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华
- 编者按 - 2008年,北京在全国率先推动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建设,近年来又陆续推出了系列学生实践活动,在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形成了独具北京特色的实践育人品牌。目前,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联合印发《关于依托社会大课堂完善中小学生实践育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以社会大课堂为依托完善中小学生实践育人体系。从本期开始,本刊联合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和北京市学校德育研究会,共同推出“立德树人 实践育人”专栏,就北京市在实践育人方面的探索,交流观点、分享经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一直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2008年在全国率先推动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建设,2012年启动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2014年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以来,陆续推出了系列学生实践活动,在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践活动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在市教委刘宇辉主任和冯洪荣副巡视员的亲自领导和有力推动下,2016年底,基教一处牵头着手研究学生实践活动整合工作,起草《关于依托社会大课堂完善中小学生实践育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的研制情况和主要内容进行简要解读说明。
《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
一是问题倒逼。目前,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的学生实践活动主要有9项。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活动任务多、管理部门多、电子平台多、经费项目多等问题,学生实践活动目标、内容整体规划不够,组织管理中缺乏统筹协调,亟需进行整体规划与整合规范。
二是改革要求。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首都基础教育转变育人方式,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
三是民生导向。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是人民对办更好教育的新期待,是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新需求,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要求。
《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
在市教委有关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经过多个处室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协同努力,研制形成了关于实践活动整合“一主五附”的文件体系。“一主”即《关于依托社会大课堂完善中小学生实践育人体系的指导意见》,“五附”即《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管理意见》《加强学生集体参加实践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提供课后服务绩效奖励激励工作方案》及《关于调整本市基础教育公用经费定额的通知》等五个配套文件。另有《关于依托社会大课堂完善中小学实践育人体系的实施方案》《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等工作文件。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文件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提出整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人才培养和教育服务支撑作用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着力改进育人方式,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支撑学生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
基本原则是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尊重规律、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多元开放。
工作目标是“健全完善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管理规范、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中小学实践育人体系”。
第二部分是统筹学生实践活动目标内容,明确了学生实践活动总体育人目标是,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学段特点,对总体目标进行有效分解,明确小学阶段要强调积极的实践体验,初中阶段重在培养尊重实践的态度,高中阶段着重培养社会责任感,培育爱国情怀。同时,对实践活动的内容进行了整合,明确了各学段的任务安排。
第三部分是完善学生实践活动保障机制,从政策导向、资源平台、师资队伍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强化机制建设。
第四部分是明确学生实践活动工作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政策倾斜农村、鼓励形成特色、加强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指导意见》着重实现以下五方面的整合,一是目标和内容的整合,系统设计各学段及校内外实践活动;二是组织管理功能的整合,加强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设;三是资源和平台的整合,搭建统一的资源管理平台和活动管理平台;四是保障经费的整合,整合各项实践活动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定额;五是学生保险的整合,学生参与各项实践活动不再单独购买保险,全部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
《指导意见》的结构体系
为落实整合任务,《指导意见》形成了“1123”实践活动体系。
“一个平台”,以社会大课堂资源平台统筹各类学生实践活动资源单位,对资源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完善准入、管理、考核标准。开发统一的资源管理平台和学生实践活动服务记录平台。
“一项经费”,整合各项实践活动市级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市级经费以生均的形式下达区财政,由各区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建立市、区分担机制,区级财政应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学校完成各项实践活动任务。
“两类活动”,将现有各项实践活动整合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和课后服务两类实践活动。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主要依托社会大课堂资源开展,包括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四个一”活动、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学工学农活动、郊区学生游学活动、志愿服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以及研学旅行活动。课后服务主要是指利用校内场地、设施条件开展的实践活动,包括义务教育课外活动计划,学校组织开展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等课后活动以及看护服务。
“三级管理”,强化市、区、校三级组织管理责任,市级重在宏观管理,各区全面统筹协调本区域的学生实践活动,学校具体实施,有序安排并确保完成各项学生实践活动任务。
《指导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导向性。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通过完善实践育人体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在实践活动中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整体性。将分散的、独立开展的实践活动进行有机整合,整体统筹、整体规划、整体设计、整体安排,以发挥实践活动整体育人的功能。
三是系统性。强调学段有机衔接,既有总体的目标和内容安排,也分学段对目标和活动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增强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连贯性。
四是协同性。强调系统内外各单位、系统内各部门、市区校各层级的协同配合,“一张图纸”施工,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规范性。加强对学生实践活动组织实施以及整合工作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市区校三级职责,强调建立系列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工作流程,研究社会资源准入条件、落实安全责任等。
实践育人工作要求
《指导意见》的核心要义是“实践育人”,突出特点是“系统整合”,强化了市級主导、区级主责、学校主体三级管理职能,市级主要做好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经费投入、政策保障和督导检查、绩效评估等三方面的工作,实现管理重心下移,需要各区、校高度重视,做好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把握要义。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进一步挖掘实践育人价值,把文件贯彻落实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推动课程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育人质量相结合。
二是注重统筹协调,健全机制。要切实做好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好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等各项资源,统筹好各项活动任务安排以及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各学段、各项实践活动任务。
三是切实跟进指导,狠抓落实。各区要加强对实践活动整合工作的调研和指导,逐校抓好落实。了解学校推进情况,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帮助学校解决,对这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反馈和有效解决。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完善评价。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活动评价体系,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教师组织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综合督导,市里也会把区级落实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
实践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区校三级联动、校内外多方协同,要把实践育人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的有力举措和工作载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大课堂为实践平台,以教育资源整合为重要途径,以完善实践育人体系为工作重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