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
农村集体资产是实现广大农民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践中,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来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然而,对农村集体资产是否应当通过当地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还有许多不同的认识。有的地区集体资产进场交易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偏松偏软,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一方面政府下大力气清产核资壮大集体经济,而另一方面诸多集体资产规避进场交易,寻求暗箱操作。
建立并落实好集体资产交易进场制度,是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民利益的必经之路。然而,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对集体资产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存在以下几种典型的误解。
误解一:交易进场属于强制交易
一种观点认为通过政府出台政策的方式要求集体资产进场交易,有悖于市场化原则,剥夺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这是没有正确理解进场交易的基本概念。
通过交易平台来实现集体资产的交易是规范了交易渠道,而非控制交易结果。集体资产最终交易给谁,还是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议内容,按照交易规则,通过市场方式产生。交易平台提供的是公开的信息发布、公正的交易体系,目的是实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进场,实现的是交易渠道的规范性,是在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避免过去袖口交易、口头协议、违规合同等不规范行为,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保护。实现集体资产交易过程的民主监督,便于政府全程监管。
误解二:交易进场降低效率
一种观点认为交易进场是对资产交易信息发布渠道的垄断,削减了集体资产通过市场化手段增值的机会,降低了效率。这是没有正确认识交易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进场交易的首要目的是规范交易过程,而不是限制信息的发布渠道。在进场交易前,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多种渠道寻找潜在受让方,最大范围发布出让信息。在与各类潜在受让方的接洽中,了解市场的反应,逐步清晰资产的价值和交易条件后,再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交易,既保障了集体的利益,也规范了交易的过程。同时,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也汇聚了大量的经纪会员和投资机构,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信息的发布。可以看到,进场交易不但没有阻碍信息的传播,反而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原有的信息发布渠道以外,增加了传播的途径,更有利于集体资产价值的发现。
误解三:进场交易增加农民负担
进场交易要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进场是否增加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负担?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大多是由政府授权的企事业单位创建,人员、场地和系统建设相关成本是交易平台的主要支出,而交易服务费是交易平台的主要收入,并以此来维持平台的正常运转。由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的目的是协助政府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乡村的和谐和经济的发展,带有很强公益性,所以地方政府普遍采取购买服務或补贴的方式来承担交易过程中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交易成本。以北京为例,因为有政府的支持,如果出让方是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将减免其交易服务费。可以看到,正是由于党和政府对农村工作的关心,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不会增加农民和集体的负担。
对于以上误解的澄清,我们可以看到,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过程,有利于集体资产的管理、产业的引导以及农村普惠金融政策的实施。
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的动态管理。当前,国家下大力气在农村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为摸清集体家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然而,在日后若不能掌握交易数据,好不容易建立起的集体资产台账,又将是过时的、错误的、不完整的数据,这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集体资产权属和价值的变更都是来自于交易环节,只有将交易数据与集体资产台账同步,才能实时准确地掌握集体资产的变化趋势。通过交易系统与农村三资监管系统的对接,可以实现集体资产台账的实时更新,将政府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由静态转向动态和精细化。
二是优化当地的产业结构。地区发展,规划先行,每个地区根据自身的发展基础、地理位置和功能性作用制定本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比如北京正在积极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许多以不动产形式存在的集体资产面临着腾笼换鸟。在集体资产对外交易中,地方政府特别担心,好不容易疏解的空间,又被不符合规划的产业占据。通过交易渠道的把控,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统一进场交易,可以将政府的产业引导政策与集体资产对外交易的条件相对应,通过公开的渠道引入符合条件的产业,同时做到交易结果公示,政府可以从交易源头把控住当地产业发展方向。
三是奠定惠农金融政策的实施基础。近些年,党和政府特别重视农村资源资产的盘活,通过多方面努力来解决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金融服务有着自身的逻辑关系,高风险必然是高成本。当前,发挥集体资产金融属性的主要风险在于资产权属是否清晰,价值如何认定,以及出现违约情况是否可以处置。一个规范活跃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是实施惠农金融政策的基础。交易市场的规范性体现在市场上交易标的清晰的权属关系,而集体资产进场交易则保证了交易市场的活跃度,通过积累的数据和市场的反馈,可以得到资产公允的参考价值,同时,活跃的市场也为资产的快速处置创造了条件。
自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来,我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呈现蓬勃发展之势。然而,由于集体资产涉及多方利益,进场公开交易的阻力可想而知,这不是单纯通过市场化手段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作为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市场,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同时,需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中牢固树立集体资产进场交易的规范性意识。作为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自身,应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对接市场资源,延伸服务内容,以规范交易为核心,提升服务价值,成为政府的好帮手、集体经济组织的好参谋、投资人的好伙伴。
(作者单位: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