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西安高新区军民融合园项目位于长安区郭杜街道东祝村西北丈八八路西侧、毕原二路与上林苑一路南段交汇处东南部的开阔地上(图一)。2016年8~12月,为配合其建设,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用地范围内考古发掘工作,共发掘8 座墓葬,其中西晋墓2 座,唐墓6 座。现将编号为M5和M7的两座西晋墓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发掘区域地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南中部偏西侧,地势相对较平坦开阔,原属东祝村和乳驾庄农耕地,地表杂草丛生,局部堆积有现代生活、建筑垃圾等,地理坐标 N34°09′56.6″、E108°49′47.1″,高程411 米。西晋墓位于发掘区域内东北部,两墓比邻,南北相距约19.2 米。
发掘区域地层堆积可分三层:第①层耕土层,厚0.15~0.33 米,土色灰黄,土质较松散,内含大量植物根系、现代建筑砖瓦碎渣及日常生活垃圾等;第②层扰土层,厚0.25~0.5 米,土色呈浅灰黄褐色,土质坚硬密实较纯净,内含零星的蜗牛壳,分布有稠密的虫孔等,墓道开口于此层下;第③层垆土层,厚0.4~0.7 米,土色呈深红褐色,土质较硬,呈纵向节理,挖散后呈颗粒状,内含蜗牛壳、白色腐植质、少量料礓石结核颗粒等,墓道打破该层。该层以下为纯净而致密的黄色生土层。
M5系长斜坡墓道多室土洞墓,平面呈“十”字形,坐西向东,方向55°。现清理墓葬水平全长约25.25 米,墓道开口距现地表深 0.65~0.8 米,墓室底距现地表深约6.25 米,由墓道、封门、甬道、前室、北耳室、南耳室和后室等部分组成(图二)。
墓道:平面呈长方形,墓道两侧壁自上而下逐渐收分,口大底小,两壁均铲修,较光滑平直。南、北两壁在西端上部,对称凿挖有四组脚窝,脚窝进深约 0.1、面宽 0.25~0.3、高 0.15、上下间距 0.3~0.45 米。西壁从开口至甬道顶较竖直,壁面亦修整光滑。墓道底部自东向西斜度平缓,约15°,在水平长14 米处,坡面突然变陡,坡度35~45°,坡面踩踏光滑形成深褐色硬面,且在坡面中部自坡顶至坡底凿挖有间距、深浅、宽窄不等的阶梯式脚窝6个。脚窝平面呈半圆形,面宽15~30、进深10~17、高 5~15、间距 17~30 厘米。墓道开口水平长 19、宽0.9、缓斜坡长 14.5、陡坡长 3.5、平底长 2.25、坡底宽0.8、西壁从开口至坡底深5.65 米。
封门:砖封门位于甬道口,由于盗扰破坏现已不存,仅在甬道填土中发现少量残砖。
甬道:平面呈东西向长方形,拱顶土洞结构。甬道两壁与墓道壁面连成一线,壁面铲平修整较竖直光滑,直壁高约1.2 米起券弓弧顶,顶部壁面较粗涩。地面平整,与墓室地面平行。甬道进深1.4、宽 0.85、高 1.8 米。
前室:平面近方形,穹隆顶土洞结构。前室地面踩踏平整,四壁较斜直,壁面原作铲平修整较光滑,并在其表面涂刷有一层轻薄的白灰墙皮,现仅见近墓底壁面及拐角保存较好,上部壁面垮塌较粗涩。四直壁从高约1.2 米处起券穹隆顶,发掘时顶部因盗扰破坏已坍塌,起券弧高约1 米。室内填略硬的黄褐色花淤土及坍塌生土块等,包含残砖块、陶器残片等。前室东西进深2.6、南北面宽2.55~2.85、原通高约 2.2 米。
