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禾
在《写平凡的大师:菲利普·拉金》一文里,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勒比海诗人德里克·沃尔科特开篇这样写道:“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声音,平凡的面孔——也就是说,不包括电影明星和独裁者的、我们大多数人过的生活——直到拉金出现.他们在英语诗歌中才获得了极其精确的定义。他发明了一个缪斯:她的名字叫庸常。她是属于日常、习惯和重复的缪斯。她居住在生活本身之中,她不是一个超越生活的形象,也不是一个渴望中的幻影。她朴素而透明,陪伴着一个曾坚持长期独身的男人。”
沃尔科特的这段话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关键词:庸常、精确、重复、陪伴。在我看来,它们联系起来之后,基本厘清了诗人和他所处的时代的关系——诗人也许从来就没有义务去讴歌时代,但他与时代共生并相互陪伴,当然有义务去书写时代关照下的生命个体的真实存在——哪怕这种真实存在充满了荒谬和乏味。
作为二十世纪下半叶最有影响力的英国诗人,拉金师承的不是伟大的庞德和艾略特(他甚至站到了他们的对立面),而且他很快摒弃了年轻时无限热爱和模仿过的爱尔兰诗人叶芝,转而学习托马斯·哈代和爱德华·托马斯这样看似老派的落伍者。
寂寂无名的爱德华·托马斯早在20世纪初写下的诗篇里就有了这样的句子:‘旧日夜夜,除了冬天,所有的天气里,/在旅店,铁匠铺和作坊之上,/道路交汇处的白杨树,谈论着/雨,直到最后的叶子从头顶落下来。”数十年后,年轻的菲利普·拉金这样写道:“鸽子在薄薄的石板瓦上扎堆/身后是西边洒来的一阵细雨/扫过每个缩着的脑袋,每片收紧的羽毛,/它们挤在最让人舒服的,温暖的烟囱周围。”两首诗歌之间似乎有一种相同的气息在延续和传递,它如此朴素,所呈现的不是神示,而是略带伤感的关于平凡的温暖和真理。它亲密,直接,诉说给最普通、最亲近的倾听者。
在我看来,菲利普·拉金的成功在于他通过自己扎根于日常生活的写作,无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让源远流长的英国诗歌重新变得亲切、具体、人肉、人心,回到了民众中間。
也许有人会提出我们的先辈杜甫早这么做了。但拉金并不同于杜甫。杜甫是无意间写下了自己作为一个并不成功的底层官员的日常生活,进而通过自己的逃难经历,带出了众生的苦难,成就了所谓的“诗史”。但他所书写的现实是怀揣“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伟大理想的士大夫的现实,它从一开始就是痛彻心扉的、无限关怀的,饱含诗人的立场。菲利普·拉金的诗里则很少有生命个体的大起大落的命运呈现,它摒弃了更吸引人的传奇性,更多是庸常的、乏味的平凡生活,是谢默斯·希尼所指出的“人类的悲伤”。这让拉金的诗歌不仅不落伍,而且有了不可替代的现代性。
回到自己的诗歌上来看,人过中年以后,对杜甫诗歌深度阅读后的反思.也让我的现代诗阅读从时髦的美国诗歌,逐渐转向了以托马斯·哈代、爱德华·托马斯、菲利普·拉金、R-S.托马斯为代表的传统英国诗歌,并重新发现了英诗的魅力。他们的老派也和伟大的杜甫一起,最大限度地影响了我的诗歌写作,让我彻底摒弃了所有先锋的噱头和貌似深刻实则不知所云的时髦,而自觉地着眼于从最小的可能开始,去持续关注和书写平凡乏味又奇诡变幻的生活本身。
新世纪已经过去了近五分之一,回头看一看,网络传播平台和自媒体的兴起,确实方便了诗歌的传播,为写作者的交流提供了便利,促进了现代诗歌写作的草根化进程。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也给后来者提供了偷懒的方便。读者们视野之内的文本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似曾相识的影子,沉溺于鸡毛蒜皮的自我的小悲哀和小感动、小情绪,沉溺于语言内部炼金术的小伎俩。事实上,如果缺少了日常生活的独特观察和精确把握,运用个人经验和想象力,去洞悉并穿越日常的表象,从而进人人的内心真实,这样越写越小的诗歌,根本不可能建立起一个和现实世界息息相通的独特的艺术世界,更不可能揭示出日常生活、现实和历史的奇迹。
这是一切有追求的汉语诗人所不能允许自己的。
我给自己立下过不在公共场合谈论自己诗歌的规矩。借此在这里说出的是诗歌写作路上的一次转身的缘由。归根结底,强调扎根于日常生活的诗歌写作,不是喊话,也不是倡导,而是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作为众生之一员的“责任与重负”后的自觉“退步”。它是一个关于诗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
在以《两篇雪》为题目的这些习作里,道路的拆建和变迁,既是时代征象,也是普通居民被时代叨扰的生活深人肌理的写照。它是我略显卑微的爱,这爱不会丝毫影响副中心新城的现代化进程,却完全有可能改变暗夜的一缕月光的运行轨迹。是带泪的笑,是我内心的凄凉史。
在这个“虬曲的树干作为见证者,也是化石和信使”的时代,我一直梦想着能有一枝开不败的油菜花,“像芬芳婴童在大地的掌心迎风生长”,也在我的内心和诗歌里迎风生长。也许这一切都是虚妄,但我至今仍不改悔地通过诗歌写作在等待和寻找它,如同“一匹黑马在寻找它的骑手”(布罗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