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创新指数报告(2018)(节选)

2019-06-11 22:09中国区域创新指数报告课题组
中国西部 2019年1期

中国区域创新指数报告课题组

〔摘要〕 2018年,创新“新时代”的诸多特征以超出人们预期的速率快速显现。不论传统创新领域,抑或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AR技术等新兴领域,所创造、分享的知识都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次次新的“颠覆性”影响,勾勒出一幅幅创新时代的“量质”转化画面。《中国区域创新指数报告》连续第四年将全国286个“创新元”作为区域创新指数评价的逻辑起点与观察载体,从“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三个维度构建区域创新综合指数,力图尽可能勾勒式展现我国区域创新活动最新面貌。

〔关键词〕 中国区域创新指数;创新元;创新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9)01-0019-10

“创新”已成为影响当今中国发展的关键词,跃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中国区域创新改革展现新特征,迈入高质量创新“新时代”。从2015年开始,《中國区域创新指数报告》连续4年将全国286个“创新元”(本报告将地级市包括副省级城市,作为基本研究单元,称之为创新元)作为区域创新评价的逻辑起点与观察载体,为各创新元迈入高质量创新新时代提供借鉴。2018评价年度,我们继续将“创新元”作为刻画区域创新活动的基本单元,从总体上、分地区、分类型进行多维评价,尝试对我国区域创新活动的特征与规律进行全景式描述,并提出把握实现高质量创新的五个建议。

一、总体研判:创新结构“质化”转变

1.增长结构:从线性发展到指数变化

在创新速率更迅猛、创新领域更多元、创新周期更简短的今天,创新速度由过去的线性增长,步入到快速指数发展。创新线性发展阶段,创新的速率维持线性的恒定水平,不论创新成果、创新动能,还是创新主体的创新意识,均以过去一段时间的创新速率向前推进,创新结果可通过“趋势外推”实现预测。而指数变化下,创新速率突破线性恒定规律,呈现指数式增长态势,表现为创新主体不断突破常规桎梏,创新更加活跃,创新价值常常超出预期,创新在经济社会变迁及秩序达成上的作用愈加凸显。具体而言,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三大技术之间的合作加快,创新成果和创新产品呈指数化增长,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社交方式与结构。

2.源力结构:从政府推动到市场导航

曾经,政府主导的区域创新,各创新元的创新水平与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紧密相关。现如今,随着各类创新平台的日渐普及,各类民众知识水平提高,普通群众创新智慧逐渐被激发,各创新元的创新水平日益受到各地市场化程度的影响。由此,区域创新的源动力转变为市场,由区域市场诉求“倒逼”区域创新行为,激发区域创新活动。特别是,东部的一些“二三线”城市如温州、镇江、南通等,正因高度的市场化水平成为引领型创新元。本报告将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30位的创新元称为引领型创新元。

3.空间结构:从城乡相望到市村互动

长期以来,我国在创新领域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农村被动辐射的“单一性”发展模式,在此发展模式下,创新活动在城乡之间相望而不相通,呈现城乡分隔的特征,表现为各创新要素在城市集聚,各要素所组成的创新体系在城市中形成“小闭环”,城市和乡村之间形成以城市为主的“新陈代谢”机制,而农村只是向城市供给优质劳动力等与创新相关的初级资源,城乡之间缺乏创新资源要素的充分流通。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下,乡村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乡村社会创新机制正在完善,尤其是在社会创新、文化创新等领域与城市之间互动频繁,初步形成了市村互动、互补、互促的“全闭环式”创新发展格局。

4.网络结构:从梯度发展到干支联动

随着区域创新水平的持续提升,区域间的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态势日渐明显,呈阶梯固化特征。2016年,广东、浙江和江苏3省引领型创新元个数分别为13、16、17个,已超过全国的“半壁江山”。东部地区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始终居于高位,新技术和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态势更为活跃。中部、西部地区创新元呈现“主干”引领带动、“多支”竞相发展、 “干支”交互联动的发展态势。例如:成都、西安、武汉、合肥、长沙、南昌、郑州等中西部城市区域创新综合指数基本稳固在前30位,成为中西部创新元的区域之“干”,而以太原、贵阳、绵阳、芜湖等地为代表的城市则组成了中西部区域创新之“支”。从整体上讲,尽管创新在区域间呈现梯度发展不平衡,但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已基本形成“干支联动”、协调前行的创新发展格局。