北耳室:在前室北壁中部略偏东挖凿北耳室,平面呈南北向长方形,拱顶窑洞式。北耳室地面踩踏平整,与前室地面平行,东、西两壁由外向里略朝西侧呈斜直状,壁面原作铲平修整较平滑,因盗扰破坏局部壁面略显粗涩,表面亦见有斑驳的白灰墙皮痕迹。北耳室外高里低,东、西两直壁从高约 0.7~0.8 米处起券拱顶,弧高约 0.1~0.3 米,内填花淤土及坍塌生土块等。北耳室进深2.2、宽0.8、洞高 0.8~1.1 米。
南耳室:在前室南壁中部略偏东挖凿南耳室,平面呈南北向长方形,拱顶窑洞式,较北耳室短矮。南耳室地面平整,与前室、北耳室地面平行,东、西、里(南)三壁从下至上斜收,没有明显的起券高度,前高后低,壁面、拱顶原稍作修整,略显粗涩,内填花淤土。南耳室进深0.85、宽0.6、洞高0.4~0.8 米。
后室:在前室西壁中部凿挖后室,略偏向于前室南侧,平面呈东西向近长方形,拱顶窑洞式,口宽里窄,外高内低。后室地面踩踏平整,与前室地面平行,南、北两壁由外向里略朝南侧呈斜直状,壁面原作铲平修整较平滑,因盗扰破坏局部壁面略显粗涩,现仅见西壁及南、北两壁近墓底壁面保存较好,三直壁表面亦见有斑驳的白灰墙皮痕迹。南、北两直壁从高约1 米处起券拱顶,弧高约0.25~0.35 米,内填花淤土及坍塌生土块等。后室进深 2.3、宽 1.2~1.3、洞高 1.25~1.35 米。
由于墓葬被多次盗扰破坏,加之长期渗水,墓主遗骸基本不存。根据后室填土中散落有锈残的铁棺钉及朽木灰迹判断,后室应纵向放置有木棺。铁棺钉呈四棱锥状,圆形钉帽,残长12.1~15.3、帽径2.5 厘米。
M5墓道开口西部距西壁端3.75 米处南、北两壁长约0.85 米被唐代墓葬M4 墓道北端打破,深约3.25 米。该墓被盗较甚,发现盗洞五处,均开口于第①层耕土层下:D1 位于墓道南壁距西壁端2米处,圆形,直径约0.6 米,深不及底,南壁开口局部被破坏较粗涩;D2 位于墓道西端中部,圆形,直径0.7 米,竖直向下紧贴墓道两壁至甬道口顶部,向西将封门破坏进入墓室,壁面凿挖脚窝可能是盗墓者所为;D3 位于北耳室南部,椭圆形,直径约0.6~0.65 米,竖直向下至墓底向南进入前室;D4 位于前室中部,椭圆形,直径约0.65~0.8 米,竖直向下至墓底,将前室地面挖穿深约0.1 米;D5 位于后室中部偏西,椭圆形,直径约0.55~0.8 米,竖直向下至墓底向东进入前室。盗洞内填土松散花杂,推测为近现代盗掘。
该墓随葬品盗掘殆尽,仅在墓道西端近底部盗洞内和墓室淤塌填土中发现遗物3 件组及陶盆残片若干。
陶盆 1 件,泥质灰陶,轮制,粘接完整。M5∶4,盆敞口,宽平折沿内斜,斜方唇,深腹,腹壁斜直略曲,平底略内凹。外腹壁有明显的轮制旋痕。口径41.6、沿宽 4.2、底径 22.3、高 20.6 厘米(图三;图七,1)。
铁器 1 件,锈蚀残损。
五铢 4 枚。M5∶1 和 M5∶2,范铸,小平钱。面文篆书,右读,窄轮广穿较规整,光背。面穿无郭,背穿郭低平。
M7系长斜坡墓道双室土洞墓,平面呈“中”字形,坐西向东,方向54°。现清理墓葬水平全长约22.7 米,墓道开口距现地表深0.7~0.8 米,墓室底距现地表深约6.3 米,由墓道、封门、甬道、前室和后室等部分组成(图四)。
