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凤
摘 要:近年来,“僵尸企业”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一大障碍。“僵尸企业”的存在具有极强的依赖性,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却不产生经济效益,对其进行处置,能够减轻我国经济发展的沉重负担,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关键词:“僵尸企业”;问题
一、“僵尸企业”概述
“僵尸企业”最初并非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术专有名词,最早是1989年由经济学家Kane提出的,一般是指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依赖政府支持或银行贷款得以存活的企业。“僵尸企业”主要分布在煤炭、钢铁、房地产等重点行业,且大多属于国有企业,普遍规模较大,人员较多,资产负债率过高,产能利用率偏低。
“僵尸企业”由于主体的特殊性,不仅扮演了普通市场主体,还承担了较重的社会责任,如地方经济发展增长、金融稳定、就业保障等,政府与企业成为利益关联体。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或宏观政策的角度考虑,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追加投资等形式的政策性救助,或依靠其政治地位为企业隐形背书,使企业在银行贷款中获得较低利率贷款,最终导致企业“僵而不退”的状态。
二、“僵尸企业”存在的危害
(一)阻碍地方经济发展
“僵尸企业”的存续主要是依靠非市场因素,即政府救助或银行贷款,通过政府隐性担保,银行持续向“僵尸企业”提供续贷,自身不良贷款持续积累,坏账不断增多,地方金融风险越来越大。同时,“僵尸企业”长期占用大量资金和社会资源,却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其产出无法与占用的资源相匹配。没有优质企业和强有力的实体经济作为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缺乏动力,这成为银行和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最大掣肘之一。
(二)造成资源配置失调
以银行贷款为例,银行可向社会中的市场主体提供的贷款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僵尸企业”长期占据着银行低息贷款资源,而不能创造利润,这就导致其他本可以更有效利用贷款资源的企业不能获得贷款支持,挤压了正常企业的发展空间。由于“僵尸企业”产能过剩,也引发同行业市场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对整个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存在引发地方金融风险和危害公共利益的可能性
“僵尸企业”的债务通常涉及同一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极易导致行业内经济连锁反应,造成上下游产业波动,暴露地方银行大规模的不良贷款,引发地方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僵尸企业”承担着较多的公共职能,当其陷入生产经营困难时,就会发生大批职工失业,影响社会稳定。因而政府会对企业进行干预,避免企业走向破产,但却为未来公共利益遭受更严重的损害埋下了隐患。
三、“僵尸企业”处置建议
(一)减少政府干预行为,完善企业处置程序
第一,政府应明确自身定位,规范行政权力的使用,减少政府干预式救助,慎用产业政策,做好引导、协调以及市场监管的工作,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完善各项政策,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供推进方案及法律指引,特别是失业、医疗、养老保障制度,引导其平稳有序退出市场。
第二,考虑到集中快速处置“僵尸企业”对于地方稳定及银行风险控制会产生影响,政府应遵循“因企施策”的原则,统筹“僵尸企业”处置程序。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困境成因等对“僵尸企业”进行分类,制订退出计划、选择处置方式、安排退出进度,力求将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二)健全资本监管体制,完善金融借贷机制
加快银行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和信贷审批。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一要对各类企业所处行业和发展前景分类施策,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履行完整的尽职调查,对企业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二要慎重发放续贷资金,持续监测贷款企业续贷利率指标,限制贷款企业续贷期限,当发现贷款企业的资信情况变化时,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或列入监管重点关注企业清单;三要定期自查不良贷款的实际规模,保证信贷资产质量,及时对“僵尸企业”问题可能引发的信用风险及贷款损失进行全面合理评估,可以采取贷款重组、呆账核销等手段进行风险处置。
(三)加快企业自查自救,发展多路径去僵尸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处置“僵尸企业”需要政府、银行的参与,同时企业自身也应积极寻求方法,解决自身的“僵尸性”问题。
第一,企业在平时应当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的规模,淘汰落后产能、剥离无效资产、加快产品结构升级,降低生产成本,避免陷入财务困境而一发不可收拾。第二,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在行业产能过剩时减少项目投资支出,加大对中高端产品在科研、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投入,适应市场趋势,加紧转型升级。第三,企业应当加强营运能力管理,培养核心竞争力,设置财务預警制度,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降低运营成本等方式增加资金流动性。第四,加强市场化国有企业考核,促进先进技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企业资源和要素吸收、恢复国有企业的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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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朱媛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处置“僵尸企业”财务方法研究》.长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