5.体系结构:从科技孤岛到体系通畅

创新主体发展不均使得创新环节体系不畅是造成创新领域的“孤岛现象”的主要原因。随着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发挥,过去以政府为主导的创新发展模式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在创新领域的大致归位,创新主体间互动互促的网络体系初步形成。首先,政府正从主导创新向强化创新支持体系转变,以此推动市场创新以及科技成果的价值转化,成为创新领域放开手脚谋发展的坚强后盾。其次,市场决定性地影响着创新资源的投向,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从微观层面链接各创新要素及环节的联动发展,逐步实现以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并带动经济发展的格局。再次,各创新元以政府为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已初步形成。创新各要素之间的科技孤岛,通过政企社之间的主体角色归位与创新互动机制建设,逐步形成通畅体系。

二、区域创新指数:排行与特征

由于创新指标数据的统计口径不一致等原因,本报告评价对象暂未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本报告评价年度主要采用2016年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科技年鉴(2017)》《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7)》,以及一些地区统计公报、科技统计公报等,部分数据采用可获取的最新数据。2016年,我国共有地级市(创新元)293个,但由于个别创新元的数据采集困难,本报告仅对286个创新元的创新综合指数进行计算和分析。

1.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

(1)区域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导向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区域创新综合指数的指标体系由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和21个四级指标构成指标体系略(具体指标体系略)。

(2)数据处理及指数计算方法。区域创新指数的计算采用功效系数法,即根据多目标规划原理,对每一项评价指标确定一个满意值和不允许值,以满意值为上限,以不允许值为下限,计算各指标实现满意值的程度,并以此确定各指标的分数,再经过加权平均进行综合,从而评价各个创新元的区域创新综合指数。本报告各个指标的满意值为100,不允许值为60(具体计算方法略)。

2.全国总体排名

(1)创新综合指数。本评价年度,全国286个创新元的创新综合指数均值为67.27,其中,有87个创新元指数值高于平均值。排名前30位的创新元中,深圳连续三年高居榜首,是我国当之无愧的“创新之都”,并正在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城市(详见表1)。

从排名前30位的创新元位次变化来看,各创新元之间竞争非常激烈。与上一评价年度相比,仅有深圳、无锡2个创新元位次未发生变化,占6.67%;广州、杭州、成都等19个创新元位次上升,占63.33%;苏州、南京和东莞等9个创新元位次下降,占30.00%。福州、芜湖、南通、镇江和温州5个创新元首次进入前30位。

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10位的创新元是我国区域创新的“第一梯队”,代表了我国区域创新的最高水平,分别是:深圳、广州、苏州、杭州、成都、西安、南京、武汉、宁波和无锡。

中西部地区创新元呈“分化”态势。进入前10的创新元数量有所增加,且位次均有所提升,但进入前30位的创新元减少2个。成都、西安、武汉分别从上一评价年度第7、9、11位上升到第5、6、8位,合肥、长沙、郑州、芜湖分别从上一评价年度第18、25、17、33位上升到第11、12、16、29位,但南昌、绵阳、贵阳跌出前30位。

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30位创新元分布省域集中。这些创新元主要集中在广东(6个)、江苏(6个)、浙江(5个),总数占比接近三分之二。此外,安徽、福建、辽宁、山东分别有2个,四川、湖北、湖南、陕西、河南各有1个。

