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春平
平遥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整座城池状如乌龟,俗称“龟城”,城内素有四大街、八小街、七十二条蚰蜒巷、数不清的“一线天”之说,大小街巷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市楼位于古城中心,横跨南大街南北,是一座二层三重檐歇山顶的方形楼阁。此楼坐落于平遥城“天心十道”处,按理说应有东西向的横街,此处则因地制宜,在东西两边的台基上分设砖券门一道,与南大街路面交汇成一个象征性的十字形通道,从东侧砖阶登上此楼,围绕中层走廊一圈,可远眺全城景色,俯临街市之繁华,面北有东道观“清虚观”西寺庙“集福寺”,面南有左“文庙”右“武庙”,文宣武圣遥相呼应,左“城隍”右“县衙”阴阳两界各司其职,东西南北大街人流车行,店面屋瓦,城墙六道城门、七十二敌楼尽收眼底。平遥市楼是平遥古城最重要的城市地标性建筑,这一文化遗产是研究平遥古城城市布局、风水取向以及明代地方楼阁结构功能的重要实例。本文就平遥市楼的历史价值及文化特色谈谈自己的一些观点。
古时,市楼是管理市场和颁布市场管理政令的场所,如同于今天的工商管理局。管理市场的“司市”会在此颁布与市场有关的政令、刑罚、度量单位和禁令,并负责听断市场的争讼、教导经营、征收各种租税,检查交易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贩运违禁品情况,评定物价,检验商品等级,检核钱币的质量并监督其使用,定期检校度量衡,以及维持市场的治安。由于市场的巨大,“司市”会随时登楼居高临下,俯察市场,以便随时处理纠纷,调整市政并随时平衡市价。
平遥县城古有“朝、午、夕”三市,位于城中心南大街上的楼阁由此得名“市楼”,又因市楼东南脚下有水井一眼,相传因井里有一匹金马驹,每当雨晴雪霁后,阳光倒映在井里时,“井内水色如金”,辉映得市楼金碧辉煌,更加壮观,故又有“金井楼”的美誉。清代“市楼金井”与麓台叠翠、超峰晓月、源池泉涌、婴溪晚照等古迹胜景,被列为平遥十二景之一。清代诗人赵谦得登楼云:“纵目揽山秀于东南,提清流于西北,仰观烟云之变幻,俯临城市之繁华。”
平遥市楼始建年代不详,据碑记载,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重修,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嘉庆十八年(1813年)、同治九年(1870年)、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宣统三年(1911年)均有过补葺。1963年,为了交通方便,将楼之下层楼板移高1 米余。1990 至1997年间,县文物部门利用省财政拨款与群众捐资,对市楼进行多次修缮,至今保存完整。1973年11月15 日,被平遥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月12 日,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5 日,国务院公布平遥市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平遥市楼坐北朝南,平面呈方形,为三重檐歇山顶木构架楼阁,高18.5 米,面阔、进深各三间,占地面积133.4 平方米。一层南北向畅通,东西筑砖石台基,四角立通柱,外包砖墙,四周围廊,柱间阑额、平板枋联接,上施斗栱,为一斗二升交麻叶,明间平身科一攒。平座斗栱为五踩重翘,平身科两攒,角科有附角斗,厢栱鸳鸯交首。檐下悬清代匾额“古陶胜境”“金井古迹”2 方。二层挑出勾栏平座,平座斗栱五踩双翘,平身科两攒,角科有附角斗,厢栱作鸳鸯交首,滴珠板狭长,全部斗栱外露。前后檐均施隔扇门,檐下悬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忠至义尽”“灵普宇宙”匾额2 方。三重檐下斗栱密致,七踩单翘双下昂,平身科三攒均出翘,角科诸栱排比,檐下悬清代匾额“市楼”1 方。楼顶屋面以孔雀蓝、黄、绿彩色琉璃瓦覆盖,镶嵌成南“囍”北“寿”的精美图案,并饰琉璃脊饰、宝刹和吻兽。
一层围廊内现存清代维修碑、功德碑共l1 通,其中围廊西北角存有清嘉庆十八年赐进士出身、原任河南宜阳县知县冀升三撰写的《市楼重修碑志》。又有清同治九年任忻州儒学训导邑人李士衡撰写的《整修平遥县市楼碑记》。二层平座内设神龛,南向供关圣帝君,北向祀观音大士,面东有魁星真君像,山墙存有清代工笔淡彩壁画18.6 平方米。三层屋顶装天花藻井,内有清代铁钟1 口。
平遥市楼是山西境内唯一的一座以“市楼”命名的楼阁式公共建筑。平遥市楼历经沧桑,至今仍保持了明清时期建筑风格,一层回廊内保存丰富的清代石碑印证了平遥市楼的发展。楼上砖木石雕构件用材考究,雕造工艺精湛,二层楼内设神龛祀关帝、观音塑像,两山墙绘有清代壁画,线条流畅柔和,屋面五彩琉璃覆顶,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平遥市楼建筑布局合理,梁架用材硕大,结构合理简洁,建造得法规矩,每层平座斗栱为五踩重翘,三重檐下为七踩单翘双下昂,各主要节点具有典型的明代特征,是研究明代木构建筑技法和建造水平的珍贵实例。
明清时期晋商称雄天下,平遥市面空前繁荣,古城内商号林立、市肆繁华,延续至清代,城内集市尤多。一般情况下集市每日定时开放,有一日一次,也有一日数次的。平遥市楼上楹联书“朝晨午夕街三市,贺凤桥台井上楼”,由此可见,平遥城内集市一日三次,朝市在早晨开始交易,以商贾为主,因商贾皆有廛舍,住在城中;大市在日过正午的时候开始交易,以百姓为主,因百姓或在城外居住,不能早;夕市在夕时开始交易,以男女小贩为主,贩夫贩妇可能是手工业者,或者是农民。平遥市楼至今仍同商业市场密不可分,尤其1996年县政府确定南大街为商业步行街后,这条以市楼为中心,全长750 余米的古街更加繁华,古朴的街道两侧汇集了明清特色的大小古店铺百余个,游人如织。平遥市楼不仅承担着商业功能,而且作为平遥古城内市井装点性建筑物,端庄秀美,富丽堂皇,是城内唯一的楼阁式高层建筑,地位尊贵而显赫,形态华丽而庄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清代各个县域内,通常会设若干个“社”,是一种民间组织。虽不是官府派出的机构,但却与官府有着血肉相连的关系,类似今天的社区。每个社内都设有领导者,即“社首”,负责管辖区域的息讼止争;听断市场的争讼、教导经营、征收各种租税;颁布各项政令、刑罚、市场度量单位和禁令等,甚至在特殊时期还负责赈灾。
明清时期,平遥古城南大街上设有两社,市楼以南至集市口市面归市楼南社(又称关帝社)管辖,市楼以北至大十字口市面归市楼北社(又称观音社)管辖。今“社”虽不存,但留存至今的清代“市楼南北两社”款印章,传承了当时两社的历史信息,该章木制,通长12.5 厘米,通宽6.3 厘米,厚3.5 厘米,重0.15 千克。当时在市楼南北社区域内,要办理社区内各项公务需加盖此章。此章今藏于平遥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