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林
辛亥革命前一年,抢米风潮成了压倒清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咸丰二年,浙江江山县令段光清统一粮税,化解了盐贩子的聚众抗议;金宣宗时期,朝廷保护百姓免受兵灾,百姓为何不领情,聚众抗议?回顾不同时代背景的三个群体性事件,我们能够得到很多启发。
群体性事件的出现,主要因为一个群体的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矛盾酝酿堆积,最终爆发。群体性事件解决得好,则能有效地平息风波,疏通民愤;解决方式不恰当,则很有可能愈演愈烈,演变为暴力的动荡不安的局面,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的生活。
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对政治局势掌控的力度和解决矛盾方式的不同,带来的结局是不一样的。以下例举一些不同时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解决方式,为现实社会提供借鉴。
辛亥革命前一年,抢米风潮成了压倒清朝的最后一根稻草
清朝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五月初,云南省保山县知县李伟烈与典史汤继业下乡催征。时值青黄不接、农家普遍缺粮之际,百姓自己吃饭都成问题,哪来粮食上缴呢?于是,民众多次恳求缓征,并请求知县同意借贷社仓存谷以渡过难关。但李伟烈与汤继业却无视百姓生活的艰辛,也不顾百姓的集体恳求,下令封锁社仓之谷禁止出借,又下令查访民间储粮。由此,百姓怒火中烧,在走投无路之际,聚众赴署闹事。无疑,此事的爆发,源于当时保山县官府无视百姓的基本生存狀态,置百姓的死活于不顾,最终导致了百姓的利益诉求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从而采取了非正常的解决方法。这说明,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如果得不到认同,最终将会导致对政府不满情绪的积累。
1910年湖南抢米风潮,这个中国近代史上重大历史事件的爆发,无疑也是源于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无法保障,而当权的地方官吏却无视百姓的疾苦,粗暴简单地对饥民进行压制。1909年湖南水患严重,使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美誉的湖南粮食收成锐减,百姓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灾荒的影响持续到1910年,米价也跟着上涨,已是平常年份价格的好几倍。由于饥饿和绝望,一场自发的抢米风潮在湖南省会长沙城内悄然爆发。
1910年4月11日早上,位于长沙碧湘街的戴义顺碓坊对外挂出的米价是80文一升。上午,家住长沙南门外以卖水为生的贫民黄贵荪将前一天卖水所得的80文钱交给妻子,嘱托她到附近的“戴义顺”米店买米。但当他的妻子拿着钱到了米店时,米店伙计告诉她,米价已经上涨到了85文。饿了几天肚子的黄妻绝望地跳水自尽。黄贵荪晚上回到家,见妻子没了,于是,也带着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投水而亡。
4月12日下午,还是在“戴义顺”米店,一个老太太前去买米。米店告知米价上涨,老太太没法,只好回家凑钱。等她凑足钱来到米店的时候,米价却又上涨了。买卖双方由此争吵,吵闹之声引来了附近观看酬神皮影戏的众人,大家都因频繁上涨的米价而感到恐慌和愤怒。面对米店恶劣的态度,众人情绪开始失控,在一个名叫刘永福的木匠的带领下,冲进米店打砸抢夺,很快米店便一片狼藉。知县郭中广带人前来弹压,见饥民众多,形势严峻,于是承诺次日由官府主导售卖平价米。但这个许诺却受到时任湖南巡抚岑春煊的斥责,其不但拒绝开仓平粜,反而下令逮捕首乱分子刘永福。
4月13日,饥民没有等来平价米,却等来了刘永福被捕的消息,愤怒的人们包围了巡警局。巡警道在知府的授意下,面对蜂拥而来的群众,诘问他们:“你们在茶馆里喝茶,一壶茶100文不嫌贵,一升米卖到80文就算贵了?”被激怒了的群众将巡警道抓住,缚住其手脚毒打。巡抚派人救出了巡警道,群众继而包围了巡抚衙门,“放出刘永福、抚台给我饭吃”等口号响彻巡抚衙门内外。这一天,愤怒的灾民涌向街头,一夜之间长沙城内100多家米店被捣毁。
4月14日,巡抚召集官员和乡绅开会,会议还没结束,聚集在巡抚衙门周围的饥民就冲进了大堂,岑春煊下令向饥民开枪扫射。矛盾升级,冲突骤然升温。巡抚衙门、大清银行、税关、官钱局,甚至教堂、洋行以及一些洋货店,都被愤怒的灾民焚烧殆尽。参加斗争的人数达1万以上,斗争的范围不断扩大,从省城往下面的地区扩展,波及益阳、宁乡、湘潭、安化、岳州、宝庆、常德、浏阳等地,形成了规模巨大的抢米风潮。
面对迅速扩散的抢米风潮,清政府惊慌万分,紧急调集军队,对群众进行残酷的镇压。英、日、美、德等列强也纷纷从上海、厦门、武汉调来10多艘兵舰开往湘江长沙段,帮助清政府镇压。轰轰烈烈的长沙抢米风潮最终在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绞杀下平息。