(2)创新环境指数。创新环境是创新主体所在空间范围内各种要素交织交互所呈现的有形、无形状态,具体包括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合作环境、投融资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等。优良的创新环境,对聚集创新要素、挖掘创新潜能至关重要。本评价年度,创新环境指数均值为65.21,其中,有89个创新元创新环境指数值高于平均值。创新环境指数排名前30位创新元位次波动明显。广州、成都、武汉等19个创新元排位有所上升,其中,济南、沈阳、石家庄、昆明等9个创新元新上榜;苏州、杭州、南京等9个创新元位次有所下降;深圳、宁波2个创新元位次未发生变化(详见表2)。  (3)创新投入指数。创新投入指数反映创新资源活动所需要素的投入程度,主要包括资金、人员等。本评價年度创新投入指数均值为63.79,有93个创新元创新投入指数值高于平均值。创新投入指数进入前30位的创新元位次变化比较明显。成都、杭州、武汉、合肥等17个创新元位次上升,其中,芜湖、南通、福州、盐城、烟台、徐州6个创新元是“新鲜面孔”;西安、南京、绵阳等11个创新元位次有所下降;深圳、青岛的位次没有发生变化(详见表3)。

(4)创新产出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反映区域创新活动的产出及其转换产生的效益,直接产出表现为论文和专利等知识产出,间接产出则表现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本评价年度创新产出指数均值为72.97,有101个创新元高于均值。

创新产出指数排名前30位的创新元位次变化相对不大。无锡、杭州、广州等5个创新元的位次没有发生变化;苏州、南京、宁波等17个创新元位次有所提升,其中,长沙、镇江、温州等7个创新元新上榜;深圳、西安等8个创新元位次有所下降(详见表4)。

3.分地区排名

本评价年度仍以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为划分进行分地区创新评价。286个创新元中东部85个、中部80个、西部87个、东北34个,占比分别为29.72%、27.97%、30.42%和11.89%。

(1)总体格局。区域创新呈现“东部领先、中部跟随、东北和西部紧追”的格局。从区域创新综合指数均值来看,东部均值为69.70,高出全国均值(67.27)2.43;中部、东北和西部均值分别为66.77、65.93和65.87,分别低于全国均值0.50、1.34和1.40。从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30位创新元的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创新水平领先优势更加明显,共有21个创新元进入前30位,中部创新元主要集中在第11~20位,西部和东北地区均只有2个创新元进入前30名。

(2)东部地区。东部地区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15位创新元(详见表5),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江苏三省,表明长三角、珠三角依然是引领全国创新趋势的源头,代表了我国区域创新的最高水平,深圳、广州、苏州、杭州和南京位列前5。

(3)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15位创新元(详见表6),主要集中在湖北和安徽两省,武汉、合肥、长沙、郑州、芜湖位列前5。

(4)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15位创新元(详见表7),主要分布在四川、陕西和内蒙古,成都、西安、昆明、绵阳和鄂尔多斯位列前5。  (5)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15位的创新元(详见表8),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和大庆。  4.分战略区域排名

国家级城市群、“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沿线是我国重要的战略区域,本报告也对其创新活动进行重点关注。

(1)国家级城市群。本报告不含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创新引领趋势明显,创新水平整体最高。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排名前5位的创新元综合指数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7.27)。而京津冀、成渝、中原、北部湾和哈长城市群排名前5位创新元均有综合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详见表9)。

(2)“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沿线共涉及146个创新元,创新综合指数平均值为67.4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7.27),深圳、广州、杭州、成都和西安位列前5(详见表10)。

“一带一路”沿线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15位的创新元,东部仍占多数,中部、西部逐渐增多。东部有9个,占60%;中部、西部较上年度增加了郑州和长沙(详见表11)。  (3)长江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沿线涉及108个创新元,创新综合指数均值为72.87,较全国均值高5.60,较“一带一路”沿线均值高5.46。排名前15位呈现“上游低、下游高”的特征,长江上游仅有成都,而下游有10个进入(详见表12)。  从长江经济带沿线排名前15位的创新元地区分布来看,东部有11个,中部有3个,西部有1个。

