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晨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
(一)儿童性虐待的定义
儿童性虐待在法律上通常被定义为发生于成人和未满18岁的儿童之间的,以儿童为性满足工具的性接触。我国学者认为儿童性虐待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接触性的性活动,包括抚摸、亲吻和生殖器接触及性交等;另一方面是非接触性的性活动,如露阴、窥阴、观看色情影视片及目睹成人性交行为等。笔者认为,儿童性虐待是一种发生相对隐蔽、界定困难、创伤严重且持久的一种虐待类型。如果发现儿童遭遇性虐待,需要对被性虐待儿童进行矫治和干预,这是一个持续性的支持过程,不仅涉及到受虐儿童本身,也包括对其他家庭成员,尤其是跟受虐儿童生活在一起的监护人,进行干预与治疗。
(二)国内外儿童性虐待问题的现状及处理策略
儿童虐待问题长期存在于人类社会,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对儿童性虐待问题研究的较早。在我国,根据《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和《“女童保护”基金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调查报告》统计可知,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433起,受害人778人(表述为多人受害但没写具体人数的,按3人计算),2015年是340起,2014年全年数据为503起,2013年全年数据为125起。在梳理案件类型时,可以发现:在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监护缺位的情况下,性侵案件多发于侵害人的临时起意,多发于熟人之间的侵害;低龄儿童比高龄儿童更易受到侵害,农村地区儿童比城市地区儿童更易受到侵害。70%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系统性的防性侵教育;90%的儿童没有系统性的上过防性侵课程。目前,性侵事件虽诸多见于报端,已经引起政府及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但是国内关于性侵的研究多集中在发生该行为的原因、影响分析及各类防范措施,一旦发生该类行为,通常没有科学的方法及步骤来干预遭受性侵儿童及家庭,更不用谈及对其进行持续性的治疗。
而在国外,法国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以各省为单位,设立了儿童权利保护专员的职位,负责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每个中小学还专设社会事务助理,与专员一起保护孩子安全。若他们感觉某个孩子行为出现异常,会私下里找他谈话,鼓励孩子说出真相。在美国,对于已经发生的儿童性虐待案件,政府以尽量减小其对受侵害儿童的危害后果为价值追求,研究并形成了一套高效、成熟的干预系统,从热线电话的设立,到专业咨询机构随时候诊,还有各种针对受侵害儿童的康复干预和治疗措施。英国政府出台了“儿童性犯罪者披露计划”等政策,允许警察局、各级地方政府、儿童保护组织、教育机构等共享罪犯的个人信息、职业、家庭住址等,防患于未然。
家庭治疗通常以家庭整体为单位进行介入,鼓励所有的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起参与到治疗过程中。它一般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问题”为介入点,对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状况进行整体性干预,以此来促进整个家庭及个人问题的有效解决。本文运用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介入本地一个受性虐待儿童的家庭,对其家庭结构、沟通方式等进行干预,以达到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受性虐待儿童身心健康,恢复社会功能的目的。
案例情况:
小A,女,小学5年级,与母亲、继父生活在一起,某天,A的姑姑带着她来到D区某乡镇派出所,报案称孩子虽然只有11岁,但却因遭人性侵已经怀孕5个月了,而性侵她的竟然是她的继父。A说,性侵她的人正是自己的继父。小A说,继父第一次性侵自己是在2016年8月31日,在之后的日子里,其又多次对自己实施了性侵。继父一直用各种理由哄骗或者威胁她,比如给她买好吃的、把她考试成绩不好的事情告诉妈妈、不准她看电视等等,让她保守秘密。目前,小A继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一)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
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由米纽秦根据自己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总结提出的。20世纪70年代后,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成为家庭治疗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服务模式。该模式的基本概念有:
家庭系统。家庭由不同的成员组成,每个成员之间互相影响,形成一个组织化的系统。因此,我们不是寻找问题背后的原因,而是直接中断家庭成员间不良的循环互动的方式,把家庭当作一个系统。在案例中,该家庭主要由小A,母亲,姑姑,继父(侵害者)组成,小A的亲生父亲在外打工,在小A3岁时,便与母亲离婚,之后再也没有回过老家,小A对其亲生父亲几乎没有任何印象。
家庭结构。每个家庭都具有一定的结构,涉及家庭系统中的次系统、系统之间的边界、角色和责任分工以及权力结构等。小A的家庭中,虽然母亲和继父都在外打工赚钱,但继父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只要涉及小A的事情,姑姑会代替其亲生父亲出面,姑姑和母亲关系一般,并且和其继父基本不交流。
小A的家庭结构图
注:“方形”代表男性,“圆形”代表女性,“实线”表示家庭关系紧密,“虚线”表示家庭关系疏远,“=”代表离婚。
(二)实务运用
以下实务工作是在相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介入后,小A已经引产并从医院出院,恢复学业1个月后的情况下,转介给社会组织的。
第一步:引导家庭成员关注问题焦点。
社工:小A妈妈、姑姑你们好,我是社工**,特别不容易,一家人能够坐在一起聊聊小A的事情,我听说爸爸在外面工作,在家里两位和小A一同居住是吗?
