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波拉汽车咨询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王 浩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是指把旧汽车零部件通过拆解、清洗、检测分类、再制造加工或升级改造、装配、再检测等工序后恢复到像原产品一样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的批量化制造过程(2008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在《再制造 术语》(GB/T 28619—2012)中,再制造是指对再制造毛坯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质量特性不低于原型新品水平的过程。其中质量特性包括产品性能、技术性能、绿色性、经济性等;再制造过程一般包括再制造毛坯的回收、检测、拆解、清洗、分类、评估、修复加工、再装配、检测、标识及包装等。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是一种全新的“资源-产品-报废-再生利用”循环经济模式和理念,能够充分利用资源,保留原材料生产加工的附加值,最大限度地实现节材、节能、环保、低成本等。以汽车发动机为例,再制造产品与新品相比,市场价格相当于新机的50%~60%,但可节约60%的能源、70%的原材料,降低80%的排放。
整体而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实现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但由于多重因素的限制,多年来国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始终处于较小规模、较低层次的发展状态。近年来,在一系列利好因素的驱动下,国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将迎来崭新的发展阶段,必将为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绿色发展提供动力和机遇。
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的发展,从概念提出到国家推动产品的大范围推广应用,整整走了20年的历程。
1999年6月,徐滨士院士在西安召开的“先进制造技术国际会议”上作了《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的特邀报告,在我国率先提出“再制造”的概念。2003年8月,科技部和中国工程院在制定我国2020年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第三主题——《制造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时,将“机械装备的自修复与再制造”列为19项关键技术之一。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中明确表示“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并把“绿色再制造技术”列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科技投入的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之一;同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联合公布的国家首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领域及企业名单中再制造成为4个重点领域之一,发动机再制造企业——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被列为再制造重点领域的试点单位。2008年3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启动仪式,批准全国14家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试点单位”,其中包括一汽、东风、上汽、重汽、奇瑞等整车制造企业和潍柴、玉柴等发动机制造企业。
200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生效。该法指出,“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并规定“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2009年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首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其中包括33家试点企业和2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2010年2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以《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294号)正式启用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图1)。
2010年,再制造被列为国家“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同年5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将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和机床作为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2011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把“再制造产业化”列入循环经济重点工程。从2011年7月25日至2018年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分8批公布了《再制造产品目录》。2012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1批通过验收的再制造试点单位及产品名单。2013年2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2批28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201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发《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303号),将再制造产品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并推出“以旧换再”补贴政策。2016年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第2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其中包括53家试点企业(有11家为内燃机及配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和3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总数达53家。
图1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
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5号)第十二条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国内相继出现了一些企业开始探索再制造产业模式,如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动力再制造分厂、柏科(常熟)电机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分别在重型卡车发动机、轿车发动机、车用电机,以及车用变速器等领域开展再制造业务探索。
2005年,卡特彼勒在上海设立了全资再制造工厂,主要生产泵和马达(液压泵、燃油泵、机油泵、冷却液泵)及发动机零部件(活塞连杆总成、气缸盖、喷油器)。2009年2月,东风康明斯与美国康明斯签订再制造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将推广再制造产业技术,形成规模化的再制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条。2012年,卡特彼勒和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再制造企业正式开业,初期主要针对玉柴发动机产品的再制造,同期上海再制造工厂则以翻倍的速度扩建。2013年底,沃尔沃在我国成立了第1家再制造中心——沃尔沃中国再制造中心,依托沃尔沃集团超过70年的再制造经验,借鉴已成功在全球各地运营的9家再制造工厂的成熟模式,所有出厂产品均须通过同新品一样的严格的标准化测试,在生产中融入最新的技术改进,以保障再制造产品性能不仅能够达到新品性能,同时还能超过新品性能。2018年10月23日,梅赛德斯-奔驰上海临港再制造工厂盛大开业,这是梅赛德斯-奔驰在欧洲之外所开设的第1家再制造工厂。2019年3月,其在国内生产的第1批再制造配件产品出炉,包括三相交流发电机、离合器分泵、喷射泵、起动机、冷却液泵、空调压缩机等。