三、中国区域创新特征、问题及建议

1.区域创新特征

(1)趋势:成“创新共同体”引领。区域协同创新能够促使创新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突破创新区域行政分割的壁垒,激发区域创新主体的创造性,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区域之间如何更有效地合作,促使引领型创新元带动欠发达创新元,一直是我国区域创新尚待解决的难题之一。长三角以“创新共同体”形式为我国区域协同创新探索了一条破解之路。本评价年度,在排名前30位的引领型创新元中,有12个属于长三角的江苏、浙江和安徽省。2016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签署了《沪苏浙皖关于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迈出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的重要一步。以互动合作为基础,以创新优势互补为支撑,以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为要义的一体化“创新共同体”,正逐渐成为我国区域协同创新的新趋势。

(2)要义:扬“知识創造”优势。自主创新是引领一个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而知识创造是自主创新的核心,是我国由跟随型创新向引领型创新转变的关键。数据显示,创新产出对286个创新元的创新综合指数贡献为0.42,而知识创造对创新产出的贡献为0.60;从创新综合指数与8个二级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来看,知识创造与创新综合指数之间的相关性最高,相关系数为0.924。广东、江苏和浙江之所以能够云集众多引领型创新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知识创造的重视。这也意味着,知识产出对区域创新有着重要影响,应充分发挥知识创造对区域创新的积极贡献作用。

(3)焦点:补“生态效应”短板。创新驱动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力,有效推动了劳动生产率、人均收入等方面的提升,但在推动生态环境改善方面效果仍不明显,没能较好体现出对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数据显示,万元GDP能耗对区域创新综合指数的贡献仅为0.0084,贡献非常小。也有学者研究发现,区域创新系统和区域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系数处于[-0.05,0.3]之间震荡,协同水平较低,协同机制尚未建立。〔1〕这说明,区域创新活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仍然不足,生态效应发挥将成为未来区域创新活动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的区域创新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未来的使命正是如何在创新活动中更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2.主要问题:需加快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1)创新投入强度仍有差距。党的十八大作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增加,创新投入强度持续提高,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R&D经费达到176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3%;R&D经费投入强度为2.13%,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8383.6亿元,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4.13%。来源于《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但比较而言,创新投入强度仍存在两方面的差距:一是与发达国家比,总体投入强度较低。2017年R&D经费投入强度与OECD国家2.40%的平均水平还有距离,与创新型国家建设达到2.5%的目标仍有差距。二是区域间投入强度仍不平衡。2017年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仅6个,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北京、浙江和上海。总投入占全国的比重达到59.1%;且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仅有7个,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天津、浙江和山东。即绝大部分省(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创新资源争夺明显加剧。当前区域竞争正逐步由规模速度转向质量水平。在行政区划边界对创新资源的流动、传播、集聚依然有明显制约作用的背景下,区域间创新资源的争夺明显加剧。一方面,对资金、项目等传统创新资源的争夺仍然激烈。国家、部省自上而下的政策试点、资金投入、项目布局仍然是各区域关注的重点,同时,科技金融创新力度也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对人才、平台等创新资源的竞争成为焦点。2017年以来,城市间、区域间的人才竞争加剧,全国共60余个城市和省份先后出台了人才新政。如北京、上海瞄准顶尖人才,武汉、成都、天津等多个城市以引进高校毕业生为主,同时高规格引进国际顶尖专家及各行业杰出人才,郑州、沈阳、西安、呼和浩特等不少城市把引进学历型人才的门槛降至中专,并放宽对高级工等专业技能人才的引进。〔2〕总的看来,相对于传统创新资源以向上争取支持为主的方式,人才、平台等创新资源的竞争区域自主性更强,方式更加多元化,竞争的白热化程度明显升级。

