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 杨世亚 谭格
[摘要] 目的 了解垫江县死因监测工作漏报情况,查找居民死因登记工作漏报原因,以提高死因监测的工作质量。方法 根据《2018年全国死因监测漏报调查总体方案》选取太平镇为调查单位,收集该镇2015—2017年死亡人口个案,与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报告死亡个案进行比对,计算漏报率和校正死亡率等指标,进行漏报情况分析。结果 太平镇2015—2017年死亡漏报率分别为 28.46%、16.46%和13.03%,合计漏报率为19.39%;校正死亡率8.39‰;在家死亡漏报率最高,占总漏报比的87.07%。结论 垫江县死因登记工作漏报仍较为普遍,在家死亡漏报较高。应加强多部门合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死亡漏报发生,提高死因报告质量。特别应加强乡村医生死因报告管理与督导检查,减少在家中死亡个案的漏报。
[关键词] 死因监测;漏报率;质量评价
[中图分类号] R19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9)03(c)-0175-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underreporting of death cause monitoring work in Dianjiang County, and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for the lack of registration of residents' death cause registration, so a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work of death cause monitoring. Methods According to the "2018 National Plan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Missedness Monitoring of Death Causes", Taiping Town was selected as the investigation unit to collect the death toll cases of the town from 2015 to 2017, and compare the death cases with the death 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to calculate the false negative rate. And to correct indicators such as mortality, and to analyze the underreporting situation. Results The false negative rate of death in Taiping Town from 2015 to 2017 was 28.46%, 16.46% and 13.03%, respectively. The total underreporting rate was 19.39%; the corrected mortality rate was 8.39‰; the false negative rate at home was the highest, accounting for 87.07% of the total underreporting ratio. Conclusion The omission of death registration in Dianjiang County is still relatively common, and the number of deaths at home is high. Multi-sectoral cooperation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further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death and underreporting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death reports. In particular,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reporting and supervision of village doctors' death causes to reduce the underreporting of deaths at home.
[Key words] Death cause monitoring; False negative rate; Quality evaluation
人口死亡信息是研究人口死亡水平和進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准确估算居民期望寿命与疾病负担的基础,是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常规的死因报告监测是获取人口死亡信息的重要来源。在很多的常规死因登记报告中,漏报是较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1]。为了解该县居民死亡漏报情况,该中心于2018年7—11月,按照《2018年全国死因监测漏报调查总体方案》要求,对该县的太平镇2015—2017年居民死亡漏报告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根据《2018年全国死因监测漏报调查总体方案》要求,从粗死亡率、人口数量及社会经济最接近垫江县平均水平的乡镇中,确定太平镇为本次调查乡镇。以该镇所有村中,每户家庭常住人口在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死亡的均纳入调查,凡是在该镇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均为常住人口。
1.2 方法
由镇政府出面,安排村社干部逐村逐社逐户列出全镇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死亡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清单,由镇卫生院汇总,再与殡葬、民政、户籍管理、计生等部门收集到的死亡资料进行核对和补漏,最后形成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全镇的摸底调查常住人口死亡名单。然后,以村为单位,由村社干部参与协助,通过统一培训的村医及调查工作人员,开展对死亡个案的入户调查。并在入户时注意发现前期工作中遗漏的死亡个案信息,若有新发现,要进行補充。调查内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死亡年龄、死亡日期、家属联系电话和死亡原因等。并通过与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已报告的死亡信息,进行自动核对及人工比对,确定漏报死亡人数。