2017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和示范基地相关企业的产值已超过40亿元,其中发动机再制造产值超过14亿元。2018年,行业企业再制造发动机2.3万台,再制造变速器4.6万台,再制造发电机4万台,再制造起动机10万台,再制造转向机4.1万台,再制造助力泵3.9万台,营业额合计达11.7亿元。据行业研究机构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再制造发动机、变速器的生产能力已超过15万台,再制造发电机、发动机等部件的生产能力已超过160万台。
受政策、产业、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多年来,国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的发展始终受到抑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法规和标准不够完善。在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5号)施行之前,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不允许报废汽车零部件回收再利用,没有给予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相应的法规支持。另外,由于国内相关法规严格限制旧机动车和旧零部件的进口,对使用再制造零部件的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执行细则不明确,再制造零部件的售后“三包”责任实施细则缺失等,致使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一直未能取得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共同认可和支持的合法、合理“身份”,产业在推广发展中一直遭遇不少制度障碍。
(2)产业链严重分散。旧零部件是再制造的基本原材料,之前国内尚未建立起规范、完善、有效的废旧汽车零部件回收体系,汽车零部件生产行业的反向物流体系(即把旧件返回到原制造商进行再制造)还未形成规模化,造成再制造企业的旧零部件回收仍存在一定困难。
(3)企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与国外市场相比,国内再制造产业起步较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的技术积累少,再制造的相关标准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健康发展。目前国内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如在变速器、发动机等精密产品的加工方面,行业企业大都缺乏系统的技术数据、再制造工艺标准、质量管理标准等;有关再制造领域的一些信息化、数控化的关键技术未能突破。
(4)消费者认可度低。国内汽车售后市场的零部件销售中,原厂件、副厂件、回用件(拆车件、翻新件)并存,假冒伪劣配件产品充斥市场;回收汽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经营企业诚信服务和售后保障水平偏低。各汽车零配件生产厂商自立产品编码和售后服务标准,行业服务标准不统一;还有部分汽车维修企业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从整体上来看,零配件产业尚未形成健康、规范、良性的市场环境。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国内不少汽车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大修件”“翻新件”“再制造件”之间的界限分辨不清,对产品来源、质量等有一定担忧。另外,由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概念在国内提出较晚,政府、行业和再制造企业对再制造产品的宣传和消费引导严重不足,使公众对再制造产品的认知度较低、接受度差,也影响了再制造产品的大范围推广应用及再制造产业的良性发展。
(1)多项政策法规出台,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发展。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5号)正式实施,对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并特别指出: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2019年5月,商务部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多项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下,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将会成为国内汽车产业新的增长点和市场热点。
(2)试点单位、产业示范基地和自贸区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公布多家再制造试点单位和再制造产业集聚区,这些试点企业的再制造产品,涵盖了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起动机、助力泵、转向器、机油泵、涡轮增压器、空气压缩机和内燃机配件等多个类别的零部件。其中部分试点企业的产品,已大量推向汽车维修服务市场,甚至进入国际市场。近年来,国家也在推进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长沙(浏阳、宁乡)和江苏张家港开展“国家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设。2015年3月,又批复上海临港为国家再制造产业基地。这些再制造产业基地为再制造企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政策及技术支持,逐渐成为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集聚地,为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了区域环境。此外,截至目前,我国已成立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自贸试验区内,“法无禁止即可行”,将给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进出口等提供更多先行先试的机会,为再制造贸易提供良好机遇。
(3)行业标准陆续建立,关键技术不断突破。我国再制造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关键技术、装备、试点示范、标准、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200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全国绿色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再制造分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陆续制订和出台了与《再制造 术语》(GB/T 28619—2012)等共性基础标准。2012年以来,多个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表1)陆续发布,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的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再制造基础研究方面,国内许多单位,如装甲兵工程学院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等,深入开展了再制造的基础研究。在理论基础方面,完善了涂层残余应力的计算方法,探索并初步建立了寿命预测评估模型,研究并初步提出了再制造零部件涂层中残余应力的计算方法;以废旧柴油机曲轴为对象,研究了非线性动力学分析模型,探讨了废旧零部件疲劳试验数据与模型分析数据的映射关系,初步建立了剩余寿命预测模型;基于金属磁记忆原理和接触疲劳寿命评定准则,初步提出了废旧零部件的剩余寿命评估和再制造零部件服役寿命预测的方法。
在技术基础方面,发展、创新了多项再制造关键技术,如开发成功纳米表面工程技术、自动化表面工程技术等。这些技术已应用于发动机再制造生产线,逐步突破了对国外进口产品的国产化维修技术瓶颈,进一步降低了再制造费用、材料消耗,进一步缩短了再制造加工时间等。
(4)再制造经验不断积累,专业化服务企业开始出现。截至目前,国内从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企业已超过300家,已具备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起动机等多个汽车零部件的稳定生产能力。同时,也在各产品领域,初步建立了专业化的服务能力。
在乘用车发动机再制造领域,成立于2010年6月的广州市欧瑞德汽车发动机科技有限公司,是工信部认定的内燃机及配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公司拥有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力量和丰富的市场经验,并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再制造设备及工艺,使生产的再制造产品完全达到了新品的质量标准。