墓道:平面呈长方形,东端开口稍宽于西端(东端开口长约1.6 米被一现代垃圾坑扰乱破坏未发掘)。墓道南、北两壁从开口至坡底基本竖直,口底等宽,两壁均铲修较光滑平直。西壁自开口至甬道顶略向东倾较斜直,壁面亦修整光滑。墓道底部东侧斜度平缓,约13°,在12 米处,坡面突然变陡,坡度约30~42°,坡面踩踏光滑形成深褐色硬面,且在坡面中部自坡顶至坡底凿挖有间距、深浅、宽窄不等的阶梯式脚窝4 个。脚窝平面呈半圆形,面宽18~22、进深 10、高 10~13、间距 16~30 厘米。陡坡底向西至甬道口地面较平整,与甬道及墓室地面基本持平,近甬道口长约0.4 米两侧壁面稍外扩呈喇叭口状。墓道内填较疏松的黄褐色花土,包含少量植物根系、蜗牛壳、残砖及动物骨骼等。现发掘墓道开口水平长16.66、宽0.9~1、缓斜坡长12.32、陡坡长3.26、平底长2.2、坡底宽1.06、西壁从开口至坡底深5.5 米。
封门:砖封门位于甬道口,由于盗扰破坏,发掘时封门上部砌砖已倒塌于墓道与甬道填土中,仅近墓底残存6 层。封门为内外双层墙体,青条砖横向逐层错缝垒砌呈外拱半圆弧形封堵洞口,墙体内外壁参差不齐,每层用砖3~3.5 块,缝隙间填塞花土或残砖渣等。封门残高0.3、宽0.9~1、厚0.22~0.24 米。条砖长 29.8、宽 10.5、厚 5.5 厘米,砖正、侧面均光素,背饰绳纹。
甬道:平面呈长方形,口宽里窄,拱顶土洞结构。甬道入口南、北两壁各有宽约0.08~0.1 米左右的收分,以表示门洞,内里两壁与墓室东壁相连。甬道直壁高约0.8 米起券弓弧顶,两直壁由墓底至起券处略外拱,壁面修整较平滑,顶部壁面较粗涩。地面平整,与墓室地面平行,内填较松软的黄褐色淤塌土及残砖等。甬道进深1.26、宽0.8~0.88、高 1.2 米。
前室:平面近方形,穹隆顶土洞结构。前室地面踩踏平整,入口底部南北向挖凿长约0.92、宽0.06、深0.11 米的浅坑槽,坑槽内横向侧砌条砖三块与地面平行,用砖规格与封门砖一致。四壁较斜直,壁面原作铲平修整较光滑,并在其表面涂刷有一层轻薄的白灰墙皮,现仅见近墓底壁面及拐角保存较好,上部壁面垮塌较粗涩。四直壁从高约1.2 米处起券穹隆顶,发掘时顶部垮塌,起券弧高约0.9 米。室内填略硬的黄褐色花淤土及坍塌生土块等,包含残砖块、陶器残片等。前室东西进深2.75、南北面宽2.72、原通高约2.1 米。
后室:在前室西壁中部凿挖后室,平面呈东西向近长方形,拱顶窑洞式,口宽里窄,外高内低。后室地面踩踏平整,入口处挖凿宽约0.06、深0.06 米的浅坑槽,坑槽内横向侧砌条砖残存2.5 块,露出前室地面高约0.04 米,用砖规格与封门砖一致。后室入口东南角残存东西向平铺砖一块,初步推测后室原应有铺地砖,因盗扰破坏不存。南、北两壁由外向里略朝南侧呈斜直状,壁面原作铲平修整较平滑,因盗扰破坏局部壁面略显粗涩,现仅见西壁及南、北两壁近墓底壁面保存较好,三直壁表面亦见有斑驳的白灰墙皮痕迹。南、北两直壁从高约0.8 米处起券拱顶,西端进深约0.2 米顶部保存完好,弧高约0.4~0.5 米,内填花淤土、残砖块、残陶片及坍塌生土块等。后室进深2.2、宽1.18~1.35、洞高 1.2~1.3 米。
由于墓葬曾被盗扰破坏,墓主遗骸基本不存,仅在后室西南角发现一个头骨及淤土中发现有下颌骨与零星的骨骼残块等,经鉴定为同一个体,年龄在35 岁左右。根据后室填土中散落有锈残的铁棺钉及朽木灰迹判断,木棺纵向放置于后室。
M7墓道近西壁深约2.4 米处南、北两壁长1.5~1.6 米被唐代墓葬M6 墓室北端打破,打破深度1.2 米。该墓曾遭盗扰破坏,在墓道西部发现盗洞一处,开口于①层下,竖直向下紧贴墓道北壁至甬道口顶部,向西将砖封门上部破坏进入墓室。
