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魂江韵
2013年7月25日,日本东京大学宣布,由于大量篡改和捏造实验数据,撤销该校分子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前教授加藤茂明研究小组发表的41篇论文。加藤将研究室的研究员分成若干小组,要求他们必须拿出与高额经费相符的世界级成果,并将论文评价与研究经费和职位直接挂钩。论文造假事件,其背后是利益驱使。
由于科学研究的专业性和内部性,一般人很难发现造假,常常是由同行对比研究后才提出質疑,而杜绝造假主要靠科研人员的自律。为加强科研人员的自律,从根本上减少论文抄袭,2006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就设置了“不良研究行为特别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研究活动中不正当行为的应对方针》,对研究活动进行约束,以防止伪造、篡改数据与结果、盗用他人研究成果及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等不正当行为。《方针》指出,研究中的不当行为是对科学的背叛,也是科学工作者对存在价值的自我否定和毁坏。学会、大学、研究机构要基于自律发挥自我净化作用。
独立行政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由日本文部科学省管辖,从2013年起,接受其提供政府科研经费的学者,必须接受科研伦理研修。研修教材以美国大学使用的教材为基础,结合日本法律、文化和文部科学省的方针编撰,通过电脑学习,每科需时30分钟,学习后还要进行测验,确认理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