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金融发展现状概述*

2019-06-16 08:34
新疆农垦科技 2019年12期
关键词:新疆自治区科技型新疆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0 引言

当前,全球正经历着科技与产业高度融合、深度叠加的新变革,随着前沿型变革技术的深入发展以及综合应用,人类社会即将进入新一轮的创新发展高峰期。纵观历史,每一次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带来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金融的昌盛,而金融支持作为科技产业发展中的支撑性要素,与科技形成了相互支持的关系,科技金融随之产生。关于科技金融的定义,目前达到普遍共识的是赵昌文[1]等的表述: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和创新性安排,是由参与其中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而言之,正如房汉廷[2]所述,科技金融是由科技创新活动引发的一系列金融创新行为。

政府促进金融创新服务于科技型企业,从而推动科技发展中将金融与科技的结合高度重视起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战略位置重要,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更是需要科技的发展,更离不开金融创新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下,以及科技型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和众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新疆科技金融发展在扎实推进、努力创新和大力开发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1 新疆科技型企业发展现状

关于新疆科技型企业发展现状,本文将从科技金融的需求方和供给方两个维度出发,分别从新疆科技型企业概况和新疆科技金融资源禀赋及政策支持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1 新疆科技型企业概况

作为科技金融的需求方,科技型企业在市场“无形的手”主导下和政府“有形的手”有条件参与下,不断创新和优化金融体系、业态、产品和服务的社会资源配置能力,一方面促使科技创新能够高效转化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另一方面促使科技创新反哺金融业,推动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的协同发展。

1.1.1 科技型企业概念界定

科技型企业指的是产品技术含量比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这种企业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的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另一类是以客户信息和偏好开发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公司。

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企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信息传递快、运营周期短、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研究开发密集度高、空间集聚等特点,其融资需求在其生命周期总体上呈现出持续性强和时效性强的特征。

1.1.2 新疆科技型企业发展概况

一个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该地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概况。近年来,新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企业作为创新主体,通过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2009 年、2011年、2013年、2015年和2017年新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为101 家、153 家、269 家、333 家和540家。整体上,新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说明自2009年国家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以来,新疆地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良好。

随着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台的上线,各省(市、直辖市)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14 号)有关规定,各省(市、直辖市)经企业自主评价和评价机构审核后,公布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至2019年8月公示的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共计809家,新疆各地州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乌鲁木齐市42.64%,吐鲁番市2.54%,喀什地区2.81%,昌吉州10.17%,哈密市3.74%,伊犁州(直)7.06%,克拉玛依市5.85%,阿勒泰地区2.80%,和田地区0.59%,巴州2.81%,博州1.69%,塔城地区2.56%,克州0.45%,自治区直辖县(市)7.90%,阿克苏地区6.39%。新疆自治区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积聚在首府乌鲁木齐市(365家),克拉玛依市(92家)、昌吉州(68家)和伊犁州(直)(61家)等北疆地区,其他地州市尤其是南疆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较少,这反映出科技型企业的空间集聚特点,同时也说明新疆地区科技实力发展非常不均衡,北疆科技实力明显强于南疆。

1.1.3 科技投入情况

图1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是R&D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反映了科技资金投入的情况。2017年全国R&D经费投入强度为2.130%,新疆R&D经费投入强度明显弱于全国平均水平,仅强于海南和西藏,在全国处于倒数第三。

此外,从图1可以看出,与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明显增长的趋势相比,新疆R&D 经费投入强度在0.5%的水平上处于渐近水平未增长的趋势,说明新疆科技投入强度明显不足,故新疆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强。

1.1.4 科技产出情况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数,是衡量创新活动中知识产出水平的一个通用指标,反映了科技直接产出,是知识性成果的一种直接反映。从表1可以看出,2018年新疆各区域专利授权数量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北疆占据全区当年专利授权数量的87.07%,说明北疆科技知识产出水平远高于南疆地区。此外,乌鲁木齐当年专利授权数量为4 361项,占北疆当年专利授权数量的51.86%,说明即使同处于北疆,首府乌鲁木齐的知识产出水平也与北疆各地州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综合来看,新疆科技产出水平呈现出不均衡的态势,水平有待提高。