1.3 质量控制
收集完整死者的死亡摸底名单后,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漏报调查系统上录入死者名单,系统可自动计算出粗死亡率。若粗死亡率低于 6‰,则需要进一步核对死亡名单,确保漏报调查能收集到全部死亡病例。
1.4 统计方法
采用Excel 2007对漏报数据进行整理,运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对漏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总漏报情况
通过对该镇2015—2017年居民死亡个案摸排、核对,发现该镇这3年共死亡居民758人,漏报147人,合计漏报率为19.39%;三年漏报数分别为74人、39人和34人,漏报率分别为28.46%、16.46%、13.03%,各年份间死因漏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趋势=21.37,P<0.01)。漏报呈逐年下降趋势。见表1。2017年垫江县粗死亡率为7.01‰,按照漏报率13.03%计,垫江县校正死亡率8.39‰[2]。
2.2 分性别类漏报情况
男性漏报75例,女性漏报72例,男女漏报率分别是17.73%和21.49%,经统计分析,男女漏报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32,P>0.05)。见表2。各年龄组间漏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4.42,P>0.05)。见表3。
2.3 疾病分类漏报情况
疾病分类漏报中,漏报占比位居前三位的是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占41.571%)、恶性肿瘤(25.9%)、呼吸系统(占20.4%), 与《2017年垫江县死因监测工作报告》中十七类死因死亡情况分析,心脑血管疾病(占37.77%)、恶性肿瘤(占24.43%)、呼吸系统疾病分别为(占19.50%),死因占比顺位排序一致。
2.4 不同死亡地点与不同监测单位漏报情况
147例死亡漏报病例中,死亡地点中在家中漏报比例最高,占比为87.07%(128例),其次是外地死亡病例7.48%(11例),其他3.40%(5例),医院2.04%(3例),经统计分析,不同死亡地点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1.68,P<0.01)。见表4。各死因监测报告机构中,殡葬、民政部门漏报率最高[2,4],登记死亡471人,漏报76人,漏报率为16.13%;公安、计生部门登记死亡473人,漏报55人,漏报率为11.62%,计生管理部门登记死亡556人,漏报49人,漏报率为8.81%。
3 讨论
该次调查结果显示,垫江县居民死亡漏报较高,三年合计漏报率19.39%,通过近两年加强管理,漏报率从2015年的28.46%下降到2017年的13.03%,虽比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报告死亡漏报水平(17.52)[3]低,但目前漏报仍然很严重。三年来,漏报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自2015年下半年县卫生计生委从慢病管理经费中按每例报告给一定量的经费补助,向乡村医生购买监测报告服务。
资料分析显示在家死亡案例漏报率较高,主要与垫江县经济水平、风俗习惯等原因有关,受传统“死在家中”的观念影响,危重患者急转回家较多,家中死亡病例占大部分,死者家属不会主动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另外,乡村医生因死亡报告和死因调查工作经费较少,造成部分乡村医生工作责任心差,未能积极主动地收集上报数据,是造成在家死亡漏报高的主要原因[2]。因此,应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并加大督察管理力度,形成制度体系进行相关考核。提高对村医对家中死亡个案的信息收集,仍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从不同监测单位漏报情况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公安、民政、计生、殡葬等部门死亡漏报较高,但仍是死亡信息来源的重要补充,部门之间相互沟通与数据共享至关重要。公安部门的死亡资料具一定的延时性,当年报告的死亡名单其死亡日期有的甚至是四、五年前死亡的人口;由于风俗习惯等原因,全县并未强制进行死亡火化,导致民政、殡葬部门的信息也存在很大的缺口。因此,应以政府牵头,扩大数据收集来源,确保死因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与完整性。各相关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引起重视,加强对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的管理,明确任务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分工协作、运行保障、经费投入等长效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人应定期与街道派出所、养老服务机构、民政助理和乡村医生等比对校核死亡名单,发现漏报应入户调查并及时进行补报。加大对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监测工作人员的督导、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奖罚制度[5],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工作,形成信息互补,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减少死因监测漏报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艳红,李立明,李天霖.《全国卫生统计年报(/鉴)》1987-2003年资料可靠性评价[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7,28:195-198.
[2] 潘敬菊,张岚,张庆军,等.2009-2011年湖北省疾病监测点死因漏报调查分析[J].疾病监测,2013,28(6):478-480.
[3] 陈竺.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报告[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
[4] 刘曙正,孙喜斌,连士勇,等.林州市居民死因登记报告漏报情况分析[J].中国肿瘤,2008,17(10):840-842.
[5] 李卫红,杨国强.从居民死亡漏报分析谈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存在问题及对策[J].疾病监测,2006,21(11):607-608.
(收稿日期:201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