在墓道西端填土及前室填土内包含有较多的动物骨骼,经鉴定其骨骼至少属于两个不同个体黄牛骨(一大一小)及部分猪骨,主要为四肢骨。初步推测这些牛、猪应属牲祭品,为墓葬回填时所埋。随葬品盗掘殆尽,仅在前室近墓底及填土内出土泥质灰陶器物13 件。
陶罐 2 件,轮制,基本完整。罐体宽扁,最大径在腹中部。侈口,宽平折沿外斜,方唇,细矮颈,广溜肩,深腹圆鼓,下腹缓弧,平底略内凹。肩、腹部有拉坯形成的瓦阶状弦纹。M7∶1,出于前室西南部,罐身朝南斜倾。口径9.3、沿宽1.5、腹径28.4、底径 18.1、高 25.2 厘米(图五;图七,4)。M7:7,置于甬道中部北壁下,口朝上。口径7.8、沿宽1.4、腹径 24.6、底径 16.5、高 20.6 厘米(图六;图七,5)。
陶盆 1 件,轮制,修复完整。M7∶2,出于前室西北角。盆敞口,宽平折沿内斜刹,方唇,深腹斜直微弧,平底略内凹。外腹壁有模糊的轮制细旋痕,腹中部饰一道凹棱弦纹。口径28.4、沿宽3.7、底径20.1、高 12.9 厘米(图八;图七,2)。
陶樽 1 件,出土于墓室填土中,轮制,修复完整。M7∶13,樽略作直筒形,平沿微凹,圆唇,口沿下内束,腹部鼓弧,下腹缓斜收,平底略内凹。内、外腹壁有细密的轮制旋痕。口径15.0、底径11.1、高7.5 厘米(图九;图七,3)。
陶器盖 2 件,出土于墓室填土中,轮制,修复完整。盖沿向上外敞,方圆唇,浅盘腹,平底,内底心附一圆乳突状捉手,腹壁有清晰且密集的轮制细旋痕。内壁原施白衣彩绘,多已脱落殆尽。M7∶6,口径 10、底径 5.3、高 2.5 厘米(图一〇;图七,6)。M7∶12,口径 10、底径 4.4、高 2.5 厘米(图一一;图七,7)。
陶灶 1 件,模制,经手工修整,基本完整。M7∶8,出于前室东北部近墓口处。灶体呈梯形,前宽后窄,两侧壁中部两侧各钻有两个小圆孔,后壁密封,前壁正中横开落地长方形火门,灶面前端边缘中间粘附五级阶梯状“山”形挡火墙,后端边缘中间粘附三重台式横长方形烟囱。灶面正中前、后灶眼内置一大一小圆釜,釜与灶眼系一体制成。釜直口微敛,深腹圆鼓,圜底。灶面两侧边缘模印有钩、矠、几、耳杯、勺、魁、箅、刷、鱼等炊具、餐具和食材,部分图案为高浮雕。灶体长25.5、宽16.5~18.3、高 8.5 厘米,火门长 5.5、高 4.6 厘米,挡火墙长 9.5、宽 2、高 3.9 厘米,烟囱长 4.9、宽 2.3、高 3.2厘米,大釜口径5.9、腹径11.3、深5.5 厘米,小釜口径4.1、腹径8.5、深5.4 厘米(图一二;图一三;图一五,1)。
陶磨 1 件,手制较粗糙,基本完整。M7∶10,仅上扇,圆饼形,厚度不均。磨顶中心堆塑一圆圈形粮斗,斗中心横置一高隔梁状搏插,底面模印“米”字形放射状沟槽纹。直径9、高2.2~3.4 厘米(图一四;图一五,2)。
陶猪 1 件,左右合模制作,基本完整。M7∶3,猪体肥硕,低首耸脊站立状,宽扁嘴紧抿,扇耳下耷贴面,双目圆睁。肥臀微翘,四腿粗短健壮,腹内中空。体长 18.2、高 10.3 厘米(图一六;图二一,3)。
陶鸡 1 件,左右合模制作,基本完整。M7∶4,鸡昂首挺颈站立于筒形撑上,尖喙高冠,圜眼圆睛,双目下有小珥,颈下垂肉帘,双翅抱腹,长尾上翘,尾梢下垂,腹内中空。颈部有红色彩绘,双翅和长尾羽毛模印细腻清晰,合模扉棱有修抹痕迹。体长 13.8、高 15 厘米(图一七;图二一,4)。
陶狗 1 件,左右合模制作,基本完整。M7∶5,狗作昂首挺颈蹲踞状,扁嘴紧抿,双目警视,两叶形耳竖立,弓背耸脊,两前腿直撑,两后腿前屈蹲坐,臀贴地收尾于身下,腹腔中空。高15.4 厘米(图一八;图二一,5)。