表1 2018 年新疆分区域专利授权数量

1.2 新疆科技金融资源禀赋及政策支持

作为科技金融的供给方,新疆科技金融资源禀赋及政策支持是新疆科技型企业蓬勃发展的动力来源,具体内容包括金融资源、科技资源、财政资源和中介资源等资源禀赋及国家和地区主要科技金融支持政策。

1.2.1 新疆科技金融资源禀赋

1.2.1.1 金融资源

新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新疆”,需要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更好地向科技创新领域投入。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才能更好地为新疆创业创新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金融资源截止2017年末,新疆有金融机构3 649家(包括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其中:科技支行10 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2 家,省级分公司34 家,地市级及以下分支机构1 885家;证券公司子公司2家,分公司28 家,营业部102 家;期货公司6 家,分公司1 家,营业部9家;小额贷款公司281 家,形成了以银行、保险和证券为主体,信托、小贷、租赁、融资担保等银行和非银机构相互依存且互为补充的金融体系。

2017年末,新疆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2万亿元,贷款余额1.70 万亿元,银行业存贷比为77.3%。当年保险业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 000 亿元,同比增长14.6%,保险深度4.8%,保险密度2 182元/人。新疆A股上市公司共有52 家,上市公司总股本和总市值分别同比增长22.9%和20.3%,全年新疆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723.9亿元,同比增长7.5%。

1.2.1.2 科技资源

新疆属于科技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近些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续出台了相关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来改善这一局面,希望能实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的目标。在这一目标的驱动下,新疆自主创新能力在不断增强,2017 年末,新疆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57亿元,有研究与开发机构104个,高等学校47 所,已备案新疆自治区级众创空间49家,其中国家级有2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3 家,其中国家级9家。新疆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28 835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7名。专利申请数量14 260件,其中发明专利3 207件,专利申请数量同比增长1.1%,授权专利同比增长13.74%,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9件。

1.2.1.3 财政资源

2000年开始,新疆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尝试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以转变财政科技支出方式为突破口,出台了若干政策办法,明确将部分财政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的方式支持有较大创新潜力和市场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设立了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启动了新疆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股权投入试点。2013年,新疆自治区科技厅、经信委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颁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新疆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国家和新疆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以期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撬动社会资本以及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作用。新疆每年基本上能够拿出1%左右的财政支出用于科技事业发展,全疆各级财政科技支出从2009 年的16.14 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42.81亿元。

1.2.1.4 中介机构资源

中介机构在科技金融体系中起粘合剂作用,通过联结原本不相连的节点使资源得以流通。新疆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主要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众创空间、孵化器、专利代办机构等业态存在。截至2017年底,新疆备案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共有85 家,在战略咨询、企业培训及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已备案自治区级众创空间49 家;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6 家离岸孵化基地,全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共有孵化创业团队2 091个,在孵企业3 430家,累计毕业企业967 家。截至2017年底,新疆共有6家知识产权代办机构,有3家内地知识产权代办机构在新疆办理了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专利代理与法律服务、专利运用转化服务、专利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专利申请代办及许可备案登记服务。

1.2.2 国家和新疆主要的科技金融支持政策

金融是连接资金与科技企业的纽带和桥梁,“十二五”时期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及科研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新疆自治区把加快科技金融改革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围绕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和科研人员科研需求,探索科技金融融合之路。“十三五”时期,为更好地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新疆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制定政策,吸引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方面的金融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并实施好新疆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 新疆科技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

新疆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以自有资金为主的多渠道资金支持及政银合作和推动企业上市机制为运行特征。以下内容从资金来源情况和其他渠道支持两个方面详述新疆科技金融发展以自有资金为主的多渠道资金支持情况,从政银合作机制和推动企业上市机制两个方面来介绍新疆金融发展资金支持的保障机制。

2.1 新疆科技金融资金来源情况

2.1.1 以自有资金为主的多渠道资金支持

按资金来源分,新疆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情况详见表2,从表中可以看出,新疆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主要以企业自有资金为R&D 经费来源,其次为政府资金,从2009年至2017年,新疆企业加大了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而政府支持基本保持不变。从表2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新疆政府对于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支持力度不足,企业需要靠自有资金投入到研究与试验发展中。

表2 新疆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

2.1.2 其他渠道支持

2.1.2.1 财政支持

财政出资引导成立新疆科技金融支持“基金”。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2000 年成立,新疆自治区创新基金最初为500万元/年,通过企业技术创新和环境平台建设两类项目通道,以无偿资助、贴息贷款、投入资本金等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给予支持的政府专项基金。