在商用车发动机再制造领域,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经过20多年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资源利用率居行业前列的专业化再制造企业,形成了年再制造发动机2.5万台的生产能力。玉柴、潍柴、江铃等内燃机生产企业,也都成立了再制造工厂,专门从事商用车发动机的再制造业务。
在变速器再制造领域,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从1998年就开始开展业务,目前公司已获得近30个汽车生产企业和变速器生产厂家的自动变速器再制造授权,经过各生产厂家多批次的严格检验证明,公司再制造产品性能已达到新品的技术指标。公司在上海、长春、杭州、武汉、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设立有12家直属分厂和6家再制造服务中心,自动变速器再制造总量达35 000台/年。此外,北京四惠、上海新孚美、广州连顺等企业,也都一直致力于自动变速器的再制造服务,在汽车售后市场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
表1 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国内汽车保有规模全球领先,报废汽车数量将出现爆发式增长。截至2019年6月,我国国内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4亿辆,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其中汽车保有量已达2.5亿辆,也即将逼近或超越全球规模第一的美国市场(2.7亿辆)。如此庞大的汽车存量规模,直接催生和带动了汽车报废及拆解回收产业的发展。2014年至今,每年报废汽车均超过500万辆。预计2020年将逼近1 850万辆,2022年将达到2 450万辆。以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为基础的零部件再制造产业,作为汽车产业价值链的最后一环,也必将借助汽车保有规模、报废规模、拆解回收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良好条件,迎来爆发式增长。
(6)汽车售后市场规模超万亿,再制造零部件市场需求量大。据研究机构预测,2019年-2022年我国汽车后市场将保持在10%~15%的市场发展增速,预计到2023年,国内汽车后市场的规模将达到2.3万亿元左右。汽车零部件是支撑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2018年,国内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将近4万亿元,预计2019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将达4.3万亿元。针对过保车辆、二手车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再制造零部件供给,将随着汽车保有量和售后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保持高速增长。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到2020年和2025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产值占汽车售后维修市场产值的比例约为6%和8%,全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规模约为600亿元和1 200亿元。
(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是低碳减排的必然选择。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汽车产能过剩、新能源汽车技术突飞猛进的形势,单纯靠传统的技术和产品打市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作为制造业的自然延伸,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潜力无疑是巨大的,再制造工程将在汽车零部件领域显示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并将成为汽车产业新的重要增长点。
目前,我国已形成以维修工程和表面工程技术为依托的中国特色的再制造模式。通过再制造,减少大量报废汽车、零部件对环境的危害,并充分挖掘和利用其蕴含的价值,是报废汽车资源化的最佳形式和首选途径。因此,加快发展高附加值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具有突出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是实现汽车产业节能减排、促进循环发展的重要途径。
(2)规范的再制造市场体系将逐步形成。国家通过前期的再制造试点,以政策和法规驱动,逐步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的发展推向市场化发展。政府相关部门逐步放开对国内废旧汽车零部件交易和再制造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限制措施,相继修订及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尤其是修订后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5号)和商务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报废汽车拆解和旧件回收方式、可用于再制造的零部件范围、再制造产品销售流通规定等,为再制造零部件市场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随着大批汽车拆解回收企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生产企业、再制造零部件流通企业、专业化的再制造产业服务企业进入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零部件再制造、汽车维修服务、旧车流通交易之间的价值链将得以充分打通,健康、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将得以形成。
(3)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将逐步得到市场认可和接受。随着国家对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再制造零部件将越来越受到政府、行业和公众的重视。尤其是随着交通运输部修改后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及鼓励国内二手车出口等一系列政府利好政策的出台,给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的市场推广和大规模应用,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舞台。随着我国汽车市场和消费观念的逐步成熟,再制造汽车零部件以其价格低、质量好等核心优势,将迎来市场的接受和广泛认可,必将成为我国汽车产业循环经济模式的重要贡献力量。
(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将成为“再制造”的新课题。截至2019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344万辆,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81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74%。相关专家预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2020年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20年,累计将有超过20万t(24.6 GW·h)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我国新能源汽车前期装配的动力电池多数为磷酸铁锂电池,其次为三元锂电池。目前市场退役的动力电池主要为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由于所含贵金属元素较少,因此再生利用价值不高,但由于安全性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适合于梯次利用;三元锂电池含有镍、钴等我国稀缺金属,再生利用价值较高。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但已展露出巨大的商业价值。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动力电池退役量的稳步增加,以及在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发展模式的双重促进下,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预计也将迎来蓬勃发展。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报废、回收、利用,必将成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全新发展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