(3)创新成果质量仍需提升。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意味着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增长动力的多重转向,创新成果质量及其转化应用成为区域竞争的重要内容。但从区域创新产出对区域发展的贡献来看,创新成果质量仍需提升。一方面,能够形成领先技术的原始创新不足。虽然近年来我国创新成果产出日益丰富,但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仍然较少,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领先技术的比例也低于美、日、德等发达国家。虽然我国一些区域已经成为世界工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重点行业核心关键技术的掌握和开发仍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阻碍我国产业发展的关键。另一方面,创新成果应用转化仍然是短板。创新成果应用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科技转变成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创新成果应用转化难题仍未完全破解。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创造、吸纳、运用创新成果的能力与动力不足,而现行考核体系下高校、科研机构等对成果的创新性、市场应用性重视不够,导致创新成果与企业需求和产业技术发展有较大差距。

(4)创新政策激励链条偏长。区域创新需要金融、科技、人才、知识产权以及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突破,但这些领域的改革往往已步入深水区,创新政策激励链条偏长,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成效。一是政策传递链条过长。许多政策需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虽然现有的政策传递路径能够将政策试点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并通过多次协商沟通可将达成共识的政策授权实施,但对于改革试验的关键领域和重点政策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政策传递链条过长、制度性成本过高。〔3〕二是市场视角政策需求的研究还有所缺乏。不论是全国性还是地方创新政策的制定,仍然还是偏向政府视角,而对于中小企业、创业机构等区域创新中市场主体的政策需求關注和研究还不够,对制约其创新的痛点把握不够准确,政策激励方向或方式有所偏差。

(5)创新改革试点亟待统筹。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开展了一系列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改革试点,包括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等。这些改革试点对地方创新实践探索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部门分割、任务交叉等方面的不足。一是改革试点由不同的部委牵头实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牵头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经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牵头实施;创新型城市试点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当同一个区域同时成为多项改革试点时,地方往往从各部门角度出发分别进行设计,缺乏对改革任务的统筹考虑和系统设计。二是跨区域试点统筹难度极大。跨区域的改革试点通常是采取在省级层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统筹,实际推进工作仍由各地方政府具体负责。在省级层面领导小组框架下各自开展政策试点,可能导致区域之间的政策沟通缺乏有效协调,或者说这样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在协调跨区域创新改革中的制度成本较高。

3.相关建议:把握实现高质量创新的五个关键词

(1)统筹:强化创新体系的系统构建。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来看,区域的形成首先来源于人类活动对于一定空间的需求和不同区位之间存在差异的认识,而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则建立在区域的形成和创新体系中区域作为较优的组织层次,并同时具备组织者角色的基础上。〔3〕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内生于区域发展过程,需要在顶层设计上注重系统构建,突出“统筹”这一关键词。一是统筹各层级行政区域的职能定位,形成“点-轴-网络”的区域创新空间格局。各区域中的中心城市应发挥作为创新大脑的极核作用,承担创新源头驱动、辐射带动等功能;次级城市应作为创新传输轴线,成为创新成果向区域腹地外溢的通道和桥梁;广大腹地区域应成为支撑创新的基地,从资源配置、人才供给、市场腹地等方面为核心区域的创新提供支持。二是统筹各类创新主体的角色定位,形成多元主体推动区域创新的局面。强化政府对区域创新的宏观调控能力,发挥科研及教育机构知识驱动作用,通过政策激励和机制优化促进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使得各创新主体在资源互补、利益共享基础上,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协作创新集群,真正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2)共振:打破区域协同的行政壁垒。“行政区经济”是指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区域经济类型。〔4〕不可否认,“行政区经济”在当前区域发展以及创新实践中仍刻烙印,日益激烈的创新资源争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需要通过区域间的协同,实现创新“共振”。一是打破创新资源流动的行政壁垒。顺应区域发展的集聚扩散规律,强化构建省际间、市际间高层级的沟通协商机制,支持通过城市间规划引导、政策协同、企业联盟等形式形成跨行政区域的创新网络;打破行政壁垒,有效整合国家和地方资源,搭建跨区域的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资源的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二是构建跨区域的创新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不仅能极大提高所在地区创新绩效水平,而且能促进该地区向周边地区的知识流动和技术扩散。在产业集聚基础上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构建跨区域的创新集群,促进企业间信息交流,实现资源的互补和共享,使企业间、产业间、企业与产业间的联系成为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出和扩散的重要方面。