妈妈:是的,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办,女儿还小,事情闹这么大,她怎么做人!(哭泣)
姑姑:就怪你(指向妈妈),怎么找了这么一个禽兽。
社工:今天,我们聚在一起,是想出办法帮助小A,我们一起往这个方向努力好吗?(妈妈和姑姑点头)现在,小A的状况还好吗?听说已经正常上学了是吗?
妈妈:是的,在家里挺好的,就是有时候晚上会惊醒,已经正常上学了,也非常感谢你们和政府,基本上没有影响到孩子的学业。
第二步:促使家人互动,共同帮助小A。
社工:现在姑姑还回去看看小A吗?听说你们关系特别亲呢!
姑姑:是啊,小时候我就经常带她,孩子爸爸又不在,我心疼的很呢!我现在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过去一趟,带点吃的,和孩子聊聊天。
社工:特别不容易,我想,孩子妈妈心里特别感谢你,只不过可能不太会说话。
姑姑:其实她是个好人(指向妈妈),就是太老实,好欺负,现在孩子出了这个事情,她心里肯定也难受的。
妈妈:哎,当时我跟你哥哥离婚,也是没办法,我学历不高,也只能在外面打打零工,也多亏了你了。(面向姑姑)
社工:两位都是小A最亲的家人了,这个时候只有团结一致,才能让小A渡过难关。
第三步:引入社会支持,减轻心理压力。
社工:小A,你好,我是社工**,现在学习成绩怎么样啊,在学校里有遇到什么困难吗?
小A:我这次期末考试不是太好,排名20几名了,现在5年级又上了一次,这些我都学过的,感觉还可以吧,就是那些同学比我小,也不熟悉,不喜欢和他们玩。
社工:听妈妈说,现在晚上睡觉时会突然醒了,是吗?
小A:是呢,突然就想到之前发生的事情,害怕呢?
社工:不用怕,你看,刚刚我和妈妈、姑姑聊过了,她们都非常关心你。
小A:我喜欢姑姑,不喜欢妈妈。
社工:为什么呢?妈妈对你不好吗?
小A:就还行吧,反正我现在看到她就能想到那个害我的男的,我不想看到她。
社工:妈妈是爱你的,只是她不太会表达,我们先试着理解她好吗?你看,有这么多爱你的人,还有我们在你身边,你看我,像不像“大白”,只要你有需要,这段时间都可以来找我,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告诉我。
小A:我看你是有点像(笑着说),我觉得你也像我的姐姐,我会经常来找你聊天的。
第四步:评估
小A是未成年人,平时生活在家中,母亲与姑姑是其亲人,并且两人关系不好,这不利于小A身心健康的恢复。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小A目前的问题,必须以其家庭作为服务对象。鉴于此,笔者采用了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通过多元方式介入到家庭成员当中,通过改变家庭沟通方式,使家庭成员和谐相处,进而促进小A的恢复与成长。
本文案例中,在专业社会工作者及心理咨询师想要面对孩子,并想为其解决心理压力时,小A的妈妈和姑姑一开始并不配合,认为她们的家庭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也没有意识到监护人对孩子的照顾是有所缺失的,反对社工对其家庭进行治疗与干预。但是,经进一步接触,该家庭认为社工的帮助可能会有益于小A的康复,所以后续的“治疗”比较顺利。
所以,个人认为,运用家庭治疗模式来干预受性虐待问题,仍存在问题及困难,并就此提出相关建议。如该家庭中成员或者主要成员不配合,使得“治疗”一开始就进行不了。困难与建议有以下几点:
(一)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外人不可以介入到家庭事务当中,会对受性虐待的儿童造成二次伤害。这种情况可以先请妇联、派出所、检察院等单位先期介入,由上述单位转介。
(二)不认可“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尤其是对“治疗”二字比较敏感,认为生病了的人才需要治疗。针对这种情况,社工应先向服务家庭表明服务内容、签订保密协议,淡化“治疗”的理念,得到家庭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