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2008 年新疆自治区科技厅出资1 000万元,正式启动了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

中科援疆创新创业基金:2015 年由科技部和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发起,由全国19 个对口援疆省(区、直辖市)、新疆部分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愿参加,以货币、股权、资产或土地入股四种方式出资建立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管理的基金。首期16 家单位共同出资5 亿元,对5 家科技型企业完成投资5 660万元。

联合自然科学基金:为解决基础研究资金匮乏问题,从2014 年开始,新疆自治区科技厅先后与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等8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立联合基金。

新疆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于2016年正式启动,新疆自治区科技厅安排资金6 000万元,以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在新疆地区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

除此之外,克拉玛依市设立了“昆仑卓越基金”,首期到位资金2 220万元,主要扶持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领域的科技企业,2017 年向克拉玛依先能科创重油开发有限公司和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投资1 200万元和360万元。

2.1.2.2 科技支持

建立了10家科技支行。石河子市2017年4月将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市分行认定为科技支行,来解决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这三家银行2016年共计为企业提供了10.484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还与师市科技局签订了“大学生小额贷款”协议。目前,北京银行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市区长春路分别建立了科技支行,依托独具特色的智权贷、组合贷、订单贷、创意贷、小微贷、软件贷等信贷金融产品体系,在科技、文化、绿色农业等领域开展系列投融资服务。此外,中国工商银行在乌鲁木齐成立了澎湖路科技支行,中信银行在乌鲁木齐成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乌鲁木齐银行在乌鲁木齐分别成立了乌鲁木齐科技支行和四平路科技支行,新疆银行在乌鲁木齐成立了高新区科技支行。

2.1.2.3 社会力量支持

新疆自治区科技厅为进一步拓宽基础研究资金渠道,首次引入社会力量资金参与新疆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并先后与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伊犁师范学院、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等8家单位设立联合基金支持基础研究项目。这一重大突破,极大地缓解了新疆地区基础研究经费紧缺的问题,使新疆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率达到25%,比过去提高了10个百分点。

2.2 新疆科技金融发展主要机制

2.2.1 银政合作机制

按照“科技厅组织推动,商业银行独立评审,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执行市场化操作”的原则,2015年,新疆自治区科技厅与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订科技与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扶持新疆科技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科技厅负责向银行推荐优质的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银行则充分发挥网络、网点、系统和人员优势,为这些企业提供高效、快捷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每年给予企业不低于3亿元的信贷支持。同时,银行为满足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推出“易速贷”“交易贷”“连连贷”等产品。

此外,在国际业务方面,国开行新疆分行在乌兹别克斯总统访华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与乌方签署总额度48.1亿美元的合作协议,在上合峰会期间推动哈萨克斯坦SK 基金30 亿美元营运资金贷款签约,累计实现高访签约项目58个,涉及融资额614亿美元。

2.2.2 推动企业上市机制

2010年,新疆自治区成立了企业上市推进领导小组,筹划并实施了“百家重点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向多层次资本市场输出一批优质企业。2017 年年初,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商定新疆企业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享受快审快报的绿色通道政策。新天然气、德新交运、立昂技术、熙菱信息、贝肯能源等在证监会排队的企业因此受惠,得以优先安排上市交易。

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疆自治区通过设立“天山众创活动专项基金”、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不断扩大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类股权等形式融资。随着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的上市,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科创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新疆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了便捷的路径。

3 结论

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是推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科技部及新疆自治区党委提出,在新疆建设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而建设科技金融平台是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新疆科技金融发展的现状和科技金融发展模式进行了梳理和阐述,主要得出以下三点结论:第一,新疆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但南北疆差异明显,其中北疆科技型企业数量远高于南疆地区,新疆科技金融财政支持投入不足,新疆科技金融产出也存在着显著的区域性差异,各地州科技产出与首府乌鲁木齐有一定差距;第二,金融资源、科技资源、财政资源和中介资源等资源禀赋及国家和地区主要科技金融支持政策来支持新疆科技金融的发展,但新疆科技资源有限,国家和地区政策对新疆科技金融支持的力度有待进一步的加强;第三,新疆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以自有资金为主的多渠道资金支持及政银合作和推动企业上市机制为运行特征,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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