,陈小芹与方宇的朋友李晖登记结婚,也因为陈小芹再婚,方灿的抚养权变更到父亲方宇手上。

对于这事,夫妻两倒也没太多的异议,毕竟这法律上的离婚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假离婚。现实中,一家三口还是生活在一起。和李晖刚登记“完婚”,陈小芹便有了二宝。夫妻两人别提都开心了,又是请人吃饭又是请人喝酒的。

2013年9月,陈小芹的二宝出生,依旧是个儿子,为了掩人耳目,小儿子随陈小芹姓,叫陈路。等登记好了户口,办好了一切手续后,10月初,陈小芹和李晖便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协商离婚后儿子陈路跟随母亲陈小芹一起生活。

至此,方宇夫妻两人的计划可以说是完美告成,而李晖,也拿到了他“应有”的3500元。

陈路的到来让陈小芹陡然忙碌起来,而方宇依旧是每天教书育人,陈小芹则是每天围着孩子转,慢慢地两人的交流也少了许多。方宇甚至没有感受到陈小芹的变化,他以为两人依然是像以前那样“各司其职”,但其实,日复一日的照顾孩子操持家务,陈小芹心中的怨气越来越多,她原本想着小方灿上幼儿园了能出去找找工作,但世事两难全,小儿子的出生又束缚住了她的手脚。

陈小芹开始埋怨起来,有时候吃饭的功夫,陈小芹也不愿“放过”方宇,一个劲地埋怨丈夫的不负责,不能帮她分担家务。渐渐地,方宇也不太乐意回家了,两人的感情看似风平浪静,实际上是越来越严重。

一次,为了不和陈小芹发生冲突,方宇扒拉了两口饭躺到沙发上开始玩手机,而方宇的这种冷处理无疑让陈小芹更是火大。她放下碗筷,怒冲冲地追到客厅:“你现在开始不理我了,你要是这态度,这日子就过不下去了。”说着,她便走到里屋去,将方宇的东西全部扔了出去,1岁多的陈路吓得在床上哇哇大哭。

方宇放下手机,看了一眼撒泼的陈小芹,心里厌烦极了。他起身抱起一把衣服,“要走也是你走,这里可是我家。”话虽这么说,但当陈小芹准备出门时,方宇还是拉住了她,“对不起,刚刚我说话太急了,你看看,娃还在哭呢。”陈小芹心里憋屈,但又不忍心娃,也就算了。

但是两人的矛盾却没因为这一次的妥协而一笔勾销,2016年初,陈小芹自己在外买了套新房,因为和方宇还没复婚,陈小芹的这套房产归个人所有,陈小芹搬出了方宇的住处,两人“假离婚”就此弄假成真。

当昔日夫妻对簿公堂,他们又将何去何从

虽说和方宇的感情结束了,但还有件事压在陈小芹的心中。当初,自己再婚后,大儿子方灿的抚养权变更到了前夫方宇名下,现在夫妻两人的感情彻底走向了灭亡,陈小芹想把儿子的抚养权再次争夺过来。于是,2016年4月,陈小芹一纸诉状,将方宇告上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企图争得大儿子的抚养权。

陈小芹在起诉书中称:我与方宇于2005年7月结婚,婚后孕有一子方灿,2012年12月20日我两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我抚养。方宇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可以探望,后由于我再婚,故将方灿的抚养权转给方宇,现如今我再次离婚,且方宇无房,忙于工作,无法给孩子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故在此请求:1:双方婚生子方灿的抚养权变更为陈小芹所有;2:方宇每年支付方灿学费和保险费用。

而被告方方宇却并不赞同陈小芹的说法,2013年,方宇与陈小芹的共同房产被拆迁,有五年的过渡期,每年拆迁单位均会支付房屋过渡安置费,并非无房。在法庭上,他也拿出了其正在被拆迁的房屋房产证以及和当地拆迁单位签订的五年过渡协议书;根据邻居以及方灿老师的证词表示,方宇作为父亲,在与妻子陈小芹离婚搬出去后,方灿一直跟着父亲一起生活,由父亲照顾其生活起居,由此表明,陈小芹的控诉有失真之处。

