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下,我国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国家法制建设更加科学完善,法制进程不断深化推进,法治观念逐渐扎根人心。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制基础和法益保障,大学生理性维权的渠道更加畅通,组织保障更加坚实,进而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提供了尊法自信、树立了守法自觉。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启示,要科学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认识权利、理性行使权利和理性维权权利的意识,在中国法治建设实践中担当好“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职责。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大學生 理性维权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互联网+ 时代青少年权益意识培养与维权机制创新研究”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7C1087);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下大学生理性维权体系构建(项目编号17Y B17)。
作者简介:朱凯玲,湖南文理学院,硕士。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5.32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报告中指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刻革命中,当代大学生是国家法治建设事业中的见证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引导大学生理性维权是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提升大学生理性维权意识和理性维权能力,对促进国家加快法治进程,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为畅通大学生理性维权路径提供了政策理论上的保障,为大学生形成理性维权科学认识以及培养理性维权实践能力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一)完善法律制度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提供法制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五个原则”,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水平指明了方向。据统计,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五年时间里,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增加了法律20件、修改法律101件次、做出法律解释9件,制定修改行政法规43部等,法律制度覆盖社会事务愈加全面。法律制度的完善推进了权益保护的发展,为公民行为提供规范指引,特别是《民法总则》的颁布,为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利提供更为明确的保障,进一步规范了公民的行为。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权益维护的物质基础,权利制度越完善,权利主体维护权益的心态越稳定,行为越理性。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为大学生理性维权奠定了认识基础和行为基础,大学生对理性维权具有更强底气和自信,从而使其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具有理性的态度、有的放矢、从容不迫。
(二)树立宪法权威为大学生理性维权确保法益保障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所有法律必须坚持的根本遵循。宪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与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息息相关,保证宪法实施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得以实现的根基所在。宪法的权威来自社会普遍认同、自觉遵守和有效维护,树立宪法权威是法制建设不断科学完善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公民法益保障的源头所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以立法形式予以确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宪法的产生是理性和正义的象征”,大学生理性维权应以法为准以理论权,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为行政执法权力的执行设置边界,为人民实现基本权利提供了内心确信和行为引导,大学生树立宪法权威,则使大学生树立理性维权的信念,建立理性维权的理念,引导大学生建立良好的法治公民心态。
(一)强化依法行政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提供畅通渠道
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依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过去五年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进一步提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随着行政机关在行政事务中对依法行政理念的不断深化,政府权利清单更加清晰、政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依法行政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确保依法行政是改变大学生作为维权弱势群体局面最关键的环节,是从实践中畅通大学生理性维权渠道的根本所在。
(二)实施司法改革为大学生理性维权确保组织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全国各地司法机关深入实践司法机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加强人权保障。司法改革关键在于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的、公正的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破解司法行政化,落实司法责任制。针对司法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将监察职能从司法职能中独立出来,通过各级监察委员会发挥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察职能,形成更为完善的法治监督体系。司法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提供了更为透明、公正的维权环境,使大学生在维权时卸下作为弱势群体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
(一)树立正义理念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提供尊法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引领,引导人民对社会正义、对公正社会的追求。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巨大的成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成果显著。这一重要成果在人民身上的体现反映在正义理念的树立、法制观念的增强。人民敢于追求正義、勇于追求正义,这来源于人民对尊重法律产生的自信,最终将归结于对法律的尊崇与对司法权威的敬畏。全社会确信社会正义,尊重法律法规,为大学生对理性维权提供了自信的基础,这也是大学生理性维权的源头所在。
(二)增强守法意识为大学生理性维权树立守法自觉
在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下,全社会关注法治、共同推进法治,全民法治观念的提升效果显著。人民对法治有信仰,就会自觉的拥护法治,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源于全社会对法治公平正义的信任,进而产生拥护法治、全民守法的自觉。大学生理性维权是大学生尊法守法的直观体现,它必然来源于对法律法规的主动了解,对合法权利和法定义务的正确理解,进而在参与社会事务中展示其理性维权的理念,并通过掌握的法律知识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树立法治观念,为大学生在理性维权上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大学生在行使法律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实践中将守法自觉作为航向标,使维权行为始终行使在理性维权的航道上。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大学生应具有理性认识权利的意识
理性认识权利是理性维权的基本前提。当代大学生的成长经历在法律制度建设阔步前进的阶段,在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的权益意识被唤醒。这是大学生理性维权发展中的重要历程。但是,在具备权益意识的当代大学生群体中出现两个方向的极端,一个极端是把自我保护的方式完全寄托于社会对大学生权益的自觉维护,进而期望自己在学校生活中以及在社会事务中能够得到全方位的保护,事事无差别的以维权名义诉求申辩,另一个极端是虽有一定的权益意识萌芽和权益认识基础,但在合法权益遭遇侵害时完全以消极心态对待侵权违法行为。大学生理性认识权利是其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首要环节。大学生理性认识权利建立在三个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即正确了解法律法规对大学生权益保护的范围、正确理解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内涵、正确掌握大学生权益维护的合法手段。只有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形成理性的认识才能使大学生知晓自己拥有哪些合法权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法律法规政策的保护以及在遭遇权益危机时如何应对。理性认识权利是大学生在法治建设进程中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的最好体现。
(二)大学生应养成理性行使权利的习惯
理性行使权利是理性维权的重要手段。理性行使权利是对依法享有权利的合法支配和对法律规定义务的依法履行。理性行使权利以理性认识权利为理论前提,理性认识权利为理性行使权利提供正确的观念指导。大学生理性行使权利是理性认识权利从理论上升到实践合乎逻辑的延续,通过理性行使权利的实践能激发大学生加强对合法权益和法定义务的理性认识,形成加强权利义务理性认识的主动性,更为重要的是,理性行使权利要求大学生具备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前保障能力以及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理性行使权利应当成为当代大学生一项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然而,从大学生维权行为现状来看,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大学生,往往更关注于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却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引导大学生理性行使权利既包含使其以较强的维权意识参与社会事务,采取防范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也包含使其具备法律责任意识,要求其依法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理性行使权利是大学生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履行“自觉遵守者”职责的最佳形式。
(三)大学生应具备理性维护权利的能力
理性维护权利是理性维权的根本保障。理性维护权利是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采用合法手段维护权益挽回损失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大学生理性维权理想的状态是大学生对与社会生活各项事务相关的权利义务有充分的理性认识,能够运用合法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依法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理性维护权利行为不是人人在理性维权道路上的必经环节,但却是社会生活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需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大学生要具备相应的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最大可能的挽回所遭受的损失。面对侵权行为,大学生既不能以消极被动的心态放任合法利益受损,也不能毫无根据和没有方向的开展维权。理性维护权利重在采取合法手段并通过合法程序确保权利的实现。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理性维权,就是要排除非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而去寻求法律以外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方式,坚持一切纠纷都在法治的环境下解决。大学生理性维护权利是最为有效的维权方式,同时能最有效的促进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进法治进程的快速发展。理性维护权利是大学生在法治建设中担当“坚定捍卫者”的最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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