(3)外溢:注重创新成果的溢出效应。创新成果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主要通过溢出效应实现。由于要素的流动与主体间的联系不同,创新成果的溢出效应也呈现出波浪式和等级式两种不同的形态:波浪式溢出主要强调创新成果从核心区域向边缘区域的扩散,表现为空间上的连续性,近邻效应明显;而等级式溢出则是指创新成果从中心区域向其他较大的中心扩散,等级效应明显,近邻效应较弱。基于此,可从两个方向提升创新成果的溢出效应。一是注重近邻效应,强化创新成果的波浪式溢出。核心区域可通过成果转移以及对边缘区域产业化投资等方式,扩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区域,形成辐射带动效应;相邻区域在制定区域创新规划和政策时,应注重考虑对相邻区域创新资源的统筹整合,构建创新资源跨区域流动配置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创新成果的波浪式溢出效应。二是注重等级效应,强化创新成果的等级式溢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和北部湾等城市群为重点,强化核心城市在推动区域创新中的极核作用,发挥次级城市的等级节点作用,从而使创新成果以等级式溢出形式辐射带动更大的区域范围。

(4)抢位:形成抢占风口的激励机制。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特别是以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融合创新,使得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日新月异。这些都要求区域创新主动适应新趋势,以“抢位”的自觉和姿态抢占引领前沿和趋势的风口。一是形成抢占經济科技战略制高点的政策激励机制。实现创新驱动关键是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进行引导和推动。政府应通过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激励,使区域创新目标内化为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自觉行动。应通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行动、引导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等,各区域应及时制定前沿性的区域创新战略目标,实施重大产业化工程,引导和推动抢占经济科技战略制高点。二是构建有利于新经济蓬勃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将管理创新作为促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针对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特点,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府管理从审批向服务转变;将激发市场活力作为培育新经济的重要基础,营造宽松、开放、鼓励创新的市场氛围,形成遵循市场规律和发挥市场功能的扶持机制;强化新经济培育和发展的资源聚焦、政策聚焦,深化跨部门及跨区域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互动的工作机制和推进合力。

(5)自组织:激发区域创新的内生动力。区域创新系统首先由英国卡迪大学库克教授提出并予以系统论证,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临近、分工明确且关系紧密的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不同主体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这种体系不仅支持区域内创新,而且能够通过相互作用产生创新。实践证明,区域创新具有开放性、动态性、容错性以及自适应性等自组织特征。因此,只有以自组织理论为依据,通过把握自组织特征进行区域创新政策机制设计,才能真正激发区域创新的内生动力。一是重视保持系统开放性的政策机制设计。只有开放才能促进交流,而交流是产生知识和创新的源动力。应通过平台搭建、机制设计及信息共享,提升系统内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等主体间的沟通与交流,确保系统内外部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及时交换。二是根据自组织进化所处的不同阶段采取针对性政策。区域创新自组织演化进程可以分为孕育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阶段,〔5〕每个阶段的政策需求有所不同,比如在孕育期,系统内主体间的联系还不紧密,政策重点就应该聚焦在搭建平台促进协作交流上;在成长期,系统内已经形成了较为明细的分工和合作,政策重点则可放在对专业服务及行业协会等创新中介媒体的支持上;在成熟期,系统已较为完备,政策重点可转向创新文化的营造和提升等方面。

参考文献:

〔1〕李 虹,张希源.区域生态创新协同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06).

〔2〕任泽平.城市“抢人大战”:高质量发展、大都市圈战略和土地财政——房地产周期系列研究[EB/OL].(2018-06-07).http://www.sohu.com/a/234948844-99912039.

〔3〕朱 凌.中国区域间的创新合作网络[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04.

〔4〕陈占彪.从“行政区经济”到“区域政治经济”[J].社会科学,2009,(04).

〔5〕蒋同明,刘世庆.基于自组织理论的区域创新网络演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07).

(责任编辑 肖华堂 廖祖君)