但尽管如此,民众的基本诉求没有得到解决,靠着蛮横的镇压举措维持下去的清政府,很快就在次年的辛亥革命中轰然坍塌,个中原因,发人深思。这个事件也告诉我们,政府只有关注百姓的疾苦和诉求,并积极地寻求解决之道,才能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而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积极地与民众沟通,寻求公平的解决方式,才是正道。
咸丰二年,浙江江山县令段光清统一粮税,成功化解了盐贩子的聚众抗议
下面是一个成功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事例,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方式。
咸丰二年(1852年),浙江鄞县接连发生群众闹事事件。最先源于县府取缔私盐,而当地很多私盐贩子的生活来源因此受阻,而官盐专卖,价格要比私盐贵,百姓的生活也直接受到影响。于是,鄞县东乡人张潮清带领私盐贩子起来闹事,东乡百姓也开始附和。为稳定当地秩序,县令逮捕了张潮清,而东乡百姓纷纷恳求将其释放,但县令却置之不理。交涉无果之后,东乡百姓冲进县衙将张救出。时处太平天国时期,官府无暇处理此事,对百姓的反抗也无可奈何。
紧接着,该县南乡百姓,因为普通百姓与士绅大户在缴粮食、税收时的标准不统一而议论纷纷。当时士绅大户缴税用红封,2000多钱折银一两;而普通百姓用白封,需要3000多钱才能折银一两。该政策明显偏向于士绅大户有钱人,处于底层的百姓收入低却要支付更多的费用,非常不合理。于是粮农们在当地监生周祥千的带领下进城请愿,要求平粮价。面对群众的呼声,县衙却采取非常粗暴的方式,派人将周祥千抓捕了事。被激怒了的粮农们蜂拥而入,冲进县衙救人,并放火烧毁了县衙和同城的宁波府衙。
在此关键时刻,浙江江山县令段光清被委任为鄞县新县令来处理此棘手事件。新上任的段光清,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带着一个书吏和一个衙役,没有敲锣打鼓的仪仗随行,而是非常低调地来到乡下了解民情,与百姓促膝而谈。在了解民众只是因为不公而反抗,并不是想造反的实际情况之后,他主张官府应当尽量缓和与下层百姓的矛盾,采取疏导的方式处理此冲突,建议知府不必派按察使和盐运使带兵前来镇压。但按察使和盐运使依然带兵下乡拿人。最终,群情激愤,官民势若水火,矛盾进一步激化。
面对复杂纷扰的局势,段光清认为冲突发生的关键原因,在于百姓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只有取消红封白封的不同缴税方式,确定统一的折算方法,老百姓的反抗之火才會熄灭。老百姓心定下来,安心生产和生活,自然不会闹事。因此,段光清征求士绅大户及普通百姓的意见之后,最后规定了统一的粮税,同时也勘定了盐界,让盐民安心。最终,这个闹得沸沸扬扬的群体性事件在段光清的安抚下得以收场。
这件事情说明,面对群众对政府抉择的不满和反抗,一味地镇压只会使事情更加糟糕,事态更加恶化。政府积极应对,与百姓沟通,正视百姓的利益诉求,使矛盾缓和,才是唯一的出路。
金宣宗时期,朝廷保护百姓免受兵灾,百姓为何不领情,反而聚众抗议?
有的时候,抉择者自以为抉择的出台是从百姓的利益出发,百姓却并不领情。金宣宗时期,北方蒙古的威胁日甚,中都失守,金朝廷决定将各路军民迁徙至黄河以南,并派朝廷正八品近侍局直长温敦百家奴和正四品的刑部侍郎奥屯胡撒合督促吉州百姓迁徙。这个举措的出台初衷是对百姓关心,但因为这种迁徙并没有解决百姓的生计问题,他们一旦迁徙到异地,将马上面临生计无着的困境,所以他们一致反对南迁。
温敦百家奴告谕百姓此举乃为保护百姓免遭兵灾,并下令召晋安之兵保护百姓迁徙。而吉州的百姓则认为晋安之兵一到则可以保护吉州之地,故根本不用迁徙,为此反抗声浪很大。最后,百姓冲入州署将温敦百家奴杀了。四品大员奥屯胡撒合见事态恶化,认为一味强迫百姓迁徙终会导致百姓更激烈的反抗。于是,他顺从民意,不再强迫百姓迁徙,也不用武力弹压此事,而是尽量缓和事态,与吉州百姓会饮歌乐,得到百姓的拥护。最后事态平息,百姓欢呼拜谢而去。
姑且不论奥屯胡撒合最后的结局,单从此事的处理来看,站在庙堂之上为百姓作出的抉择,看似是从百姓利益出发,但实际上却因为没有听取百姓的心声,没有设身处地地站在百姓的角度思考,是无法真正反映民众的真实意愿的,也不能真正代表民众的利益,因而会遭到百姓的反对。这说明,抉择的制定和执行应更多地体现百姓的利益,而不是抉择制定者的想当然。
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群众的民主、平等和权力意识不断增强,相关利益诉求也日益增多。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信息传播渠道的不断增多,群众的诉求表达方式也日益多元化。在无形的网络世界里,群众的相同诉求容易产生聚合效应,各种社会上潜在的问题更容易凸显出来。相对于传统社会的当代社会转型之际,此类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则更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