陶人物俑 2 件,前后合模制作,基本完整。M7∶9,男俑,站立状,头戴圆锥顶帷帽,阔鼻小眼,双唇紧抿,上着右衽短衣,下着长裤,双手拢袖相握置于腹前,双腿叉开。高16.3 厘米(图一九;图二一,1)。M7∶11,女俑,略矮胖,头绾高锥形发髻,圆脸丰润,月牙眼,蒜头鼻,高颧骨,抿嘴,身着圆领长裙,双手拢袖相握置于腹前,身腔中空。高15.3厘米(图二〇;图二一,2)。
M7出土陶罐与咸阳师专M4[1]、西安北郊海红路迈科M6[2]、南郊庙坡头村M2[3]及曲江雁南二路M1[4]、茅坡新城M1[5]等西晋墓葬出土陶罐特征相同;陶灶与西安北郊海红路迈科M6[6]、茅坡新城M1[7]和长安县206 工地M12[8]等墓葬出土的陶灶形制及模印纹样完全相同;明器磨、禽畜俑鸡、猪、狗及人物俑等与西安东郊田王M462“元康四年”(294年)[9]、北郊海红路迈科 M4 和 M6[10]、南郊庙坡头村M2[11]、曲江雁南二路M1[12]、茅坡新城M1[13]、长安县 206 工地 M12、M17 和 M19[14]等墓葬出土的同类随葬品相同或相近,因此M7当为西晋墓。M5与M7并列埋葬,二者墓葬形制基本相同,时代亦当相近,同属西晋时期。
M5与M7均为土洞多室墓,这种墓葬形制在关中地区东汉中晚期开始流行,之后一直延续到曹魏、西晋时期,到了西晋时期土洞墓成为主流,同时西晋时期随葬品制作工艺也十分粗糙,这种变化当是由于西晋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而造成的。另外,两座墓葬墓室刷涂白灰以及在M7墓道及前室内发现黄牛和猪骨的现象较为少见,值得注意。
[1]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咸阳师专西晋北朝墓清理简报》,《文博》1998年第6期。
[2][6][10]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北郊晋唐墓葬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6期。
[3][11]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西安南郊西晋墓发掘简报》,《文物》2007年第8期。
[4][12]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曲江雁南二路西晋墓发掘简报》,《文物》2010年第9期。
[5][7][13]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西安南郊茅坡新城西晋墓清理简报》,《文博》2014年第6期。
[8][14]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配合基建考古队《陕西长安县206 基建工地汉、晋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5期。
[9]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配合基建考古队《西安东郊田王晋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