2015年7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不支持陈小芹的说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之间关系的解除而消除,对于抚养子女的争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原、被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原、被告之子方灿自2012年12月由被告抚养,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及学习环境。

而原告并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故方灿继续由被告抚养对其成长更为适宜,对于原告要求变更方灿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42条之规定,驳回原告陈小芹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个判决,陈小芹表示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除了要求将大儿子方灿判给自己外,同时追加了对小儿子陈路抚养权的诉求。

这次,陈小芹“豁”出去了,她主动找到了承接本案的律师张政,把之前有所隐瞒的地方和盘托出。这次,陈小芹控诉与方宇为生二胎而假离婚,与李辉是假结婚,要求法院重新审理。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拆分成两案,分为两次审理。一次是针对方灿的抚养权,一次是针对陈路的抚养权。

2017年5月30日,针对两人婚生子方灿的抚养权问题,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维持一审判决。

而针对两人在假离婚期间所生的小儿子陈路的抚养权问题,就有些复杂了,因为不仅陈小芹,方宇、李晖也主张获得陈路的抚养权,方宇和李晖一个是孩子事实上的亲生父亲,一个孩子是法律上的父亲。

夫妻两人再一次对簿公堂时,多了一个“第三者”——小儿子陈路法律上的父亲李晖。

法庭上,陈小芹辩称,方宇作为陈路的亲生父亲,并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而陈路法律上的父亲李晖,只管收取“好处费”,与孩子无实质的血缘联系。而孩子自出生以来,一直跟在自己身边,所以小儿子由她抚养是最好。

而方宇却表示:“虽然陈路打出生以来就是跟着生母,但是她常莫名发脾气,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对孩子又打又骂,所以我坚持认为,如果陈路跟在陈小芹身边,会有不良的负面影响。”听到方宇此番话语,陈小芹气不打一处来,“难道你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了吗?”

双方争执不下,作为孩子法律上的父亲李晖,在作法庭陈述时显得更理性:“和陈小芹‘假结婚之初,我确实只是为了帮朋友的忙,但后来陈路出生后,我们在一起时间多了,彼此培养了感情,孩子也渐渐对我有了依赖,尽管我和陈小芹很快又‘离婚,但我还是常去看孩子,照顾孩子,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都打上了我的烙印,周边的邻居熟人都把他当成我的孩子,他自己也认我为爸爸,我不仅仅对孩子履行了法律义务,更重要的是现在孩子还小,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尽可能避免孩子受到舆论伤害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孩子的抚养权理应归我,这样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保护。”

由于案件复杂,考虑到多层原因,法庭最终宣布择日宣判。

2018年11月2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6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故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法律上父亲的抚养利益优先,且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最终,李晖作为陈路法律上承认的父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在采访中,法官也向记者解释了缘由:“当前立法就亲权关系缺乏完善规定,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原则上推定法律上父亲的抚养利益为优先,如其拒绝抚养或存在其他情形,法院将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抚养权归属作综合判断。”

这也意味着,不仅是陈小芹夫妇,许多夫妻假离婚生育孩子,机关算尽后,很有可能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而在这场复杂的假离婚事件中,方宇和陈小芹这对昔日夫妻在他们自导自演的“离婚案”中,也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陈小芹设想过无数个幸福而圆满的结局,但从来没有想过,会是现在这样,大儿子方灿的抚养权归了生父方宇所有,小儿子陈路的抚养权却被判给了法律上的父亲李晖,两个骨肉之子到最后都没能留在自己身边。陈小芹真正的悔不当初,她能做的,就是对孩子尽可能好一点,以期获得李晖和方宇的理解和通融。

2018年12月28日,经三人私下协商,终于达成一致:李晖自动放弃陈路的抚养权,陈小芹如愿得到陈路的抚养权,而对于大儿子方灿,虽然其現在跟在父亲身边生活,陈小芹作为母亲,她也可以随时探望,随时尽到作为一名母亲的责任。

(文中所有人均为化名)      编辑杨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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